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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型質論

xíngzhílùn

HYLEMORPH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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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21 亞里斯多德主義  20020 士林學派  186186 多瑪斯學派


(一)概念說明:型質論hylemorphism此名詞由兩個希臘文所合成:hyle (質)和morphe (型)。它主張所有物體都是由質及型式所合成;型與質就是構成物體的實體形上原則。

(二)歷史:

(1) 這理論最初由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所倡導,而由後來的士林哲學所繼承,在神學上應用廣泛:

1)以二元為主要特色的型質論與以下兩種一元理論相對:首先是嘗試以原子(純粹物質原則)來解釋各種自然變動及物質的特性的原子論(atomism);其次則是希望以能(純粹形式原則)來解釋類似現象的動力論(dynamism)。型質論則堅持在物質宇宙界中各事物的實體(substance)及其活動必須以兩個基本原則來解釋:即物質原則,傳統上稱作原質(第一質料primary matter),及型式原則,傳統上稱作實體型式(substantial form)。 

2)原質(第一質料)是不限定的、被動的、純粹潛能的。它同樣出現在所有物體中,用以解釋各物體的共同特性,如延續、容積、及慣性等。而實體型式則是限定的、實現的,它解釋某一物體的特性,也就是說,該物體與其他物體有別的地方。原質(第一質料)與實體型式結合的結果就形成了第二質料(secondary matter)。所謂第二質料是指性質有點限定的物質實體,如大理石等。然後,第二質料又接受了附質型式(accidental form),而進一步在不變更其性質的情況下改變其實體,這種變化可以雕刻家把某種形式加於大理石之上為例來說明。

3)傳統上,對在自然界中的變動(特別是實體變動substantial change)所作的分析証實了第一質料及實體型式的存在及特性。其他支持型質合成的理論也相繼提出,其中有些是形上的(把潛能與實現potency and act的理論應用在物質實體上),有些則是邏輯的(如分析有關變動的述語predication之模式等),也有些是現象學的(即對物體相反特性的分類,如活動性與被動性,獨特性與共同性等)。從這些不同的進路出發,學者們分別找到支持型質論的依據。

(2) 到了十三世紀後,亞里斯多德的術語逐漸進入了神學的殿堂。到了士林哲學全盛期,亞氏哲學的發展更在大雅博(Albert the Great, 約1193-1280)及多瑪斯(ThomasAquinas, 約1225-1274)的手下達到了頂峰狀態。尤其是多瑪斯,他大量採用「質」與「型式」,潛能與實現,本質與存有等相關理論在他的神學著述中。有關型質論方面,神學家把它應用在說明一些問題上,如:1)在於解釋聖體禮儀中的體變(參 708708 體變)之道理。中古神學家以為餅和酒是由第一質料和實體型式所合成的單一實體。在他們看來,當〈成聖體經〉誦念之時,餅的實體便在天主的降臨下改變為基督的身體─ 它的實體形式和第一質料都改變了,成聖體後,仍然保持不變的只有餅的附質(accident)。現代的天主教神學家從較動態的思想典範來解釋聖體禮儀中的餅酒方面的變化,不過還是採用類似的概念架構來解釋成聖體的結果。2)同樣,在大部分的聖事神學中,也應用型質論來說明某一件聖事持有基本聖事性的因素。3)型質論也被應用來解釋人靈與肉身的結合。視聖化恩寵為靈魂的附質型式與超性型式的理論也是根據「質」與「型式」的概念而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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