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11 信理史
311 信理史
xìnlǐ shǐ
DOGMA, HISTORY OF
參閱: 310310 信理 314314 信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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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信理史history of dogma具有二個意思:一、是教會中研究信理演變的歷史。可見信理史是教會史和神學史的一環。廣言之,信理史更是人類思想、文化歷史中的一部份。二、是神學學術範圍中的一個課程,在此課程中,是以系統性及批判性的方式來描述信理在歷史過程中的演變。綜合以上二層意思,可由四個角度來探討信理史:
(1) 信理是教會以聖經為基礎而宣佈的教會信仰道理,目的在保護聖經中的基本信仰。所以信理史必定是在聖經編寫之後才發展出來的,但是在聖經中則早已含有信理史的跡象,如舊約在新約中得到新的解釋(依七14,九6及瑪一23)。
(2) 自初期教會到近代,教會都將信理當作不可改變的神學內容,因此很少提到信理史。直到十七世紀,法國本篤會的聖冒爾(St. Maur)團體,才開始研究信理史,由此才有了培特威物斯(D. Petavius, 1583-1652)所著的《神學的信理》(De theologicis dogmatibus, 1644-1650出版)的書,共五冊。這是教會現今信理史的基礎,更是信理史課程的基礎。啟蒙運動(參 474474 啟蒙運動)又促使教會發展出具有批判性態度的歷史觀,從此教會對信理史也日漸注重。
(3) 基督教神學(參 446446 基督教神學)界一方面對天主教會定斷信理的權力一向有所批判,另一方面對信理史在教會歷史中的作用很有興趣。
(4) 由於信理史是在啟蒙運動的背景中建立起來的,它本身也頗具批判性,為此導致天主教會的訓導當局對信理史的發展有所保留,甚或拒絕(DS 3020, 3043)。在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的基礎上,教會才在1973年6月24日發表的《教會的奧秘》聲明中,以開放的態度接受了信理的歷史性,也將信理史正式列入神學課程中。
(二)若要系統性地說明信理史,則需注意以下二點:
(1) 信理史乃是奠基於基督救恩的歷史性上,所以表達基督救恩的語言也有其歷史性。此外,救恩事件也依各民族、文化、社會的多元性而有各自不同的表達風貌。為此,語言與表達救恩事件二者之間相互影響:一方面救恩語言說明某一時代的情況和特點,另一方面,時代訊息則向教會的信理語言提出質疑或挑戰。
(2) 信理史和教會生活之間的關係頗為密切。當教會宣講福音時,信理史可以幫助教會採用不同的語言或更彈性的方式來表達教會的信仰,這也促使教會逐漸發現信理本身有其不同的真理層次(UR 11)。同時,在日新月異的時代變化中,信友們也可憑藉著對信理史的了解,而對教會信仰及所處的世界現況具有更敏銳細緻且更彈性的認知,而成為信仰成熟的教會一員。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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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maus, M., A. Grillmeier, L. Scheffczyk and M. Seybold, eds. Handbuch der Dogmengeschichte, 7 vols. 46 fascicles. Freiburg: Herder, 1951-.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