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103 目的論證
103 目的論證
mùdì lùnzhèng
ARGUMENT, TELEOLOGICAL
參閱: 144144 有關天主存在的論證 173173 自然神學
(一)概念說明:目的論證teleological argument中的teleological一詞包括兩個希臘文的名詞,即telos (目的)和logos (論);argument是來自拉丁文的argumentum (證明)。目的論證是一種宇宙論証;它特別從自然世界的壯觀和莊嚴的經驗來探討宇宙存在的意義。康德(I. Kant, 1724-1804)對這最古老、既清楚又合乎常理的論証有幾分贊成:有兩種讓他愈想愈為欽佩及崇敬的心情,即在人頭頂上佈滿星星的天空和在人心內的倫理規律。
(二)說明:
(1) 該目的論証之重點在於:人默觀自然界都能認出其美妙的存在,並在瞻仰中尋問其存在的意義(智十三1~9;德七1~9;宗十七24~28;羅一19~20;DS 3004, 3026)。
無論微觀或宏觀自然界,每樣事物都有其適當秩序。那些非理性的存有物也常按順序實現它們的目的。這種經驗提供了對世界存在的解釋:必然有一種超然的智慧及力量安排一切。這論証的優點是以合乎常理的經驗(如人的工作計劃、實行和成果)來反省、推論、相對照,而認出宇宙美妙化工的超然智慧者。如此,該目的論証假設了兩個基礎:因果律和類比的推論。
(2) 反對這目的論証等於不承認這兩個傳統形上學的基礎或至少限定其有效的範圍。而休謨(D. Hume, 1711-1776)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他懷疑因果律的效果,而提出聯想律取而代之。如一般經驗主義者主張只能靠經驗,因而亦不容許形上學的類比法。如此,雖然其最後的基礎是一種獨斷的假設,由於沒有形上學,在知識論上仍有落入相對主義的危險。
(3) 如果將目的論分成遠、近的目的論來看,而只關心近程目的,會像達爾文主義(參 521521 進化主義)者(不是達爾文本人的主張)在探討進化論時所說的:進化過程不需要天主存在。如此,目前的進化「目的」是為適應環境而生存,並繼續發展。如果只看近程的現象,能談到整個「進化」「發展」嗎?一個要關注世界最終目的之進化論未必是無神論,如德日進(P. Teilhard de Chardin, 1881-1955) 所主張的:連那些有人認為是「偶然」發生的事也在遠程目的裡。
(4) 哲學反對目的論証最深的理由是惡的存在。在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提出反論 (S.Th. I, q.2, a.3, ad1)之前,波哀丟斯(Boethius, 480-525)早已問道:如果天主存在,罪惡從哪來的呢?但,如果天主不存在,善又從哪來的呢?士林哲學對此問題提出它的看法:一方面,天主確有預定計劃;但另一面,祂也允許自由的選擇、偶然的良機;如此,每一受造物都有善的傾向,唯有理性和自由的存有物才有意志的選擇。
(5) 當代哲學中懷德海(A.N. Whitehead, 1861-1947)以過程及關係等範疇來發揮實際存有界中的「良機」(opportunity) 概念,來面對惡的難題,他說:天主是全能者,是所有可能性及良機的天主;祂創造了容許有變化的可能性的預先次序。那麼,天主並未對世界邪惡作保証,亦即祂不固定各個事物的一切。哈特商(C. Hartshorne, 1897- )進一步發揮此思想,說:天主創造一個次序,使受造物能彼此傳達善惡。那裡的確有良機和災禍;但也是人類痛苦的最大原因。人有意識和意志,就有責任。這樣,自然界的目的論証和道德論証是連在一起的。因此,關懷生態界可說是目的論証新近反省之課題。
參考書目:
Kueng, H. Does God Exist? An Answer for Today. London: Collins, 1980.
Pannenberg, W. Metaphysics and the Idea of Go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0.
武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