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
299 相對主義
xiāngduì zhǔyì
RELATIVISM
參閱: 335335 真理 608608 解釋學 171171 自然真理 318318 信仰真理 650650 確實性
53053 不可知論 697697 懷疑主義 481481 情況倫理學 666666 歷史主義 636636 實用主義 521521 進化主義
(一)概念說明:相對主義relativism此詞來自拉丁文,包括兩部份:relativus (有關係的、相對的)、-ism (主義)。
相對主義是一個哲學課題,強調真理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因為真理以其他條件(例如認知體系、社會文化特性、階級、時地等)為尺度而不以對象為真理尺度。傳統哲學所說的「真理」,來自認識主體的認識行為與其對象相符合,但相對主義則認為真理只取決於認識主體。形上學的相對主義否認任何絕對存有,而一般的相對主義通常對始元(參 289289 始元(原理,原則))的問題避而不談,只探討人和實在界的關係。認識論的相對主義否認存有的有效知識之可能性,而倫理學的相對主義則一味否定道德上的普遍義務規範的存在。
(二)研究分析:
(1) 知識與道德方面變動不定的條件應用在個別事物就成為一切事物的尺度,應用在社會特性與文明特性上,如在情況倫理(situation ethics)、階級、種族道德等亦成為其尺度。這些條件也許是心理學上的、也許是社會學或歷史學上的。這些條件若隨認識主體對目標的知識轉變而改變,則此時的「真理」指一切有用的事物,如實用主義所主張;或指凡有助於生命適應環境的事物,如進化主義所強調的。
(2) 除了上述這些不同的條件之外,早有一種較廣義的相對主義,認為人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獲取普遍有效的知識,此有限的範圍有下面的一些可能性:1)只侷限於表面的層次(現象主義、康德的批判哲學);2)感覺與事件(感覺主義);3)經驗到的可檢証事物(參 627627 經驗主義,639639 實証主義);3)只侷限於個別事物本身,如唯名論(參 463463 唯名論)所主張;4)或不提可知的層次,祇一味相對地探討有關實在界的一些經驗。
(3) 相對主義堅持真理是相對的,例如某事物對主體甲是真理,對主體乙就不是真理了,這顯然相反了矛盾律。再者,固然所有知識和行為都受到主體的各種條件的限制,但一味強調這些條件才是真理標準,那是對於思想與存有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本質(參 100100 本質)、附質(參 291291 附質)、類比(參 698698 類比)等混淆不清所致。此外,相對主義否定真理的普遍有效性,這是自相矛盾的說法,因為這種說法若是事實的話,則它本身就是「普遍有效的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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