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709 靈魂不滅
709 靈魂不滅
línghún búmiè
SOUL, IMMORTALITY OF THE
參閱: 90090 末世論 157157 肉身復活 230230 來生
11011 人 142142 有始無終之境 154154 死亡 97097 古聖所
(一)概念說明:靈魂不滅immortality of the soul神、哲學上認為靈魂不滅是指人死亡後,其生命繼續存在,或是在尚未完成的存在方式中,那具有自我意識的靈魂繼續存在於圓滿而不滅的情況,即整個人超越一切暫時性的狀況而以最圓滿的方式分享天主的永恆。無論基督信仰或其他宗教都肯定此事。但是每一種宗教都在其人學(參 438438 基督徒人學)背景下,以特殊的方式來解釋靈魂不滅的事實。有時這種靈魂不滅的信念和其他的人生觀頗有衝突,如印度的佛教因其形上學及靈修的內容而主張了自我在死後不繼續存在;或是在因果律之下的輪迴觀(參 649649 輪迴)。
(二)聖經基於閃族和希臘、羅馬文化的背景,肯定了靈魂不滅的思想,也提出一些不同的答案:
舊約肯定人是一個整體,整個人可由肉身、精神或宗教等不同層面來探討,這些不同層面在人內並無區分,因此當人死後,他仍具有整體的狀況,只是缺乏生活及生氣。在這種信念下,以民期待著死者的復活。舊約晚期受希臘文化的影響,產生了智慧文學的傳統,靈魂不滅的概念也由此應運而生(智三1~4;四7~15;箴言十四27;詠四九8,16;十六9~11;七三23~26;加下七9,11,14,22,29;十二43;十四46)。綜合而論,靈魂不滅的思想基於人是天主的肖像,是被生活的天主所創造(智二23);靈魂不滅是出自天主的恩惠。
新約也在舊約的背景下期待著死人的復活。新約著作到底受到希臘思想多深的影響?保祿思想是否接近希臘哲學的二元論(也譯為二分論)(參 5005 二元論)?新約中是否也主張「有始無終之境」?這些問題在現今聖經詮釋學(參 578578 聖經詮釋學)的研究下仍沒有一致的答案。但無論如何解釋,新約肯定的重點是在期待耶穌基督的來臨,並不注意人學上或「有始無終之境」的問題。所以,新約所論的靈魂不滅,是人分享著天主或基督永恆不滅的恩惠(弟前六16)。
(三)基督宗教傳統對靈魂不滅的思想探討的很深,大體而言可分二個階段:
教父時代,希臘主流哲學在柏拉圖(Plato, 427-347)和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的領導下,深切的影響了基督徒有關靈魂不滅的思想。傳統中認為柏拉圖很清楚地主張了二元論的人學,但學者們卻以為柏拉圖本人並不一定主張二元論,然而其他學者在研究柏拉圖思想時卻引發了二元論的主張。中國古代也同樣分肉身與精神二層面,都是指人在死亡後,精神靈魂就進入適當的生活狀況中。亞里斯多德將這二元論加以修正而提出了型質論(參 294294 型質論),他認為人是個整體,具有形上的層面,也就是不可分的型(精神靈魂)和質(身體),在有機平面上,靈魂與肉身分不開,所以有機生命的靈魂在死亡中也將消滅。按亞氏之說,人死時只有一樣不滅,即純精神(nous),嚴格而論,這純精神並非亞氏的型,而是那屬神性的、非個人性的最終生存者。早期的教父們,如儒斯定(Justin the Martyr, 約+165)、安提約基的德奧斐洛(Theophilus of Antioch, 約二世紀末)、依雷內(Irenaeus, 約140-202)認為靈魂不滅乃是天主的屬性,因而他們不用此說法。此外,基督信仰的福音非常強調聖言降生為人的基本事實,因此初期教會在前幾個世紀內,由於身處諾斯底主義(參 673673 諾斯底主義)等相反肉身思想的環境中,特別小心地談論靈魂不滅的思想。這種情況直到亞歷山大的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 約140-217)及奧力振(Origen, 約185-254)時才有所改變。戴爾都良(Q.S.F. Tertullian, 約160-230)首先以系統的方式來說明靈魂不滅是人性受造中的基本屬性,他也認為靈魂不滅的原因就在於人的精神單純而不可分散的特性。至於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因為受到柏拉圖思想的影響,對靈魂不滅的問題論述頗多,他的論點也成為教會內普遍的說法。
中古時期受教父思想的影響,所以沒有人懷疑靈魂不滅的主張。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的系統神學也盡力發揮了亞里斯多德的型質論,他並承認經過死亡而離開肉身的靈魂,在某狀況不可能永久如此存在。由這一點上,多瑪斯也推論出肉身復活應是必然發生的事。
(四)教會訓導權直到中古時期才假定當時神哲學對靈魂不滅的一般看法。教會文件中也提到人死亡後靈魂與肉身的分離、「有始無終之境」、煉獄、天堂、地獄中有精神的靈魂(DS 823, 902, 1000, 1304~1306, 1440)。
1979年5月17日,教義部發表了一封〈關於末世論的某些問題〉的信件,其中論到靈魂不滅的問題時曾說:「教會肯定在人死之後,有精神的因素繼續生存,此精神的因素包括人的自我意識和意志,結果是『人性自我』的存在,但是在個人死亡和肉身復活之間缺乏身體。教會為要表達此精神的因素,就採用了靈魂的名稱。靈魂的說法有聖經及傳統的背景,教會知道靈魂的概念在聖經中包含不一樣的概念,反正教會需要一些說法來支持基督徒們的信仰。」教義部的這篇話主要針對當時一些神學家們所提出的「人在死亡中復活」的說法而予以指正。最近天主教國際神學委員會再次重覆了教義部的說法。
(五)現今神學在探討靈魂不滅的論題時,應注意四個問題:
應在以下三個立場中找出一個適當而中庸的論點:1)人死亡後完全被消滅,由天主聖三再重新塑造。2)靈魂在死亡中離開肉身而獨立繼續存在。3)人在死亡及復活中,雖然尚未完成天堂的圓滿境界,但是已決定性的以整體的方式進入復活主的光榮中。
系統神學就在這三個立場中找出了基本範疇,即關係(參 696696 關係)的論點:在關係的基本範疇上,人與人、人與宇宙萬物以及人與生活的天主之間構成一個多元化的關係界。這個論點反映出人死後完全被消滅的立場之不當,同時,人死後某一部份離開另一部份的說法又太物化(參 245245 物化)。由於人在關係性的基本範疇中是一個不可分而多元性的整體,而且,人在死亡後進入復活主的光榮中的說法,並非指這已亡的人在各方面都已完成了。正是因為他和整個歷史人類在一起,所以他尚未完成。最後一個人復活後,那時整個的關係界,包括個人及一切的受造物,才真正的完成。
基督神學應如何和東方宗教,如佛教所主張的輪迴,進行交談?
聖經將不滅的屬性歸於天主,受造物只是分享天主的恩惠。但哲學及系統神學卻將此不滅性日漸視為受造物內在的屬性,如何將此二者予以整合?
系統神學要如何面對生活中常可見到的現象?亦即日常生活中,人將亡者埋葬時,人體會到埋葬的是亡者的一部份,這種體會極易產生二元論。為答覆這問題,神學提出以下的看法:應將亡者生前與人所埋葬的「人」視為整體,只是這人已真正進入死亡而復活的光輝中,留下的只是他在生前於人間的具體的、肉身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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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