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91 正統信仰
91 正統信仰
zhèngtǒng xìnyǎng
ORTHODOXY
參閱: 92092 正統實踐 399399 理論與實踐 407407 教義
(一)概念說明:正統信仰orthodoxy一詞由希臘字orthos (正確的)和doxa (意見或光榮)所組成,柏拉圖(Plato, 427-347)把此二字並列使用;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用動詞orthodoxeo指「正確的意見」。到希臘教父時代,名詞orthodoxy (正確或健全的教義)和形容詞orthodox (正統的)才通行起來。最後更在神學中引申為在任何領域中接受或創建的學說。
(二)聖經有此概念,但未用過orthodoxy。保祿論及他所領受而傳授的(格前十五1~3),所提到的「信仰」(迦一23),含有傳授的道理之意(猶3)。牧函裡十五次用didaskalia (教導,教訓)一字以區分健全道理(弟前一10;弟後四3;鐸一9;二1;弟前四6)與非正統(heterodox)道理(弟前一3;六3)。這些概念由另一主題─ 對背教的警告─ 所補充,背教顯然背棄正道(迦一6~9;後四3~4;希六4~8)。
(三)歷史:
(1) 在聖經以後時期,安提約基人依納爵(Ignatius ofAntioch, 約+117)最早提及非正統的教師及教義;orthodoxy一字終於在安瑟伯(Eusebius of Caesarea, 約265-339)、亞大納修(Athanasius, 295-373)、巴西略(Basil, 約329-379)等人的論著中風行。厄弗所(431)及加采東(451)兩屆大公會議也採用此字。漸漸地,orthodoxy不但指正確教義,也指教會傳統、普遍的教義,而與非正統教義或異端(heresy)對立。在這脈絡下,該字被視為純正傳統,即由耶穌及宗徒一脈相傳的真正福音。由於堅守厄弗所和加采東兩屆大公會議為反對奈斯多利(Nestorius, 約+451) (參 228228 奈斯多利派)、優提克斯(Eutyches, 約378-451) (參 679679 優提克斯主義)等而宣認的信仰,教會被視為正統的。九世紀平定了「清除聖像之爭」後,東方教會把每年四旬期第一主日訂為「正統信仰」節日;慶典中詠唱〈正統及非正統教師〉禱文,信眾一一為他們祈禱。四至九世紀間,希臘作家把orthodox (正統的)用在聖經解釋、教會信仰、禮儀崇拜、各種法令及意見、著作、個人及各教會上。但該字很少出現在拉丁文獻裡;似乎連教宗的論述也故意避而不用。
(2) 在宗教改革的新教歷史中出現了該字。十七世紀時有些作者談及「路德派正統信仰」。二十世紀的巴特(K. Barth,1886-1968)對自由主義的抨擊,拉開新正統神學(neo-orthodoxy)的序幕,以對抗那些想削弱基督徒傳統信仰的企圖。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只在論及敬禮聖母是在「健全而正統的教義」(LG 66)範圍內時,用了一次形容詞「正統的」。
基督宗教所提出與信仰及道德有關而可辨認的真理,常被視為教義的主要部分,或稱之為「正統信仰」。然而用來斷定教義的標準有很多種:包含在聖經中、教會訓導當局所提出者、信徒的信仰感(sensus fidelium)等等。「正統信仰」不等於在信仰的語言表達上嚴格的劃一性,它從未抹殺信眾當中合理解釋的多樣性。再者,各社會對自己本身的特色及個人追求真理的權利及責任很敏感,因此會採用較偏向的論証以反對「一樣化的」正統信仰。實際上,「正統信仰」僅指教會從一開始宣講就傳授下來的穩健教義(參 407407 教義)。今天常把它視為僅是教會生活的一面,亦即只視為與基督徒的認知面有關。其實,「正統信仰」提醒信徒要對「正確教義」的補充(即「正確實踐」)作反省。
武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