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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155 同性同體
155 同性同體

tóngxìng tóngtǐ

HOMOOUSIOS

參閱: 45045 天主聖三  100100 本質  641641 實體  223223 亞略主義

127127 尼西亞第一屆大公會議  215215 君士坦丁堡第二屆大公會議


(一)概念說明:

(1) 同性同體homoousios是希臘文的形容詞,在聖經中並沒有出現過,首先出現於尼西亞大公會議(325)之中。此次大公會議是在亞略異端的威脅中,教會召開的第一屆大公會議。在此次大公會議中,教會首次用homo-ousios來表達聖父和聖子的同性同體的事實。這是教會第一次運用哲學和形上學的概念(實體ousia,substance),來維護傳統的信仰。這種方法打破了三百多年來,教會以聖經的擬人法,來宣揚啟示信仰的習慣。

(2) 「Homo」在希臘原文中有兩個意義:第一個意義是「相同」或「相似」(homoios, specific);第二個意義是「一個」(numeric)。而ousia原來的意義為位格、自立體;但是尼西亞大公會議時,已經相當清楚的表示為性體或實體的意思。而此二字放在一起時所表達出來的概念,則可能會產生出兩種意義:第一個意義是類似方面的一致性(specific identity),即相同性體之意;第二個意義是數字方面的一致性(numeric identity),即是一個性體之意。

天主父與天主子是「同體」的。大公會議曾說:「耶穌基督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DS 125);意思是基督和父是「同體」(homo-ousios) 的。

(二)歷史演變與發展:

(1) 尼西亞大公會議與此字的出現,是由於當時所出現的異端,尤其是亞略異端。亞略派的異端開始於亞歷山大司鐸亞略(Arius, +336)。他約在312年擔任亞歷山大里亞某堂區的本堂司鐸。他深深地受到猶太思想家斐羅(Philo, 公元前13-公元後50)的影響。斐羅認為Logos (道)是第一個受造物,是「天地人」間的中介。這一派異端影響到教會內對於父、子關係上的神學反省。亞略是以諾斯派的神觀,以及新約中擬人的說法,作為整個思想背景。在聖三的神學上,他們特別反省兩個問題:1)是論及救恩中的啟示工程的可能性。2)在救恩工程中基督和父的存在關係。亞略說:「我們朝拜祂,並不是因為祂是天主,而是因為祂在一切受造之上。」很明顯的,這思想否定了基督真正在天主的平面上,結果基督所給與的救援,也失掉真正的神性的價值。

(2) 此外又有馬西翁(Marcion, 約85-160)和華倫底奴斯(Valentinus, 二世紀),第二世紀諾斯派(參 673673 諾斯底主義) 的代表人物,主張耶穌基督和聖神,與創造者天主不同體,也不同性。因此便有尼西亞大公會議的召開,當時討論的中心問題便是耶穌基督的天主性。其中的重要人物有亞大納修(Athanasius, 295-373)等;大公會議很清楚的說明,天主子是由父所生的,因此與父同體;父藉著子創造萬物。

(3) 尼亞西大公會議的神長們,清楚的肯定父、子有相同一致的性體。但是由於前面所提到的,homo-ousia這個名詞有兩方面的意義,而且當時在教會內,有一些人本來就反對天主子與天主父是同等的,尤其反對父與子具有同一實體的性質。所以他們就在homo-ousia這個字上討論,有人採用第一個意義,即「相同」的字義,卻不接受第二個意義(「一個」),也有人反對以ousia表達父子的關係。

(4) 所以教會內,就產生了以下四個派別:

1) Homo-ousians (同性同體派),

2) Homoi-ousians (本體相似派),

3) Homoians (相似派),

4) An-homoians (亞略派)。

前兩者接受使用ousia,後兩者則否。而四派中只有同性同體派,保持了教會的正統道理。這方面的爭論直到第二屆君士坦丁堡大公會議(553年)才完全定斷同性同體的數字方面的一致性(DS 421)。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