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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152 列入聖品
152 列入聖品

lièrùshèngpǐn

CANONIZATION

參閱: 547547 聖人  548548 聖人列品

151151 列入真福  418418 教會訓導權  549549 聖人敬禮


(一)概念說明:列入聖品canonization指教會正式宣佈某位已死的成員堪受公眾的敬禮,並且把他的名字列入聖人的名單內。這種聖人列品禮在早期教會中並不存在;不過,敬禮本地致命者的風俗卻很普遍,並且由教區內的主教所制定。把致命者的遺骸(或遺物)從墳墓移送到聖堂的儀式,就相當於列入聖品。漸漸地,教會的權威愈來愈介入列品的步驟。到了十世紀,申請必須上遞教宗。1234年,教宗額我略九世(Gregory IX, 1227-1241)把列品權力保留給聖座。到了十七世紀,凡是對未被教會列入真福或聖品的人的敬禮一律都在禁止之列。

(二)列入聖品和列入真福一樣,分為正式的(常例的)和非常例的(相當的)兩種:

(1) 正式的列入聖品(或列入真福)包括四個步驟:收集資料、提出申請、宗座禮序和最後裁判。除了第一個步驟可以在當地的教區內進行以外,其餘三個都直接隸屬教宗的審判權。1969年,教宗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宣佈列入聖品(真福品)的程序可以縮短及地方化;教區法庭(在與梵蒂岡諮詢之下)可以處理全部的調查過程。

列入聖品與列入真福的過程大同小異;但是,在列入真福之後,至少必須有兩個真實的奇蹟在經由呼求之後發生,才可以提出列入聖品的申請。

(2) 至於非常例的或相當的列入聖品,則僅需教宗確定某人為聖人便夠了。不過,這種非常例的列品只應用於某些遠古的聖人,此類的敬禮在教宗烏爾班八世(Urban VIII, 1623-1644)之時已經行之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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