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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574 聖經的無誤性
574 聖經的無誤性

shèngjīng dė wúwùxìng

SCRIPTURE, INERRANCY OF

參閱: 472472 啟示  571571 聖經  575575 聖經靈感

572572 聖經正典  414414 教會不可錯誤性  573573 聖經批判學


(一)概念說明:

(1) 無誤性inerrancy和不可錯誤性infallibility有時混合著用,好像可以互替。但嚴格說來,無誤性是指聖經中的天主啟示的特色,不可錯誤性卻是指教會訓導權的特色;嚴格而論,這二種特色互相有關係,但卻屬於不同層面。

(2) 本文專講聖經的無誤性。按照一般的了解,說聖經沒有錯誤,是因為聖經是天主的話。天主不能自騙,也不能騙人,因此祂藉聖神在聖經中所說的話不能有錯,也不能說謊。由十九世紀末教宗所公佈的通諭均如此了解聖經的無誤性,如《上智的天主》(《聖經文獻選集》,Enchiridion Biblicum簡稱EB, 124,125號);《施慰之神》(EB 450號)等,就是說把無誤性看成靈感的自然效果。但是二十世紀下半葉因了各種科學的發達,教會及神學家漸漸覺得,無誤性的消極說法不如聖經》真理的積極說法。對聖經靈感的含義也須加以檢討:它是否涉及天文學、古代史等等。

(二)以「聖經真理」代替「聖經無誤性」的說法:

按基督的信仰來說,聖經含有天主的啟示,但這並不是說聖經各處或多處都含有先知口諭式的天主之啟示。聖經的啟示像是治人痼疾的珍貴藥物,外面包著比藥物更多更大的甜頭,以助病人吸收消化。啟示的真理像是聖經的心臟,書中的每一句話都被心的跳動所波及,但心的影響不是到處相同,有大動脈,也有小血管。無誤性雖是消極的說法,其含義卻是啟示真理的積極面;真理(參 335335 真理)本身不分大小先後,也不分等級;在聖經的用法中真理本身常忠信相連在一起。下面就分三點來說:

(1) 真理只涉及事物的某一層面:人談論事物普通不論其本質,而談當時所關心的一個形式或層面。談到海洋時,物理學家談海水的成份和濃度,地理學家談海的界線和航路,漁夫談海鮮的產量,詩人談海上落日,宗教家談造物主的偉大創造。每人所說不同,各人也該這樣去懂。聖經的作者也是如此面對世界及其間所有和發生的一切,他們所關注的角度是世間一切跟天主的關係,為此他們受到光照和刺激,使他們的判斷和話語都與救恩有關,而不是講一般的學問。在聖經所不關心的事上,聖經作者們沒有特別的光照,而所思所言都是依循外在的現象:太陽由東至西運轉,大地由巨柱支撐(約九6),天上有水匣可以開關(創七11)。聖經要說的是天主像一個家主,管理這一切。

(2) 真理的肯定有等級:人類的語言常帶不同的韻味,由明確的肯定到預設的假定,中間經過或然性、可能性、逼真性,和猜測。在說出兩詞之間的關係時,人介入的程度有多有少。面對一件重大的事,特別如果須向別人負責,人的投入是盡其在我。反之,如果事不嚴重,一個可取的意見和大家的共識也就夠了。這種在肯定上的程度差異也該在聖經作者們的語氣上體認出來。

這一原則優先應用在「引文」上。聖經作者引用別人的話時,不等於自己說的話;一般他贊成所引的話,但不盡然;有時他只顧核心,不顧細節,因此不必為全部引文作保(見EB 160)。更常見的是聖經作者保存了許多古傳統,致使拉崗熱神父(M.J.Lagrange, 1855-1938)說靈感的首要對象便是「保存過去啟示過的真理及歷史事件的回憶,讓人了解啟示的過程和次序」。這些傳統不一定很高超或和諧一致,但為教育未來的天主子民是有用的,因此傳遞下來。這裡作者當然也不必有自己的肯定。

(3) 施教的意向與真理有關:作者寫書並不是全部施教,而只在其主旨和核心部分願負全責,也就是在書的主要訊息上他期望讀者接受,他投入自己的權威。其他襯托中心教導的各部分都屬次要,不一定需要接受,在此作者只以私人名義說話,不是用權威作者的身分。

這一區分在講無誤性時很重要,因為默感的神恩並不改變人全部的知識,反之,在許多事上讓人的無知、幻象、錯誤繼續存在,而只在要人以權威寫出來的事上默感才予以光照並賦以正直感,使任何欺騙或錯誤不得僭入。

事實上聖經的作者不必具有一切的天文、地理和歷史知識,而只須不把自己的缺陷與應傳達的訊息混為一談,這是無誤性的特恩所擔保的,就是積極方面,使他要說的是真的,消極方面不讓他教導錯誤。怎樣分辨無錯誤的訊息與能錯誤的非訊息部分呢﹖要靠著作的客觀檢視,以發現雙方作者(人和天主)的意向,這一工作須在教會的指導下進行,因為最後只有教會能準確認識聖神的意向,這一確定性是教會的創立者許給她的。

(三)聖經真理的特徵:

在上一段講過真理的層面,肯定的程度及施教者的意向以後,本段略談聖經真理的一些特徵或表達方式,就是不限於信仰與道德,用不同的文學類型,在真理的表達上是漸進的:

(1) 聖經真理不限於宗教與倫理,也涉及俗世及一般歷史,如出埃及,放逐巴比倫及其他歷史事件。不錯,是因了這些事件的宗教向度,聖經才加以敘述,但反過來也可以說,正因如此,宗教向度可以延伸到一切的人事上,天主不怕把一切都提升到祂的救恩計劃裡。聖經的教導果然主要是針對信仰和道德,但聖經也言及很多其他的事,不可一筆勾消。

(2) 聖經的多種文學類型:如何發現作者的意向﹖根據文本中的客觀跡象研究其說話的方式,語文的規則,每一時代和每一文化的風俗習慣。簡言之,就是辨認出作者所用的文學類型,是散文或詩歌,是歷史或史詩,是故事或小說,是事實或虛構等。每一類都有其客觀的規則,由某一固定文化所界定,讓作者用某一類型時,即刻給讀者一個模式,應如何去懂他的作品。

從辯認文學類型來研究聖經,是今日公認的一個有效方法。教會過去因了可理解的理由曾對之有所保留(見EB 161,461),但以後因了對東方文學的徹底研究,已使這一方法具備嚴謹的科學性,因此《聖神靈感》通諭不但已對之無所恐懼,並且熱烈地向詮釋家們推荐(見EB 558)。

(3) 聖經真理的表達是漸進的:聖經是一整體,不可將其中一個因素孤立起來而要求它說出全部的真理。天主教育祂的子民用了很多世紀,祂極其忍耐地逐步培養她,每一階段揭露一部分奧秘,按照人民能接受的程度。連在宗教問題上祂也長時期容忍一些「原始的」概念,一些粗鄙的習俗,以待日後加以糾正。聖經是這一長遠歷史的反映。

讀者不該奢望打開聖經的任何一頁常能在那裡找到完整的真理。正相反,為公允地了解並評價聖經的每一教導,必須把它復歸到整體的原位上。在列下十30,天主好似贊成耶胡的濫殺,但在歐一4,天主譴責那些屠殺,由歐一4的觀點看列下十30便可明瞭耶胡受到讚賞是因他取締巴耳邪神的敬禮及支持此敬禮的王朝,而不是因他用來執行使命的暴力。

聖經作者們本身未能看到這類後期的進展,他們的訊息,一個個的都是局部的,他們確實是一些「工具」,終被天主超越。詮釋學的責任就是要進入原作者的看法,而聖經神學卻不應該被原作者的視野所限。把每位作者看為絕對,必導致誤解天主原意的惡果,以致會把錯誤歸給天主。真要了解天主的思想,並盡量做到公允,必須在其整體中予以把握,這一啟示的整體只有天主藉著道成人身的聖言說出最後一句話時才算完備。

(四)無誤性的說法漸受淘汰:

(1) 今天的思維方式不喜歡演繹法(因為是靈感的所以無誤),而更喜歡歸納法和實驗法:聖經靈感應該從人一方面辯認得出來。此外,靈感不一定只在聖經裡有;最後,構成聖經的獨一無二,除了靈感外,應該有些其他因素。這樣說來,不是罔顧聖經靈感的「超性」特質嗎﹖今日學者答曰:關於權威問題,大部分困難來自教會人士把天主的權威說成可見的、可捉摸的,和無可置疑的;而歷代的先知、宗徒,和耶穌自己從來不是這樣。其實,天主聖言的權威無論在聖經何處都是不可見的、不可捉摸的,和不可以置疑的。為體驗過天主聖言的人,其權威是沛然莫禦的,一切人間權威相形之下都成了次要的、相對的,或啞然無語。但一旦加以質詢,無論是先知,或宗徒,或耶穌,都無法以理性和客觀的方式建立其有效性。

(2) 過去的趨勢是要找安全感,但這種安全不但不存在,並且與猶太教及基督宗教的核心(一個完全信賴盟約關係的信仰)是不相容的。聖神的風任意吹,基督徒應該在祂選擇的地方與之相遇,基督徒的經驗很早就發現,新舊約聖經是與聖神相遇的特優地點,無論是個人或是團體均如此。因此他們才把聖經說為由靈感寫成的,有準則性的,但並沒有把聖經體驗為或指為魔術杖,或由上降下的口喻,來給一切問題提供最後的解答。

(3) 今日學界所提的新模式不在於對聖經的獨一性有不同的了解,而在於用一些新方法來加以研究,這是今日的局勢造成的:新的資訊迅速累積,不只在聖經批判學的方法上,也來自社會學、心理學、宗教哲學各方面。此外對於象徵、神話、禮俗的研究,及其在宗教現象及表達上的應用,以及其他宗教經典的參考,都有助於猶太/基督徒以更開放的態度面對他們的聖經。

聖經的靈感包括三個因素:給靈感的天主,受靈感的作者,由靈感寫成的書(見梵一大公會議(1869-1870)所說的「聖的、正典的、託給教會的」DS 3006),但有趣的是一般神學只專注於前二因素,把最可以研究的第三因素反而疏忽了。今天的看法:天主是不可捉摸的,受靈感的作者們早已死去,只有留下的書擺在讀者眼前,並被教會認為正典,這才是研究的對象。其次,聖經諸書的獨一特性可用三個基本成因來描述:一是靈感,意指信仰團體經驗到聖經施展聖神的力量、真理等;二是準則性,意謂聖經含有教會所承認的世世代代有效的準則;三是正典性,這是教會的決定,用以認定聖經的靈感和準則性,並肯定其獨一無二的神聖性。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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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