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558 聖言
558 聖言
shèngyán
WORD OF GOD
參閱: 472472 啟示 571571 聖經
575575 聖經靈感 574574 聖經的無誤性 296296 耶穌基督
(一)概念說明:聖言word (Word) of God一詞從廣義來說,指天主的一切言語;從狹義來說,指耶穌基督本身(若一1~14)。
(二)聖經:
(1) 在舊約,司祭典給予天主聖言特別的神學意義:創造者天主藉言語啟示祂的能力和智慧。在聖詠,天主的話是創造性的也是救贖性的;它保管世界和以色列人在歷史中的軌跡(詠一四七15,18)。然而,真正給予聖言中心位置的卻是先知書。先知蒙召,最主要的是傳達天主的話(依六1;耶一9)。在申命記,一句單獨的命令(申十五15),或是全部法律(申卅14)都稱作天主的話,它是救贖性的,能賜予生命(詠一一九50)。接近基督紀元時期,托拉(Torah)被視為個人以及整個以色列民生命的來源,聆聽它的人必須全心全靈轉向天主(申六4)。
(2) 在新約,整個舊約的啟示都可稱為天主的話;但是新約的最大特色卻是把天主的話和耶穌基督連在一起。耶穌的話帶來救恩,這一點在祂顯奇跡時尤其清晰可見。凡以耶穌的話為恥的,天主也以他為恥(谷八38)。天主的話和耶穌的話有某種程度的相合性。保祿說,在基督內天主的恩許都成了「是」(格後一20)。然而真正把天主的話和耶穌這個人連結起來的,卻是若望的著作:耶穌基督是成了血肉的天主聖言,因此,祂代表這個救贖的最終能力,祂就是天主的生命(若壹一1)。為新約而言,在基督內降生的聖言留駐在教會內,因而宗徒不僅傳佈一種教義,他們所宣講的是在基督身上的救恩。由於聖神的助佑,基督親自在宗徒的宣講中說話。而聖言的宣講必須是教會中一種恒久的制度,因此宗徒也選立一些為服務聖言的福音同工。最後,對聖言的服務還從口頭宣講進展到文字的固定形式;這些筆錄下來的聖言和口頭的宣講有同樣的權威。
(三)神學簡史:
(1) 在早期教會,寫成文字的宗徒言語就是天主聖言,必須一字不易地保留下來。在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 約140-216)的書信中,天主聖言的概念更延伸至教會的宣講。奧力振(Origen, 約185-254)認為聖經和教會宣講都同屬天主聖言。聖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稱聖言的宣講為「糧食」,為「宴席」,因此,他可以把聖言和聖事等同起來。奧斯定特別強調基督是內在的導師,是宣講中的動力。
(2) 到了中世紀,由於隱修制度注意內在神修,重點也從外面的聖言和宣講者轉向天主的恩寵在人內心的神祕行動。對聖經的興趣也集中在精神的、神祕經驗的詮釋。
(3) 十四世紀,對聖事及其功效的興趣似乎模糊了宣講的救贖功能,而聖言在教會中的作用也減弱。雖然如此,在教會整體的生活中,聖經和宣講天主的聖言,一直不斷地扮演重要的角色;教會原則上把聖事和聖言整合在一起。一直到宗教改革(參 273273 宗教改革)的出現,聖事和聖言的統一性才受到攻擊。
(四)基督新教的神學:
(1) 在宗教改革(參 273273 宗教改革)的教會裡,天主聖言一直都是信仰和神學的中心概念。根據馬丁路德(M.Luther, 1483-1546),救贖事件臨在於聖言中,但僅為那些擁有聖神的人。次溫格利(U.H.Zwingli, 1484-1531)和加爾文(J. Calvin, 1509-1564)則強調天主的行動,較少注意言語的中介。但在「唯靠聖經」的原則下,最早的新教正統主義都把聖經和聖言等同起來。超性主義的聖言觀在啟蒙運動的時候受到攻擊,而導致對聖言理解之喪失。一直到辯証神學興起,才重新對聖言有所了解。
(2) 在巴特(K. Barth, 1886-1968)的神學中,聖言有三種形式:啟示、聖經和宣講。聖經和宣講必須在每一時刻重新成為活生生的天主聖言。這點在布特曼(R.K.Bultmann, 1884-1976)神學中更獲強調;為布氏而言,聖言是存在性的言語,帶領人到達新的自我認識,走向成熟的基督徒生活。布魯內(E. Brunner, 1889-1966)認為,布特曼的看法把聖言太限制在人的存在領域中;他指出:天主在聖言中向人類啟示自己。艾伯林(G.Ebeling,1912- )視言語事件為天主的自我表達,光照人存在的境況,給人類開啟有希望的救贖喜訊。田立克(P.J. Tillich, 1886-1965)揚棄過分人學式的聖言神學,他認為聖言是神聖存有本身的象徵。
(五)神學反省:
(1) 天主言語來到世界往往要借助人的言語;人的言語是天主言語的中介。人能領受天主超越的言語,是基於人對天主回應的特性,也基於天主的恩寵和人的信仰。然而除了這主觀的因素之外,外在的天主聖言也很重要,它以人的言語進入歷史。聖言進入歷史的頂峰就是耶穌基督。但這段歷史並沒有就此停頓下來,而繼續在教會中發展,首先是聖經,然後是宣講。但是聖經雖是天主聖言,卻不全等於天主聖言,因為它也是人的見証,它是人在信仰中對聖言的回應;不過這個回應也不純是信徒的自我表達,回應也包含來自天主的聖言。因此,天主的言語不由人的言語所限制,也不完全由人來翻譯詮釋。這是天主聖言的超越性。
(2) 天主聖言只有在教會的宣講中才是完全的、真正的聖言。神學必須解釋天主聖言如何在今日透過一位宣講者實現出來,而人的言語又如何才能真實地表達天主的言語。聖言的宣講既是救恩事件,它便與聖事有著密切的關係,對於這關係,神學家有不同的解釋。
參考書目:
參閱〈571571 聖經〉,〈472472 啟示〉的參考書目。
Church, A. The Theology of the Word of God. Cork: The Mercier Press, 1970.
Edwards, O. C. The Living and Active Word. NewYork: Seabury Press, 1975.
Jabusch, W. F. The Spoken Christ: Reading and Preachingthe Transforming Word. New York: Crossroad,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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