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443 基督徒價值
443 基督徒價值
jīdūtú jiàzhí
VALUE, CHRISTIAN
參閱: 642642 福音 440440 基督徒倫理生活 436436 基督宗教 437437 基督為中心說
(一)概念說明:「價值」(value)一詞的意義極其複雜而難以界定。一般而言,任何被視為善、對人有益、值得爭取、可欲求、吸引人、值得肯定、喜愛,或能帶來這些特質的事物,均可稱為「價值」或「有價值的」事物。當人發現某事物具有價值時,該事物就會激發他的興趣、感情、敬重或稱讚的態度,並引起思考或行為的動機。反之,一切令人厭惡、對人具有威脅、限制或傷害作用的事物,都可視為「非價值」;人對這些非價值通常都會有拒絕、抗拒、防衛或攻擊的反應。所以,人類的存在基本上都是受制於他對價值的認識。
基督徒價值Christian value必須從上帝─ 超越的主體─ 來衡量。基督徒價值必須來自三位一體的天主,意即以上帝在基督內的啟示為價值的根據,以上帝啟示中的價值為人的價值。因基督徒相信上帝的價值通過祂的自我啟示(參 472472 啟示,39039 天主的啟示)向人類表明。而上帝的啟示可從聖經的見証、耶穌的教訓、傳統、自然界、靈修中獲得。
(二)研究反省:
(1) 一般人的道德行為(意向、確信、態度或作為)均受其道德價值觀所影響,而且這些道德價值也表現了一個人的品格和行為模式(公義、誠信、忠實等等);這些都是直接的道德價值。除此之外,另有一些價值也具有某種特殊的道德利益,諸如,生命、自由、人際間的情誼、友誼、合作精神……等。
上述這些價值表現了積極或消極的個人或社會經驗。這表示價值的肯定具有社會性的力量;它對個人和社會均具有約束力。換言之,這些道德價值能成為規範人類道德行為的目標和動機的根據,並指示人在具體情況中應有的行為。所以,道德規範必是道德價值的實現。
(2) 然而,「價值」與傳統士林學派(參 20020 士林學派)哲學中所稱的「善」有別。因為1)價值與人(心靈的主體)息息相關,而善則與性向和目的論中的傾向有關─ 善表現於自然的本性中。
價值暗示一種評估的判斷;只有當善被認出以後,價值才會出現。例如,只有當我認出「法律是善的」之時,我才能發現法律的道德價值;某件具有實用性、必要性的事物若要具有價值,則它的珍貴性必須先引起人的注意。2)價值不是來自善的一種抽象觀念,善反而是價值的實現。
換言之,在現代的價值哲學中,價值既非每一存有「超越的」屬性,亦非道德的善。價值必須從具有評估能力的主體(個人、社會、超越的主體)的觀點來衡量。此種強調與主體關係的價值論是十九世紀後期以來所流行的反「科學的客觀主義」(objectivism of science)之觀念。所謂「科學的客觀主義」是指僅以真理或一切可以「証實」之事物為價值,而忽略主體的地位之說法。因此,現代的價值哲學再一次肯定主體的地位和重要性。
(3) 由於現代人對存在的意義和價值有所懷疑,甚至覺得自己的價值受到威脅,所以對價值有比較強烈的興趣。此種傾向更由於科技的進步而加強。現代人強調科技萬能的結果使人類誤以有形的物質或物質方面的成就為唯一的價值,以致人的地位被貶至經濟、科技、工業之下,甚至成為科技或物質之工具。此種唯物論的價值觀使人類失去了主體的地位。所以在討論價值的問題時,恢復人的主體地位成為當務之急。
然而,對價值的了解仍因不同的學科而有所不同。例如,觀念論者或超越論者以價值為一種範疇、理想、超越的規範、或一種評估的意識;心理學者以為價值完全取決於主體的意向和欲求;社會學者以社會為根據,而主張價值是一些社會現象,必須同時與其他社會現象一併討論(例如馬克思主義者雖以人為價值的真正來源,卻又主張無階級的人類社會才是真實價值的衡量標準);存在主義者和自由主義者主張自由創造價值,而且自由才是最高的價值。
(三)對基督徒來說,他們的最高價值在於他們的信仰,即對耶穌基督及天主聖三的完全委身。基督徒道德價值觀即是根據這種信仰對上帝和人的了解。換言之,基督徒道德價值觀以及道德行為的根據都是來自他們對耶穌基督的人格和教訓所做的思考。此種信仰也具有批判性的作用,因為信仰所要求的道德價值及行為模式均須以耶穌基督的人格和教訓為依歸。此種基督徒的價值體系與俗世的價值體系極其不同。俗世的價值體系大都皆以人類物質生活的需要或成就為首要,諸如經濟、社會、政治、文化、或宗教的結構與制度,都是俗世價值體系主要的關心。然而,對基督徒來說,這些都是次要的工具性價值;因為他們的主要關心是目的性價值,亦即宗教信仰及因信仰而來的倫理、道德和良知。
參考書目:
谷寒松,《神學中的人學》,三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6,303-305。
Finance, J. de. "Value." SM, vol. 3. 331-333.
Smith, J. E. "Values and Value Judgement." A New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Ethics. Eds. J. F. Childress and J. Macquarrie. London: SCM,1967. 645-647.
廖湧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