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73 神性生命
373 神性生命
shénxìng shēngmìng
LIFE, DIVINE
參閱: 106106 生命 30030 天主 353353 恩寵
45045 天主聖三 107107 生活品質 38038 天主的國
(一)概念說明:
(1) 神性生命divine life一詞是指神所獨有的生命。在基督徒語言中,神性生命就是天主聖三的生命。
(2) 生命有三項基本特質:1)與其他個體密切相連,有吸引、排拒、交往、共融的能力。2)是一個有內在結構及體系的有機物的推動力。3)常在努力自我超越以達到更高形式的自我實現和自我再造的能力。
(3) 基督教神學家田立克(P.J. Tillich, 1886-1965)在其《系統神學》第三冊中說:生命是多種「向度」的合一,基本上是存有物潛能的實現。他提出生命實現潛能的三種功能:1)自我整合:將肉體、精神、倫理等組合為一;2)自我創造:生命願意成長,能自我發展、自我改變、自我創造;3)自我超越:生命因追求絕對,故而不斷自我超越,回歸生命的根源。
(4) 彼得斯(A. Peters, 1924- )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說:生命以三個步驟自我實現:1)自始為一;2)由內發生;3)回歸自我。
(5) 神性生命基本上與所有有限的受造生命不同,因為它是無限而絕對的;它是出現於「永恆之現在」的事件,超過人類語言之所能把握,只能以類比的方法說明它的內在富饒。
(二)聖經:
(1) 舊約描寫天主是有位格性的、生活的、偉大的、全知的、仁愛的、創造的、要求的、慈悲的、與他的受造物完全不同,也非常接近他們每一個人的神。這樣述說神性生命,是一種頗為間接的說法,因為透過救恩的高峰事件(耶穌基督和聖神的光照),聖三的奧秘只能漸漸地啟示出來。
(2) 按照新約的啟示,神性生命是聖父、聖子、聖神之間密切的關係、相互的滲透。這個關係是一種「精神的事實」(天主是神,若四24),也是一種「愛的事實」(天主是愛,若壹四8~16),一種「光的事實」(若一4~5;八12;若壹一5;伯前二9;雅一17;默廿二5),「喜樂的事實」(路十五31;十六22;默十九7;廿一4)。
(三)基督徒神學家不斷力求更深入地理解神性生命的奧秘。他們運用了各種不同的範疇(人類精神的內在生命、人與人之間的位格關係、自然的記號和象徵),希望用人的言語來解釋這超越任何有限的表達模式的神性生命。其中,最接近基督徒啟示之核心的神學論說似乎是愛。
(四)本文嘗試從愛來說明天主聖三的生命:天主就是愛。天主父是絕對愛的「自我給予」,子就是這絕對愛的「自我接受」,聖神就是這絕對愛的「自我合一」。在愛本身的內在生命中,基本上具有兩個動力:
(1) 展開(expansion, ek-stasis):展開就是愛的給予:父將一切毫無保留地給予出來,這就是所謂的第一個生發(procession)。這愛的完全給予含有接受與答覆兩個向度;接受與答覆這愛就是被生,故謂子是由父而生的。在第一個行動中,父是給予者,子是接受者。在給予中有接受,在接受中有給予。如同中國的陰陽,在陽(給予)中有陰(接受),在陰中(接受)有陽(給予)。
(2) 集合(contraction, in-stasis):愛的行動之表現的第二面就是集合:父子的集合,而這就是第二個生發。父和子的展開,導致父與子之間的集合,此集合被稱為「發」;因此父與子之間的集合就是父子同發聖神的意思。
(3) 在中國文化中,可以在陰─ 陽─ 合(參 491491 陰陽)的架構下描述神性的生命:太極的整體就是無始無終、永遠現在的唯一天主。「陽」象徵父愛的給予者,代表陽剛之愛;但在陽剛中也抱陰柔,即在愛的給予中也抱接受。「陰」象徵子愛的接受者,代表陰柔之愛,然在陰柔中也涵陽剛,即在愛的接受中有給予。因為愛與被愛、給予與接受原是一個奧秘的兩面,是一個互動的生命,沒有陽也就沒有陰,沒有陰也就沒有陽。陰陽是相生相成的,父子的關係也是相生的。陰陽相交合一的動力就是天主第三位聖神的象徵,是愛的奧蹟合一的面目。在陰陽互動的過程中,萬物化生,「萬物負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道德經》42章),表示陰陽為一切生生的本源,是萬有生命的兩個原理。為此可以說,在萬物內都存留著天主聖三的痕跡,天主寓居在整個的宇宙中。
如把此富有生命力的太極圖,應用在天主聖三奧秘的解釋上,一方面確能幫助信徒更深入地領悟聖三的奧秘,而且是以一顆中國人的靈思與聖三相遇,實在倍感親切!同時,若以此充滿靈氣的東方圖像回饋普世教會,相信必定有它獨特的貢獻和價值。但另一方面,也得承認任何人間的圖像和象徵,都無法完美無缺地把天主聖三的內在生命淋漓盡緻地表達。讀者需要對這些圖像有所否定、淨化、提升並超越它的限度,才能更卓絕地進入聖三的生命中。譬如,讀者應排除太極圖中陰陽所指向的性別區分,因為在天主無限愛的奧秘內並無男女性別之分。讀者也不應把陰陽兩部份太物化,視為形下的東西,因為它們原是形上的圖像,象徵一個動態的生命,涵蓋兩股獨特而又不可分的力量。此外,初期教會和聖經都一直採用父子關係的圖像來描述天主的奧蹟,此乃基於當時社會是以男性為主。這種傳統說法固然有它的歷史價值,基督徒應予尊重和接納,但也不能太絕對化,畢竟這仍是人間有限的表達。如果今天有人感到親密的母子(母女)圖像更能幫助他體驗天主愛的奧蹟,即愛的生命之交流、共融、合一,基督徒也不應排拒。
參考書目:
谷寒松,《神學中的人學》,三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6,109-123。
───、趙松喬,《天主論.上帝觀》,再版,台北:光啟出版社,1992,357-402。
項退結,《中國人的路》,台北: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88。
羅光,《生命哲學》,台北:學生書局,1985。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