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706 顯現
706 顯現
xiǎnxiàn
APPARITION; EPIPHANY
參閱: 296296 耶穌基督 374374 神的顯現 447447 基督復活
(一)概念說明:顯現apparition原意是出現,尤指一些不平常的、難以解釋的形象的顯現,本來也包括幽靈鬼怪等等之現形。在天主教的日常用法中多指聖母及聖人之顯現,以別於神的顯現(epiphany)及基督之顯現(Christophany)。
(二)神學分析:
由於下意識及輿論的神奇力量,有時是很難分開顯現和幻象。因而顯現的真實性,實在是一個很難解決的問題。不過,由於天主給予所有人的公開啟示在宗徒時代已經結束了,沒有一位聖人的顯現有普遍要求被接受的權威,超過早已在基督身上所給予的啟示。另一方面,雖然個人有自由去解釋某一個現象是否是真實的顯現,但假若他個人的自由行動影響到團體,例如成為朝聖或新的敬禮,則教會自然也牽涉其中,它有能力也必須作出判斷。
經驗的強烈不能証明顯現的真實性,最終的標準只能訴諸奇跡。在今日心理學、人學、社會學的快速進步下,要辨識一件奇跡,實在要求最大的智慧與謹慎;然而無論如何,人總不能先驗地(apriori)排除所有天主的干預。教會的認可並不包含任何信仰上的責任,只是承認這次顯現不算迷信而已。但如果教會把某一顯現納進祈禱的公眾生活中,而有人由於個人的理由堅不接受教會新敬禮的規定,他就一方面缺乏與教會適當認同感,另一方面教會團體要尊重他個人良心的決定。
即使有一個真實的顯現,它也只能按照天主的救恩計劃出現。天主永遠是第一因。所以在聖母或聖人的顯現中,最終的工作者還是天主自己;祂透過基督在聖神內按照祂救贖計劃的整體結構來工作。不過,由於天主作工,不是單獨去作的,而是經由受造物的行動,因而在顯現時,聖人也在工作。就連看到顯現的那個人也是活動的,他必須接受天主的這項恩寵,並且力求明白它,盡力用他所能掌握的言語和形象來解釋這次上主的行動。
近世紀以來,聖母的顯現時有所聞,但都缺乏教會官方的肯定。可見教會在肯定顯現上是相當審慎,寧缺毋濫的。教會的審慎態度無法不讓人感覺,這眾多的顯現導致了疑懼和焦慮,而不是信心,因為它們很難與天主的隱蔽性和超越性獲得和諧。不過,假若人人,包括顯現的反對者及倡導者,都順從信仰而不是宗教狂熱的指導,又假若這些顯現都是勸人悔過的,不管神學上如何判定,它們至少已經滿全了一項很重要的宗教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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