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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641 實體
641 實體

shítǐ

SUBSTANCE

參閱: 119119 主體  140140 西方哲學  441441 基督徒哲學

20020 士林學派  194194 形上學  291291 附質  708708 體變  166166 自立性  148148 存有論


(一)概念說明:實體substance來自拉丁文substantia;此字源自sub與stare,意指站立在下面,亦即指現象之下屹立不變者。對實體(傳統也稱本體)的界定,眾說紛紜,但多認為實體是某種基本的、獨立存在、站在其他事物底下、又是活動或變化之源者。基督徒思想家常用該詞來描述個別人,天主或聖三。與它相對的是附質(accident),「附質」需依附「實體」才能存在。「無限實體」則沒有附質,絕對屹立不變,「有限實體」的不改變性則是對附質而言。

(二)概念簡史:

(1) 為解釋宇宙間變與不變的問題,柏拉圖(Plato, 427-347)用ousia一字表示觀念界中屹立不變者,但該字(日後被譯為substantia)卻無法用在實在界裡。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把ousia概念推廣到感官界;他把個別的人(如蘇格拉底Socrates, 469-399)稱為第一實體;第一實體所屬的種或類(如人)─ 即從個別人、物抽象而得的普遍性─ 稱為第二實體。

(2) 基督宗教的思想家採用亞氏的實體觀念來證實他們所信仰的超越的實在界,而認為天主和天使是可理解的實體。尼西亞第一屆大公會議(325) (參 127127 尼西亞第一屆大公會議)宣佈天主聖言和聖父同一實體(DS 125)。卡帕多西恩(Cappadocian)教父們一面肯定天主不可分的唯一性,另一面用類比方式從一個實體的角度闡明在救恩歷史中的天主三位的關係。由於本質(essence)須是非物質的,而實體卻是非物質的或是物質的,因此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認為以「本質」一詞表達天主的存有比「實體」更恰當。但因「實體」能顯出天主那卓然的獨立存在性,以致該詞後來仍然沿用於教會中。

到了中世紀,「本質」一詞似乎已比「實體」更佔上風,在「共相(普遍概念)之爭」(controversy on universals)中也觸及此二名詞的問題。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大抵重複亞里斯多德的「實體」概念,但他強調任何事物必有某種基本的、首要的獨立存在者,才能解釋其單一性,那就是實體。

(3) 對洛克(J. Locke, 1632-1704)和康德(I. Kant, 1724-1804)而言,「實體」仍是重要詞彙,但對許多近代經驗主義者(參 627627 經驗主義)而言則不然。近代不少神學家覺得「實體」一詞,因它的靜態性,似乎無法充份顯出天主的位格、神聖性和愛,尤其是過程神學(參 590590 過程神學)主張不斷發現新的表達方式以取代「實體」來闡明天主的永恆不改變性。

(三)在神學上,「實體」觀念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1) 實體觀念和位格觀念(參 206206 位格)和自立性觀念(參 166166 自立性)有密切關係。另一方面實體也涵蓋本質和本性觀念的某些因素。因此在天主降生為人的神學(基督論)中,實體是幾乎不可缺少的基本概念。

(2) 對於解釋聖體聖事,實體觀念在傳統神學中也佔中心地位。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論及「聖體」時以餅和酒兩實體的「體變」(參 708708 體變)來解釋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在聖體中的特殊臨在(DS 1642,1652)。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又在《人類》通諭(1950)中提醒天主教神學界:「體變」的教義所用的實體概念依然有效,並未作廢(DS 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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