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謂 | 拉丁文稱呼 | 意義 | 以「耶路撒冷」為例 |
字義 | littera, historia | 字義和歷史解釋 | 以色列的城 |
寓意 | allegoria | 信仰釋義 信理解釋 | 教會的圖像 |
借喻 | tropologia, sensus moralis | 愛德釋義 倫理神學解釋 | 人靈的圖像 |
奧秘 解釋 | anagogia | 望德釋義 末世論的解釋 | 天國榮福的圖像 |
在中古世紀的神學教學中上列四種聖經意義用四句拉丁文的詩說出,以幫助記憶。中文也能用四句話譯出如下:
這種解經法能把聖經的意義向基督徒生活的許多不同情況開放,在此層面,這方法為今天仍是必須採用的。聖經藉著神學反省就能變成動力,推進基督徒生活多方面的實現。不過這一方法很快地被人發現有一內在危險,就是主觀主義。因此教父們把解釋聖經與教會的信仰準則連在一起。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繼承泰丘尼(Tychonius, 第四世紀),已草擬了一些釋經的規則(Doctr. christ. 3, 30~37)。在歷史詮釋與寓意詮釋的張力間,古代的亞歷山大學派(參 224224 亞歷山大學派)及古代的隱修士們傾向寓意的解釋,而安提約基學派(參 192192 安提約基學派)及士林神學家(參 20020 士林學派)則側重文字或字義的解釋。
2)人文主義(參 13013 人文主義)崛起後,開始了批判性解經的嘗試;學者把語言學上較正確的原文聖經當作研究對象。宗教改革(參 273273 宗教改革)促進信徒對聖經興起前所未有的尊重,而啟蒙運動(參 474474 啟蒙運動)接著發展了「歷史批判」的解經方法,就是說,為正確體認每段經句的本意,必須認識其發展的每一過程,及其以後所造成的結果。今日的解經除了顧及上述的四種經義以外,也經常運用這「歷史批判」的方法(《天主教教理》(1996) 115~119號)。
(3) 聖經與教會訓導:
1)特利騰大公會議(參 355355 特利騰大公會議) (1545-1563)針對宗教改革的主張(Sola Scriptura:唯靠聖經) (參 467467 唯靠聖經)強調聖經不可相反著教會的一貫傳統來解釋(DS 1507)。
2)梵一大公會議(1869-1870)肯定教會訓導權是解釋聖經意義的準則(DS3007)。
3)自1905年始宗座聖經委員會出了一系列的裁決,答覆各方來的有關聖經的問題,均見《訓導文獻選集》(DS 3372-3373, 3394-3400, 3401-3419, 3423, 3461, 3463,3465,加上3503, 3505-3509, 3512-3519, 3521-3528, 3561-3578, 3581-3593,3628-3630, 3681-3682, 3750-3751, 3792-3796, 3999)。
4)教宗良十三世(Leo XIII, 1878-1903)於1893年所公佈的《眷顧周詳的天主》通諭已相當開放(DS 3286),到了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的《聖神默感》通諭(1943,DS 3825-3831),則積極推薦「歷史批判」的解經方法。
5)最後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把聖經視為教會與神學一切認識的優先泉源:教會訓導權在聖經之下,神學工作須以聖經為依歸、為方向(DV 10, 12,21, 24)。
(4) 聖經與神學思考:
1)在聖經裡天主的話不是直接地說出,而是經過人的各種溝通方式斷斷續續地表達出來,比方有指導,有訊息,有詩歌,有告白。這樣寫出來的聖經成了教會宣講信仰的基礎和保障,也成了最高的準則,任何信仰的表達都應該在聖經裡找到根據。另一方面,教會的話固然傳達了聖經中的天主的話,但在釋經的循環裡,聖經也脫離不了教會:聖經的來路是源自教會對正典所作的決定,而只在教會的歷史和解釋中聖經才得以展示它的活力。因此必須加上一句與前一句互補的話:聖經是教會內的天主的話。
2)神學應該澄清兩個問題,一是舊約與新約之間的關係;一是如何正確地詮釋聖經:a)關於舊約、新約的關係,基督宗教是以基督為聖經的中心和「本義」,這層意義直接在新約中得到證明。因此舊約被新約「相對化」,被看做基督事件的前身;舊約也得以「普遍化」,由一本猶太人的書成為整個人類的書;最後,舊約「得到了滿全」,因為新約在接受它時闡明了它的完整意義。b)在聖經詮釋上,神學一直重視聖經的字義和歷史意義。這一方面,因了歷史批判的方法成效卓著,今後一定會繼續走這條釋經的路(其程序見下列的表)。但神學也該時時注意到聖經所蘊含的比神學所能促進的更多。聖經首先是一部生活和信仰的書,其許多深度的層次只有藉信仰的類比才能揭示出來,而這種類比是在教會的團體裡達成的,也是在這教會團體中天主一貫的救恩計劃彰顯出來。準此,教會可被視為一個默觀的團體,它在聖神的光照下,經年累月地、世紀相傳地體認聖經中天主啟示的內容,不斷增長進步,藉著種種歷史要求的具體化(如今日的環保問題),在信仰中予以接受。在此過程中所獲得的洞見和體驗當然應該合乎聖經的啟示,但在表達的形式和具體化上已超過聖經的詞句(如〈聖母無染原罪始胎〉及〈聖母升天〉兩條信理)。
聖經詮釋過程(「歷史批判」法):
1. 原文批判 | 確定原始的文本(詞字) |
2. 文學批判 | 認清作者、文本的層次和統一性 |
3. 語言分析 | 發掘詞意、結構、目標及用語的視野 |
4. 形式及類型批判 | 明察文本所從出的生活背景 |
5. 主調及傳統批判 | 探索文本中的主調、題材和傳統 |
6. 著作及編輯批判 | 研究文本不同層次的成長和組合 |
7. 時間問題 | 追問文本何時出現 |
8. 個別及整體解釋 | 文本本身及在脈絡中說什麼 |
9. 神學批判 | 將所獲材料用在系統神學裡 |
(四)聖經與人類簡史:
各種文化和宗教的經典固然都在人類的歷史中發生過重大的影響,但幾乎不易找到任何一部經典可與聖經相比。這可從內容、傳佈、閱讀三方面來申述。
(1) 內容:
1)真神唯一:世界三大唯一神宗教,即猶太教、基督宗教、依斯蘭教都是以聖經(特指梅瑟五書)為其淵源,就是因為托拉這五部書裡由族長們的多神到申命紀的唯一真神,為整個人類奠定了一神論的基礎。從而人對此一真神的關係由畏懼而尊命,由服從而孝愛,確定了人一生的方向。在這種個人與神的親密交往之前,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為答覆著唯一真神的絕對要求;而在歷史中東征西討,縱橫環宇,無論古以色列,中古世紀的基督宗教或回教都是如此。真神至上,人如塵土,是真的,但信神的人每每會錯神的意思。神對人有不同的看法。
2)人人平等:聖經最初兩章就傳達了這一重要概念,說每個人都是天主的肖像,每個人都是接受天主的一口氣息而有生命的(創一27;二7)。然後在整部舊約的發展中,人人平等的事實不斷在國王的歷史,及先知的宣講中出現,直到新約中耶穌基督用祂的生活和宣講把天主當初造人的這個基本條件帶到最高峰。祂採用的方式是先做眾人的僕役,再告訴大家誰為最小兄弟中一個做的就是為祂做(瑪廿五40)。這種精神和為人的態度發展成近一、二世紀的平等自由民主人權的種種現代政治體系。這一切來自西方社會,而西方社會基本上是受了聖經的影響。
3)物為人用:這是聖經創世紀第一章的偉大構想。天地日月星辰,海陸植物花草,飛禽走獸爬蟲,四季晝夜運轉,總之,世間的形形色色,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人而存在。這一切都受造完畢,最後人才受造,人成了萬物之靈。原始的人本可藉素食維生,但人墮落後,殺生成性,造物主不以為怪,將一切動物也交在人手中,作為他們的食物(創一29;九3)。但同時嚴禁殺人,因為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的(創九6)。這一種物觀造成西方自然科學的發達,到了二十世紀末更激起環保意識:人不該濫用造物主給他的管理世界的主權,而應小心維護這唯一的地球。
4)直線史觀:無論是中國、印度或近東,這些古老文化對宇宙的看法基本上都是循環式的,都是周而復始的。大自然的春夏秋冬,人一生的生老病死,都與日夜、週期、月份的運轉交替,息息相關,緊緊相扣,專憑自己的思維想像,人無法突破這個自然循環系統。聖經的宇宙觀因出自天啟,是來自宇宙外的一個投視,一種觀點,深深改變了人類的史觀:不再是循環的,而是直線的;天地有始也有終,人生旅程一去不復返。聖經是由造天造地開始,而以新天新地結束。結束後並不是空無一物,而是眾生都團聚在「那今在、昔在及將來永在的全能者上主天主」那裡(默一8;廿一6)。
(2) 聖經傳佈方面也可分四點來說明:
1)羊皮卷期:希伯來人的祖先是半游牧民族,主要以畜牧為生,羊成了聖經的一個主調,從舊約到新約一直如此。喝羊奶,吃羊肉,穿羊毛以外,羊皮還可供寫字,以代替古代的石刻或木彫。羊皮卷攜帶方便,保存持久,成了紀錄舊約經書的主要器材。記錄下來的首先是拖拉(即梅瑟五書),後是先知書,最後是較晚的著作(如五卷軸等)。猶太亡國,人民被放逐到巴比倫時,他們能帶去這些羊皮卷,在充軍之地於安息日聚會,誦讀羊皮卷上的天主的法律和先知的話,再用聖詠來祈禱,維持了他們的一神信仰。二十世紀四○年代在谷木蘭(Qumran)所發現的古羊皮卷極其珍貴。
2)手抄本期:手抄本可視為新約來臨後的特色,其中不僅抄寫著聖經的話,並且有各種插圖。拜占庭教會用裝飾聖堂內部的藝術來闡明聖經的內容,由公元第六至第十世紀有《維也納的創世紀》,《巴黎的聖詠集》等。西方最早的聖經插圖出自第七第八世紀的英國和愛爾蘭,那是仿效第七世紀的愛爾蘭和撒克森的銅器藝品的。加祿大帝(第八世紀)時期的主要藝術作品就是手抄本。奧圖期的德國(第十世紀)以康士坦士湖中的Reichennau為出產手抄本的中心,成品分發到Trier,Fulda,Bamberg,Regensburg等地。西班牙的Beatus de Liebana(第八世紀)的默示錄插圖影響了日後的藝術。
3)印刷期:印刷術最早見於中國,有十一世紀用陶土做成的活字為証,但沒有傳到歐洲。紙的發明則在第一世紀的中國,並且經過阿拉伯和西班牙而到達歐洲。在歐洲發明印刷術的是谷騰堡(Johannes G.Z. Gutenberg, 1394-1468),而1455年印出的第一部大書就是拉丁文的Gutenbergbibel (後人以發明者稱呼此聖經),一共印了一百到二百部,今日保存的尚有四十部。1457年又在Mainz印了PsalteriumMoguntinum。從此印刷術迅速發展,印出的書既方便又公道,買書漸成風氣。不但教會和科學的書得以印刷傳佈,民間讀物也很快地跟進。
4)廣傳期: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的宗教改革以聖經為唯一的信仰權威,並肯定所有受過洗的人都是司祭(參 536536 普通司祭職),因此他所譯的聖經透過印刷術廣為傳佈,直達德國外的新教地區。據估計至1626年《路德聖經》已印行出售了二十萬本。1804年在倫敦創立了不列顛及海外聖經公會,即刻蓬勃發展,十五年後已用十三種歐洲語言及五種其他語言印行了一百五十萬冊聖經。以後在十九及二十世紀所建立的各國聖經公會都採取這一模式,其座右銘是「每人有一部買得起並譯成自己母語的聖經」。台灣的中華民國聖經公會也朝這方向努力,成績卓著。他們所支持的南京郊外愛德印刷最近五年已印了六百萬本聖經。
(3) 閱讀聖經在梵二後的天主教也大有進展,可略述如下:
1)私人閱讀:1968年年底香港方濟會神父出版了《思高聖經合訂本》,從此中國天主教會有了完整的中文聖經,教友們可以逐章逐節地閱讀全部的天主啟示。在以後的廿五年中,這部聖經以大本和小本兩種不同的形式不斷地再版,至今已印行了三十四萬七千本,平均每年銷售一萬三千八百八十本。1993年大陸天主教會得到官方許可重印思高聖經廿萬本,形式在台灣所出的大小之間採取中形。讀經習慣因長久以來缺乏信心,尚有待培養。
2)團體分享:在台港已行之有年,主要是兩地各善會組織,因了梵二的提倡,在集會中都有一段聖經分享的時間。也有不少團體是專以查經、聖經分享或聖經祈禱組成的,大家開始意識到聖耶樂所說的名言「不認識聖經就不認識基督」。1969年在羅馬建立的天主教聖經協會於1972年在羅馬附近的Rocca di Papa開了第一次大會,然後每六年一次,分地舉行。1984在印度Bangalore舉行的第一次,鼓勵各區的地方聖經協會須加強連繫。亞洲積極響應而開了三次聖經牧靈研習會:1986香港;1988新加坡;1993泰國。
3)禮儀讀經:這是天主教閱讀聖經的一個傳統方式,禮儀常和聖經在一起,可以說沒有不讀聖經的禮儀,尤其是彌撒或感恩祭,朗誦聖經、宣讀聖言、聆聽聖言,是感恩禮的構成部分,自古皆然。梵二的禮儀革新更把彌撒中的讀經重新安排。主日彌撒分成甲、乙、丙三年,以三部對觀福音為軸心.將舊約和書信與之搭配,使每主日參與彌撒的信友三年中把主耶穌的生活和宣講復習一次。至於若望福音則在大慶節和禮儀的非常時期出現。平日彌撒分單數和雙數年讀舊約和書信,由馬爾谷開始經瑪竇到路加。
4)天人會合:聖經如此受人歡迎,就是因為它是一部天書,人讀聖經跟讀其它的書不同,是因為人本著虛心受教的態度和追求智慧的渴望去讀聖經時,會感到是與天主會晤交談,與耶穌,與宗徒先知們為伴為友。香港思高聖經學會創辦《聖經雙月刊》已進入第十八年,幫助國人研讀聖經,頗有貢獻。華語聖經協會聯合會前幾年也辦一份雙月刊,現在於台灣出版,它的名字是《融》,意謂聖經使人與天主水乳交融,因而人也彼此手足共融。
參考書目:
池鳳桐,《基督信仰探源》,台北:恆毅月刊社出版,天主教方濟會佳播印刷廠承印,1989。
白朗神父,《101聖經問題與回應》,香港公教真理學會出版,1993。
房志榮(文)、吳大燕(圖),《在福音發源地體味福音》,台北:上智出版社,1993。
譚璧輝譯,〈聖經中的次經〉,《神學論集》57 (1983),369-382。
夏偉,〈古經分類法〉,《神學論集》61 (1984),315-322。
房志榮,〈聖經的社會觀:以窮人為優先〉,《神學論集》66 (1986),511-526。
───,〈新約的正典與原文批判〉,《神學論集》71 (1987),19-35。
───,〈福傳大會前夕談譯經〉,《神學論集》74 (1987),529-536。
───,〈梵二與讀經運動〉,《神學論集》75 (1988),35-43。
黃懷秋,〈新約與舊約的關係〉,《神學論集》77 (1988),411-419。
房志榮,〈聖經舊約與新約中的祭司〉,《神學論集》87 (1991),101-115。
───,〈洪水、聖祖敘述的文學結構〉,《神學論集》91 (1992),13-21。
───,〈聖神默感通諭與今日的讀經運動〉,《神學論集》97 (1993),305-311。
───,〈聖經與教理〉,《見證》24 (1993),20-23。
───,〈梵二後的讀經在台灣─ 一個簡單的回顧與前瞻〉,《教友生活周刊》,1993年12月5日第五版;12日第五版。
Auvray, P. "riture Sainte." Catholicisme-Hier Aujourd'hui Demain, vol. 3. Paris, 1952. 1314-1316.
Beinert, W. "Heilige Schrift." Beinert. 241-245.
Bissoli, C. "Bible and Catechesis in Light of the New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Bulletin Dei Verbum. Catholic Biblical Federation. 27 (2/1993), 3, 8, 13, 14.
Cazelles, H. "Ecritures Bibliques." Catholicisme-Hier Aujourd'hui Demain, Paris, 1952. 1318-1321.
Danker, F. W. "Biblical Literature." Eliade, vol. 2. 136-152.
Hartman, L. F. and others. "Bible." New Catholic Encyclopedia, vol. 2. 1966. 381-518.
"Orientations for Biblical Pastoral Ministry at the End of the 20th Century." Bulletin Dei Verbum. Catholic Biblical Federation. 28, (3/1993), 4-9, 13-17.
Hoheisel, K. and others. "Heilige Schrift(en)." Lexikon der Religion: Phaenomene-Geschichte-Ideen. Ed. H. Waldenfels. Freiburg: Herder, 1987. 256-273.
Sarna, N. M. "Hebrew Scriptures." Eliade, vol. 2. 152-173.
Siger, L. P. "Manuscript Illumination." Eliade, vol. 9. 1966. 176-181.
房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