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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宗教史

zōngjiào shǐ

RELIGION, HISTOR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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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宗教史history of religion於十九世紀末開始真正以一種獨立的學科姿態出現。由於東方研究、東方語言的受重視,影響所及,對宗教及神話也作了全新的考量及說明。繆粒(F.M. Mueller, 1823-1900)是東方宗教學家,他翻譯了梵文經典,也編輯了《東方的聖書》系列,力倡一套新的「宗教科學」。二十世紀,愛肋亞德(M. Eliade,1907-1986)再把這套科學帶到最高峰。宗教史(根據J. Kitagawa, 1915- )是「對於人類宗教經驗的本質及結構及其在歷史中各種不同的表現作學術性的探問」。基於此,宗教史常常都要靠助其他科學(如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的研究發現;雖然如此,它卻必須保持「完整的學科」,設法帶出宗教現象的獨立價值;而這包括兩方面,首先是研究某一宗教事實在歷史中的特殊表現,其次則是它貫通歷史的超歷史內容(愛肋亞德)。

(二)方法論:

(1) 辯証:宗教史這一學科最重要的特色是它的研究對象與方法之間的辯証關係。宗教的概念不可以變成一種先驗的範疇,處處決定研究者的方向。相反,宗教是什麼?這問題必須與研究的過程保持辯証的張力。研究者最多只能有一暫時的宗教定義而已,它還等待學者的驗証。換言之,它需要不斷的創造,經常接受複審,在比較研究的過程中修改。宗教史的研究對象必須保持高度的歷史性;而它的方法也必須適應這種歷史性,它必須是歸納性的,如此才能把握宗教的具體現象,以及它在文化、社會、及個人生活中的意義。

宗教史研究的出發點必須是經驗,而不是理論。它在一個暫時的定義下展開歸納性的研究,而研究的過程也反過來澄清、修正原來的定義。宗教史的研究就是在這種辯証過程中前進。

(2) 類比:宗教的概念,除了是暫時的以外,它還是類比的(參 698698 類比),並非只有一個意義(univocal)。在宗教這個標題下所研究的各個現象並不是同樣的「宗教」;同樣,在甲文化中的宗教現象,在乙文化中可能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事實,卻不能說完全沒有相應。故此類比地處理宗教問題可以有助於直接比較事實,而不用透過「宗教」這個抽象概念的中介。

宗教史的研究以比較歷史的方法,在歷史的連續性與不連續性中搜尋事實,它絕不會離開歷史的脈絡。宗教史學者的目的,是要發現在不同宗教間所存在的近似事實,以及讓這些事實得以稱為宗教的原因。它採用辯証的、歷史比較的方法,在不同的信仰系統中搜尋各種各樣的連續性,而不會把它們約減成單一的範疇。結果是一個複雜的、多面的、可以向任何方向閱讀的宗教地圖;在這宗教地圖上的某一特色有時出現在中央,有時在邊緣,全視乎讀者怎樣閱讀。

(3) 全盤:最後,宗教史的研究還須是全盤的(holistic)。研究不可以只集中在一個特定的文化中;它的目標是建立一組共時的(synchronic)和歷時的(diachronic)、可以適用於一種以上的宗教甚或整個文化領域中的連續性。這些宗教事實可以互相比較,它們或許是文化擴散,但也可以是獨立(但平行)發展的結果。

(三)宗教類型:宗教類型分法很多,看作者以什麼標準或角度來描述世界宗教的特色(如:啟示與理性;真善美;有文字,無文字;一神,多神;入世、出世等角度)。本文把宗教界區分為兩類,即民族宗教與建立的宗教:

(1) 民族宗教:

1)民族宗教(ethnic religion)是人民文化中的一部分;它的由來並非由於一位建立者;它的形成與它所屬的文化和人民的形成過程密不可分。民族宗教並不限於部落或無文字的文化,它也可以出現在高度發展的文化中。在比較宗教上,一件令人相當驚訝而有趣的發現是:至上神的觀念竟同時出現在無文字的文化及高度發展的文化中。

2)民族宗教又可分為經典宗教和國家宗教兩類:a)經典宗教不僅擁有經典及其綱目,接受經典更是歸屬於這宗教的一個重要項目。b)國家宗教則擁有一些可提昇國家意識及政治意識的祭禮。日本的神道教便是一例。另外,某些建立的宗教原先也可具有國家宗教的色彩。伊斯蘭、猶太教都是很好的例子;甚至基督宗教亦如是,它雖然有著普世的訊息,在歷史中卻曾經與某一特別的國家、文化、及政治意趣相合無間。

(2) 建立的宗教(established religion):建立的宗教來自歷史中的一位建立者。當一個宗教建立起來的時候,通常是發生在一個已有既定宗教觀念及宗教制度的文化景況中;所以建立的宗教普遍都有一種新鮮、甚至革命的意味。建立者通常都會覺得他的使命是恢復已往失落的舊有價值。因此建立者的訊息通常都不是全新的,與舊文化至少保持一部分的連續性。

普世宗教也屬於建立的宗教。這些宗教建基在一種普遍的救贖訊息及使命感上;它們一方面是末世性的,另一方面也有著強烈的普世倫理及社會熱誠。它強調個人的歸化,加入宗教團體。此團體經過快速的成長,有時還忍受過逼害,積極發展傳教活動,吸引新信徒,超越民族及社會界限;這些都是普世宗教的特色。

普世宗教有時也會吸收地方傳統,如是一種很清楚的地方及普世的分別也會漸漸泯滅。


參考書目:

加籐玄智(J. Kitagawa),鐵錚譯,《世界宗教史》,台北:商務印書館,1977。

Bach, M. Major Religions of the World. Nashville: Abingdon, 1977.

Blecker, C. J. and G. Widengren, eds. Historia Religionum, 2 vols. Leiden: Brill, 1971, 1988.

Farugi, I. R. and D. E. Sopher. Historical Atlas of the Religions of the World. New York: MacMillan, 1974.

Koenig, Fr. Christus und die Religionen der Erde, 3 vols. Freiburg: Herder, 1961.

Smart, N. The World's Religions: Old Traditions and Modern Transformation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 Press,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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