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563 聖師
563 聖師
shèngshī
DOCTOR OF THE CHURCH
參閱: 412412 教會史 401401 教父學 318318 信仰真理
407407 教理 43043 天主教神學 418418 教會訓導權 596596 傳統
(一)概念說明:聖師Doctor of the church是教會頒贈予某些教會作家的名銜,因為他們的學說使教會獲益良多。聖師必須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1) 聖德卓著:只有受冊封的聖人才能接受聖師的名銜。舉一個顯著的例子,奧力振(Origen, 約185-254)作品的影響力深遠,卻沒有被稱為聖師,因為他沒有被列入聖品。由此可見,頒贈聖師的名號並非只關注某人闡釋信仰的能力。事實上,只有靠著天主聖神的恩賜,人才能領悟並且幫助他人領悟天主的事理;也只有透過天主聖神的恩賜,人才能有效地闡釋信仰,說明信仰的超性特質,引領人接近天主。所以超凡的聖德是聖師的首要條件。
(2) 學養精深:此一條件顯示教會也重視對天主及天主事理的知識。雖然教會曾經譴責以知識為得救的唯一門徑的神學系統,然而學養還是重要的,述說天主的話語蘊含著天主聖言以及祂透過教會賜給我們的生命。若十七3這樣說:「永生就是認識你,唯一的真天主,和你所派遣來的耶穌基督。」
(3) 由教會(教宗或大公會議)正式公佈:本篤十四世(Benedict XIV,1740-1758)認為宣佈聖師是大公會議的職責之一。但事實上,大公會議所做的往往只是讚揚某人的作品及其影響而已。除了最初六個世紀的八位聖師之外,其餘的聖師都是在宗教改革之後才宣佈的。在程序上,首先諮詢聖座禮儀部,並由它仔細審核某人的作品和思想,然後再把該位擁有聖師頭銜的聖人的紀念日排在禮儀年度中,並推展到普世教會。
(三)教會歷史中的聖師:
(1) 早期的聖師包括東方的四位聖師和西方的四位聖師:
1) 1298年,教宗鮑尼法八世(Boniface VIII, 1294-1303)把西方的四位聖人,盎博羅修(Ambrosius, 約340-397)、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熱羅尼莫(Jerome, 約340-420)、教宗額我略一世(Gregory I, 590-604)加封為聖師。
2) 1568年教宗碧岳五世(Pius V, 1566-1572)追認東方的四位聖師,即金口若望(John Chrysostom, 約344-407)、巴西略(Basil, 約329-379)、納西盎的額我略(Gregory of Nazianzus, 約329-390),後來再加上亞大納修(Athanasius, 295-373)。
3)這八位早期聖師都生於教難時期之後,因此,他們中沒有一人是殉道者。日後也沒有任何殉道聖人受冊封為聖師。然而,許多早期的致命者卻的確曾為教會的信仰貢獻良多,為什麼他們卻得不到聖師的殊榮呢?理由也許是:因殉道的事實已經使殉道者的聖德得到官方正式的肯定了,這種殉道聖德已經沒有需要加由學養而來的讚頌之詞。用另一種說法謂:殉道者的頭銜已經足以指明該致命聖人對基督和祂的宣講所作的見証。
(2) 除了早期聖師之外,還有後來公佈的聖師。1568年,道明會出身的教宗碧岳五世在追認原來四位東方聖師之餘,再加上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其後出自方濟會的教宗西斯篤五世(Sixtus V, 1585-1590),又在1588年增加聖文德(Bonaventura,約1217-1274)為聖師;聖師的數目一度提高到十位。
(3) 十九世紀末葉,聖師的數目已經超過了廿位。1959年,教宗若望廿三世(John XXIII, 1958-1963)更把聖師的數目提高到卅位。其中西方人佔廿二位,東方則佔了八位;有十四位教區司鐸,十六位修會會士;其中有兩位教宗,十八位主教、九位司鐸及一位執事。
(4) 1970年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公開宣佈兩位女性為聖師,即聖加大利那(Catharine of Siena, 約1347-1380)與聖大德蘭(Teresa of Avila,1515-1582)。二為女聖師對教會生活影響深遠,聖加大利那以超群出眾的智慧,在宗教分裂(參 267267 宗教分裂)不穩定情況下,援助教會領導權恢復正常的狀態。大德蘭,在神修教導上影響深遠。
為何只有兩位女性聖師?其中原因,也許是由於聖師這名銜與教會的訓導職務有關,而訓導的職務至今又限於男性之故。值得注意的是,聖師中亦尚無平信徒;這是歷史造成的囿限,但在教會愈來愈肯定平信徒的重要性的基礎上,日後可能也會把一些平信徒宣佈為聖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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