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653 德性
653 德性
déxìng
VIRTUE
參閱: 362362 倫理道德 176176 自然與恩寵 360360 倫理行為 213213 良心
(一)概念說明:「德性」(virtue)一詞在道德思想史上頗受爭議。其確切定義、種類,及跟道德經驗中其他因素之間的關係等問題,都是爭論的焦點。
(二)聖經:
在舊約中沒有一個字可以表達德性的一般意義。一直到《七十賢士譯本》(參 10010 七十賢士譯本)出現後,德性(arete)這個字才開始使用(智四1;五13)。此字在新約中也僅偶而使用(斐四8;伯前二9;伯後一3,5),其原因很可能是由於新約作者們認為此字過於以人為中心,過於強調人的成就和行為的價值。雖然如此,新約作者們仍以許多德性來描述初期教會的道德情況。這種情形尤以保祿書信及一般牧函(迦五22~23;羅一29~31)最為清楚。雖然這些對德性的描述帶有希臘文化和猶太教的影響,但是作者們所強調的卻是聖神的感動,而非人為的努力。在這些經文中,信德和愛德是所有德性的根本;它們改變了所有其他借自猶太教和外邦文化的德性觀。
(三)概念簡史:
(1) 最先以哲學觀念闡揚德性的意義的是希臘人。蘇格拉底(Socrates, 469-399)、柏拉圖(Plato, 427-347)、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斯多亞學派(參 501501 斯多亞主義)、及新柏拉圖派(參 610610 新柏拉圖主義)哲學家都以德性的學說及強調德性在道德生活中的必要性而著稱。他們的立論對西方政治社會的道德思想和發展發揮了極大的影響;德性是人性的最終目標。依「目的論」(teleology)的人性觀,德性不會自然出現於人心中,而是人藉著努力得來的,並藉著習慣(ethos)持之以恒地實踐,才可趨於完美。
(2) 在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的著作中,德性的意義似乎有二種:一方面他將德性了解為靈魂的固定傾向,這種傾向會根據本性來做正確的道德抉擇。另一方面,他將德性描述為正確生活的藝術。但是更重要的可能是奧氏對諸種德性在基督徒生活中的一致性及其彼此間的相互關係的了解。他接受了希臘人四種主要德性的說法,亦即謹慎、公義、剛毅、節制;卻把基督徒德性中的信、望、愛,特別是愛德,視為最重要的。對他而言,唯有愛能給所有的德性賦予生命,並聯合所有的德性。真正的德性不只在於道德的行為,更在於行為背後正確的意向和目的;而唯有愛才是行為應有的目的。
(3) 士林學派(參 20020 士林學派)的思想家受亞里斯多德對習慣和德性關係說法的影響,把德性分為自然的德性,即謹慎、公義、剛毅、節制和超自然的德性,即信、望、愛三超德(參 496496 超德) 。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進而分析並綜合了基督宗教和非基督宗教的德性觀,而主張超自然的德性來自天主的恩典,能使自然的德性臻於完美,並具備超自然的德性,並被整合在超性(參 492492 超性)生活中。因此,就同為「習慣」的觀點來看,自然與超自然的德性並無不同;其差異在於它們屬於不同種類的善,兩者所獲得的功德不同、所能達到的完美程度也不同。
(4) 天主教傳統的神學家承襲了奧斯定和多瑪斯的較整合說法,把德性劃分為自然的四樞德和超自然的三超德。此外,他們也提出「末世觀的德性」,諸如:感恩、謙卑、警醒、寧靜、喜樂等;這些都是聖神賜予信者的德性。
近代的哲學界和神學界對道德理論和實踐問題的討論,以及對德性的分析和研究,表現了一種強調道德主體的趨勢。道德主體上應該同時注意兩面:一面是「人之所是」(to be),另一方面是「人之所為」(to do)。原則上,兩面應是一種動態的整體;但是,在非常強調效率、結果及成功的今日社會上,應該特別強調「人之所是」的一面。因此有人主張「人之所是」勝過「人之所為」(to b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to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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