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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52 天堂
52 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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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VEN

參閱: 90090 末世論  139139 地獄  663663 樂園  635635 榮福直觀


(一)概念說明:天堂heaven,從廣義的宗教語言來說,可由三個角度來探討:

(1) 天堂是人類最美的境界,也是人類所能想像到的最理想的境界。這些圖像與文化背景大有關係,因此不同的文化背景對天堂就有不同的描述方式,例如:某一文化(宗教)強調人與人的位際關係、交談、主體、歷史等因素,那麼他們心目中的天堂就是這個歷史圓滿的完成,在這美好的境界中必然有人與人、人與宇宙萬物、人與天主之間的交往共融;另一文化宗教中強調了一體,有一元論(泛神論)的傾向,天堂就會成為人與絕對真如的合而為一,亦即小我流入大我(涅槃、頓悟)的境界。又如在一個缺水的文化背景中,他們所描述的天堂中必定有豐富的水源。……這些圖像都表達出同樣的信念:天堂是一個圓滿、幸福、喜樂及和諧的境界。

(2) 天是宇宙體系的一部份,即穹蒼。在此用法中,可說「天地」已指出所有包含在宇宙中的受造物。

(3) 天是神所在之地,甚至可以代替神。如中國古書上說「天命之謂性」,這裡的「天」即表示是上天最高的主宰。在特殊的基督信仰中,天堂是指一個絕對不可失的境界,其中包涵整個人類,有天主聖三的恩惠,也與天主聖三相互寓居,更是人類依靠天主恩惠所努力達成的結果。

(二)聖經提到天堂時,有用普遍的意思(廣義的宗教用法),也有用特殊的意思(狹義的基督宗教思想):

(1) 舊約把天當作穹蒼,把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分開(創一6),天主稱穹蒼為天。天也是雅威的居所。在那高座上,祂掌管宇宙萬物(申廿六15;詠二4;十一4;依六三15)。這些說法主要在強調天主的存在以及祂動態性的救恩。因此在舊約晚期,當以民不敢直呼雅威之名時,天就成為天主的代名詞了。

(2) 新約一方面接受了舊約的思想,另一方面則加上耶穌基督和救恩─ 特別是救贖的向度:

1)在福音中,耶穌曾提到天上的父親(瑪五16,45;六1~9)、天國(瑪三3;五10,19~20;七21)。瑪五12;十九21,29;谷十30;路六23指出天堂是人生前善行的報答,這賞報完全來自恩惠(瑪廿1~16),因此對觀福音所發揮的是人與天主的共融。末世的救恩就等於永生,永生就是進入天國,或天主的國。

2)保祿的天堂觀特別重視基督的面目,得前四17曾說:「……要被提到雲彩上,到空中迎接主:這樣,我們就時常同主在一起」。斐一23;格後五8;得前五10;格後十三4 都提到與基督在一起的意思。

3)初期教會對耶穌基督的描述頗多,大體上都指出祂被提昇天後將帶著權柄自天降來(若三12,31;宗一9~11;瑪廿八18;廿四30)。有關聖神的降來也有同樣的說法(宗二1~2)。人與宇宙萬物為一整體,所以住在天堂就是指宇宙萬物與天主聖三共融的圓滿意境,默示錄稱此意境為新天新地(默廿一1~5)。

4)新約也如同其他宗教一般地應用了很豐富的圖像,以描寫人圓滿的全福境界,在舊約傳統背景中(如出廿四9~11;依廿五6),新約運用了宴會來描述天國(瑪八11;路十三29),其中耶穌基督是主人,祂邀請那些準備好的人(路十二37);或是君主為自己的兒子擺設婚筵(瑪廿二1~14),這些都表示天主的邀請是一個恩惠。默廿一9~廿二5把筵席的圖像和聖城耶路撒冷相連(聖城在舊約中代表著希望、安全及團結的象徵意義)。至於默廿一~廿二,則引用了許多舊約的思想(如創二4~25;則卅六35;依十一6~7 ;六五25),所以默示錄中也強調了生命樹的果子(默二7)、生命的活水(默廿二1~2)、消滅古蛇(默廿2)、不再有死亡、悲傷、哀號、苦楚(默廿一4),也提到天堂的幸福包括了榮福直觀(beatific vision)。

(三)基督宗教的傳統,在不同的文化脈絡中,以不同的神學思想來發揮聖經中有關天堂的喜訊。福音進入希臘文化時,原有的希臘文化所主張的精神靈魂論,把天堂當作個人死亡及末日時期整個人類復活之間的中間狀況的幸福。基督宗教並未吸收這些主張,只汲取了希臘文化中的人學,也把天堂的幸福從人類精神上,理智與意志兩種能力的角度加以發揮;如以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為基礎的多瑪斯學派(參 186186 多瑪斯學派),強調靈魂的理智層面,提出理性直觀的論點;另如奧斯定學派(參 601601 奧斯定主義)、方濟學派卻強調愛和感情的因素。

(四)教會訓導權在中古時代才宣佈了有關天堂的道理,也運用了士林神哲學的概念來保護基督宗教的傳統道理(DS 1000, 1305, 1582)。如果以嚴格的釋經學和知識論的原則來分析教會訓導權的言論,則可發現二件事實:

(1) 要分辨教會訓導不同言論的正確程度(參 389389 神學正確性)。即是說,除非教會訓導當局有很明確的証據,否則不必把教會訓導言論當作定斷的信理。

(2) 現代神學對天堂的理論也很清楚的分成二面:1)天堂的本質應超過人的言語,因為「經上這樣記載說:『天主為愛他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想到的』」(格前二9)。2)系統神學跟著教義部所發佈的《關於末世論的某些問題》所說的「我們應尊重聖經中所用的圖像,它們的意義應加以分辨,不過不應過份減弱它們,免得使這些圖像所指的真諦失去它的意義」。在此,現今系統神學很注意地分開了天堂的真正意義與人的想像二者,但在宣講福音時,仍須要具體而吸引人的圖像,使聆聽者更能深入福音的訊息之中。

東正教以及基督教的神學比較強調聖經中的天堂觀,並對天主教在中古時期士林神學的天堂論點持保留的態度。

綜合而論,現今系統神學大體上應對天堂的論點多加反省,並且當教會與其他宗教系統交談中,也應將聖經中的天堂觀和其他宗教傳統中的天堂觀相互參照。


參考書目:

黃鳳梧編著,〈天堂(永福)〉,《人類的未來:基督信仰中的末世論》,台中:光啟出版社,1977,173-184。

Bernard, P. "Ciel." DThC, vol. 2. 2474-2511.

Finkenzeller, J. "Himmel." Beinert. 259-261.

Haekel, J., J. Schmid and J. Ratzinger. "Himmel." LThK, vol. 5. 352-358.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