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455 救恩
455 救恩
jiùēn
SALVATION
參閱: 457457 救恩神學 456456 救恩史 296296 耶穌基督
632632 稱義 150150 成義(稱義) 353353 恩寵 603603 逾越奧蹟
(一)概念說明:救恩salvation一詞是基督宗教信仰的最基本範疇之一。天主聖三救贖人類的事實,從較靜態的角度來看稱為「救恩」,從較動態的角度來看稱為「救恩工程」。本文特別發揮聖經中的救恩觀。
(二)聖經救恩論之基本因素:
(1) 聖父和聖神與救援工程:新約─ 在舊約歷史背景上─教導的中心是基督及其救援工程。然而論到聖父,新約卻毫不含糊地稱祂為救援工程的泉源和終點。首先,聖父是救援工程的泉源,祂派遣基督,而基督只是執行父的旨意,講述父教訓祂的話。聖父是救恩工程的創始者,祂是整個救恩工程的泉源。甚至基督的死亡,也是照天主已訂的計劃,由於祂的愛,也因著祂的恩寵。另一方面,父不但是救援工程的泉源,祂也是救援工程的目標。耶穌為父而生活,一生只為完成父的旨意,向人類啟示父,領他們到天主面前。
至論聖神,新約記載聖神與基督的關係至為密切。是祂推動基督完成其使命:治病、驅魔、甚至面對死亡。聖經也清楚表明聖神是在基督受光榮後才降臨,而聖神降臨是救援工程最重要的果實,因著聖神降臨,救恩得以完成,使人認識、信仰基督,並進而認識父。祂居住在他心中,還是更大的救恩的保証和抵押。
根據上文的探討,救援工程有天主三位一體的結構。而為表達基督以父為泉源又以父為終極目標的救恩工程,最適當的表達方法,莫如新約中基督乃「救恩中保」的名號了。
(2) 基督的救援工程:首先要注意的是基督生活的救恩意義。祂宣講天國的臨近,教導門徒依靠天主上智的照顧,更對迷失和有罪的人,宣佈天主的慈悲。祂與罪人來往,和他們同席共飲,治癒患病的人,附魔的人,使他們體驗天主的愛、釋放和接納。總而言之,耶穌的宣講和行動本身便具救恩的意義。
但是,傳統神學卻將基督的死亡視作其主要救世人的事工。聖經常以「為我們」的格式,來表達基督死亡的救恩意義。對觀福音更把這種看法追蹤到歷史耶穌身上。此外,許多經文將耶穌的死亡或血,視作救援工程的主要因素,祂的死亡是贖罪祭(羅三24),是戰勝魔鬼的行動(希二14~15),是認可盟約的標記(谷十四24)。藉著基督的血,人得與天主和好(羅五10),祂的死領人到天主面前(伯前三18),彰顯天主對世人的愛(若三 16)。
很奇怪的,雖然聖經十分強調死亡的救恩意義,卻只有少數的經文把復活相連於救恩(羅四25;格前十五14~15;宗二32~33)。這現象並不表示聖經忽略了復活的救恩意義;相反,它顯示出復活救恩的自明性。再者,只有在基督復活的光照下,門徒才能認出,在這一種如此恥辱的刑罰下的死亡所含的救恩意義。
由此可知,基督的生活、死亡和復活雖是極不相同的事件,卻構成了同一的救援工程。如此看來,假如系統神學要找尋一個救恩論的基本原則,它必須適合每一階段,解釋整個基督事工(而不是某一部分)的救恩意義。
(3) 救援工程的完成和救恩的關係:按照聖經的教導,救援工程具有「已經」和「尚未」的特質。一方面,在耶穌身上,救恩已經來臨,但另一方面,信友還須等待,期望它最後的完成。由於這種「已經尚未」的張力,出現在各種不同作者、不同時代、不同背景的經文裡,可以相信,它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是基督救恩的本質。
(4) 另外,聖經也指出信仰與救恩的關係:它是領受救恩的條件。基督要求人信從福音,祂在行奇跡之前,首先要求人的信仰。保祿特別強調信仰和成義的關係。在若望福音,信仰也是最重要的要求。而所謂信仰,就是信耶穌基督,並藉這信,相信天主父,而這意即:服從,並且,以愛德行事。
由此看來,系統神學若要找尋救恩論的基本原則,它也必須能夠解釋信仰在領受救恩時所扮演的角色。
(三)救援工程的主要向度:
(1) 基督啟示工程的救恩意義:聖經作者在講論基督的事工時,似乎不得不提及天主的啟示。有些經文將耶穌整個的出現視為啟示工程(弟後一8~9;希一1~2;若一18)。耶穌啟示什麼呢?祂啟示天主自己;祂的宣講不像一般經師的宣講,祂的話也和先知的話不同。
祂所啟示的是天主自己。首先,是天主對罪人的愛;其次,是天主對受苦並導向死亡者的愛;再次,是天主自我給予的愛。
基督的啟示有救恩的意義。因為按人學的立場來看:人必然追求生命的滿全,然而屬於罪惡這件事,使他無法超越死亡的限制。由此,他只能渴望從神而來的啟示。耶穌以言行以死亡所完成的啟示,就是給人保証天主的救恩,即:1)超越死亡的生命(肉身復活),2)消滅邪惡的完善(罪的赦免),3)真善美的完善(神自己)。基督的啟示是一種救恩的喜訊,因其啟示工程,祂把救恩通傳給人類,因此其啟示工程具有救恩的意義。
聖經藉「黑暗」、「光明」的圖像,表達基督啟示的救恩意義:祂「由黑暗的權勢下救出了我們」(哥一13)。因而信友的生活該是光明的生活(得前五1~11)。
(2) 基督的和好工程:聖經有時將基督之救恩工程視為使人與天主得以和好的工程。保祿書信,特別是羅五10~11;格後五18~20;哥一21~23;弗二11~12提及基督使人與天主和好的工程。
一般用法中,和好牽涉和好之前的情況、,和好行動、和好行動的效果。首先,在和好之前,是一個沒有天主,沒有希望的情況,即遠離天主的情境。然後,是來自天主的和好。聖經一般把和好工程歸於天主的主動,和祂無條件的自由。而這個工程是藉著耶穌而進行的,特別是祂的死亡。在談到基督死亡的時候,聖經作者也自然想到基督的復活,它是和好工程的果實。聖經從不同的角度去描寫,如獲得罪之赦、成義、聖化、領受聖神、成為天主的子女、建立和平,並且大膽地進到天主面前。
在此要進一步反省基督的和好。不容否認,人常對自己的生命感到不滿,因為他體驗到有一股勢力控制著他的生命,他與這勢力的關係常常緊張,這就是人在被救贖之前的情況:與舊有之源隔絕並與天主疏離。正是在這背景下,天主藉基督與人類完成了和好的工程。因為聖經經常把父視為救恩工程的泉源,必須留意:基督的十字架之死,一定不可被視作天主賞賜救恩的理由,不能把天主看成回心轉意,看在基督流血致死的服從上,才重新接納罪人。相反,天主在祂愛子的痛苦中,顯示自己的愛與人的痛苦共存,也在基督的復活中顯示祂對罪人的寬恕。
人與天主的和好是啟示工程的效果之一,人必須以信仰接受啟示,才能逐漸消除他對天主的疑慮,與天主和好。正因為天主在基督身上已經啟示了祂對所有人類的愛,可以說,和好的工程已經完成了;但是,天主將和好的話放在人口中,而此喜樂尚未達到所有的人,所以和好工程尚未完成。
(3) 基督的解放工程:「贖回」是聖經常用的釋放圖像。在新約以外,「贖價」指為了解放戰俘、奴隸和背叛的罪犯所交付的贖金。但新約講到基督的「贖回」卻只是一種象徵性的說法,而不是實質地指任何代價的交付。同樣,「勝利」圖像描述基督戰勝惡魔和死亡,也只是一種象徵性的說法。二圖像同樣表達基督的解放工程之偉大,相似舊約的出谷事件,而人類被奴役的現狀,是他們憑自己的能力無法突破,甚至有時是無辜而備受奴役的。此外,這兩個圖像也恰如其份地表明救恩是白白的恩惠,因為基督沒有任何責任解救世人。而「贖回」圖像,談到基督血的贖價,更能表達基督解放人時所承擔的苦楚。
根據聖經的說法,在基督解放人類之前,人被罪惡所奴化,被死亡所奴化,被法律所奴化,所以,祂的解放工程也包含三個面貌。祂從罪惡中釋放人類,祂號召人不沈溺於以往的過錯,而懷著信賴之心回到父家。另外,祂也從死亡中釋放人類,使人懷有超越死亡的希望,勇敢地依恃得勝的基督,樂觀地面對失敗、痛苦、與死亡而肯定人生的意義。最後,祂也從法律中釋放人類,但這並不是放縱主義,而是讓人服膺在基督的法律之下,使天主的法律成了關心人、幫助人的指南。
然而採用「贖回」、「得勝」二圖像的解放訊息,所強調的是克勝、消滅。換言之,它強調消極面,而較忽略積極面。因此,解放並不是救恩的同義詞,它並不是基督救援的全部;相反,它們指向盟約的訂立,也以盟約的訂立作為救恩的滿全。
(4) 耶穌基督訂立新盟約的工程:盟約指訂立相互的權利與義務的契約,也指由於此契約,雙方得以建立的長久關係:
1)在舊約,盟約是指天主與以色列之間的關係,這是一種基於上主獨立而自由的揀選,白白給予的恩惠。藉著盟約,上主自我約束地忠實於祂的許諾,也激發人自由的答覆,遵守盟約的誡命,善盡對天主、對人、對社會的責任。
2)新約作者對耶穌基督所建立的新盟約多所暗示。福音透過對耶穌言行的記述,顯示人與天主的關係已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若望和保祿雖然不用盟約的詞彙,但也同樣表達基督是救恩史的轉捩點的信仰。有些經文提到新的天主子民,它們都含蓄地肯定新盟約的事實。根據聖經的教導,新盟約雖然優於舊盟約,卻是舊盟約的延續,是上主在舊約的許諾的實現。這個新盟約是普遍的,不限民族國家,是確定的,永遠的,不可取消。它的建立,是藉著耶穌基督的整個生活、行動、死亡、復活以及聖神的降臨才得以完成的,而非藉著某一個別的行動。所以聖經見証基督就是新盟約的中保。
基督訂立新盟約的工程是救恩性的,因為它相稱人對救恩的渴求。人渴求整個存在的滿全,這種滿全只能在白白賞賜的愛中,在容許其自由答覆及自我發展的關係中才能達成。基督所建立的新盟約正是如此。它補充以「贖回」和「得勝」圖像為主的釋放工程,以及強調遠離的和好工程,從更積極的層面述說基督的救援工程─ 它使人與天主建立友好的關係。
(四)綜合:
(1) 救援工程的本質:
1)按聖經的教導,耶穌基督以其來臨和言行、死亡、復活進行其救世人的事工。但是,因為「被釘十字架的耶穌是人類的救主」這種信念,在初期教會令人十分驚訝,所以聖經作者特別強調基督死亡的救恩意義;禮儀和教理講授似乎更以基督之死為唯一的救恩事工;傳統神學也以祭獻和賠償等觀念解釋基督死亡的救恩功能,甚至發展出所謂賠償的理論。然而,由於單方面地強調死亡有它的危險,更由於聖經的見証經常是整體性地指向整個基督事件的救恩功能,所以本文嘗試拋棄單方面的進路,搜尋一個更整體性的表達方法。可發現:「啟示」(參 472472 啟示)是一個很適當的範疇。準此,對於基督救恩的本質,要嘗試作如下的定義:因為基督啟示天父的愛,所以祂是人類的救主。在下面,要漸次澄清這個說法。
2)整個基督事工為啟示工程,若望把基督的來臨歸納為「聖言」的來臨,他講述天主的話,他啟示天主。正因為基督啟示涵蓋整個基督事件,它也是個別救援恩惠的根源。藉著啟示天主寬赦罪過的大愛,基督進行釋放的工程,並邀請人與天主重歸於好(和好工程),在天主與人之間建立新的恆久關係(訂立新盟約的工程)。由此可見,基督啟示天父之愛的工程,就是其他救援恩惠的根源。
3)雖然平常不以「啟示父的愛」來解釋基督的救恩工程,但此說法在聖經和教會訓導上都有穩固的基礎。若望著作、希伯來書和牧函,都有很清楚的「言的神學」,這與保祿的「天主肖像」基督論異曲同工。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更頒佈《啟示》憲章,其中第四號可以作為本理論的依據:「耶穌基督,成了血肉的言,被打發到『人間的人』,『講論天主的話』(若三34),並完成了父託給祂當作的救援工作(若五36;十七4)。因此,誰看見了祂,就是看見了父」(若十四9)。祂以自己整個的親臨及出現,並以言以行,以標記和奇蹟,特別以死亡及從死者中光榮的復活,最後藉著被遣來的真理之神,圓滿地成就了啟示,並用天主的証據証實之,就是天主與人同在,為從罪惡及死亡的黑暗中,拯救人,並使人復活而入永生。
4)必須補充的是基督死亡的祭獻性。雖然本段一開始時曾力陳單方面地強調死亡為基督唯一救贖事工的危險,但這並不是說要否定基督死亡的祭獻性。雖然不應當把基督死亡視為推動天主賞賜救恩的祭獻,因為天主自己才是救恩的源頭。然而基督死亡時所持的態度(對天父的絕對服從和自我托付),卻的確符合真正祭獻所應表現的態度。對人而言,祂的死也是極高尚的犧牲,為人類有極大的好處,一方面既表明在失敗痛苦與死亡中天主仍與人類同在的真理,另一方面也猶如舊約的贖罪祭一樣准許悔改的罪人重新接近天主。不過,儘管如此,基督的死亡仍不可被視為一種將父的忿怒轉為慈善的行動,人得罪赦的理由不是基督的死亡,而是天父對罪人的愛。
(2) 救援工程的本質與其特徵的內在關係:這一段嘗試根據上面所提出的基本原則,進一步探討救援工程的本質與其特徵的內在關係。
1)首先是救恩與信仰的關係。基督藉啟示進行其救援工程,在死亡與復活中,祂啟示了天主對罪人的愛,如果人人相信這點,他們將明白天主愛的偉大,進而與自己與世界與天主重歸和好。由此可見,人信仰的深淺往往影響獲救的程度,因為他對基督的信仰愈深切,所得的自由也愈大。
2)然後是救援工程的「已經」與「尚未」的特質。由於基督啟示人所渴望的許諾與保証,因此基督的救援工程「已經」完成了,但是人找尋其全福時,也在找尋其行動,自由的圓滿發展,因此基督的救援工程尚未完成。
3)至於聖三與救援的關係。父是啟示的泉源,也是啟示的終向。人渴求從父而來的啟示,並與父和諧,因此真正救恩中保的工程,乃是啟示萬有之源的神。這正是子的啟示工程,祂以言以行,尤其是以面對死亡的態度對天父的信賴作証,向人啟示天主從未捨棄人類的真理。可見救援工程是藉啟示進行的,而啟示工程必須藉真理之神的指引才得以完成,所以聖神也是和好工程、釋放工程、與建立盟約工程的完成者。
救援工程既是繁複的,因為基督的來臨、生活、死亡與復活都具有救恩意義;但也是統一的,因為這些性質不大相同的事件構成同一的救世工程。這點也可從啟示的觀念得到解釋。事實上,基督的來臨,祂的整個生活,都啟示天主與人同在,與人攸戚相關。而基督的死亡也顯示出,當人在最可憐的狀況中,天主仍然與人共存的大愛。而復活更是天主愛人的高度啟示,因為唯有在天主使基督復活的啟示下,人才能發現基督苦難的救恩意義。可見用啟示的範疇,將更容易理解基督救援的繁複性及其內在的統一。因為基督生活的每一事件同時顯示天主的愛時時處處與人同在。所以救恩工程的整體性不抹殺每一階段的特點,而每一階段的特性,也不破壞基督救恩工程的整體性。
參考書目:
溫保祿,《救恩論入門》,台北:光啟出版社,1985,73-206。(本著作包含豐富的參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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