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528 象徵
528 象徵
xiàngzhēng
SYMBOL
參閱: 298298 耶穌聖心敬禮 472472 啟示 600600 奧秘 561561 聖事神學 683683 隱喻
(一)概念說明:象徵(symbol)與圖像(image)、標記(sign)等詞,雖各有不同的意義,但在一般應用上往往不作清晰的區分。象徵一詞出自希臘文sym-ballein:「投擲在一起」,意即依據某些相同點,把不同的事物聯絡起來;通常以有形的事物或圖像,表徵無形的事物或抽象的觀念。象徵是宗教不可缺少的要素,詩人柯爾律治(S.T. Coleridge,1772-1834)認為只有透過象徵才能獲得有關神靈的知識。神學家杜勒斯(A. Dulles, 1918- )指出在宗教範圍內,象徵的運用除了文字象徵外,尚有自然界象徵(如太陽),歷史人物象徵(如梅瑟、達味等),和藝術性象徵(如殿宇、畫像等)。
(二)象徵在本世紀的啟示神學佔重要地位(參 472472 啟示)。神學家如田立克(P.J.Tillich, 1886-1965)、尼布爾(H.R. Niebuhr, 1893-1971)、拉內(K. Rahner, 1904-1984)、馬奎里(J.Macquarrie, 1919- )等,認為天主的自我啟示必須透過外在的記號表達出來;救恩史的事蹟和先知解釋的言語,可視作天主自我啟示的象徵性媒介。象徵的特點在於蘊藏著更豐富的意義,用於啟示時能產生特殊效果:象徵超越純推理的範疇,指向直覺的意境;象徵並不限於抽象的客觀知識,卻帶來參與性的知識,在人心中引起共鳴與變化,使人投入和採取行動。
在研究象徵的意義時,格外須指出象徵與事實之間的關係;近日學者如馬里旦(J.Maritain, 1882-1973)、拉內、羅耐爾剛(B.J. Lonergan, 1904-1984)和史勒貝克斯(E. Schillebeeckx, 1914- )等,基於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的聖事神學,提供了象徵的實有理論。象徵也是拉內神學思想的關鍵性觀念,他認為必須分別首要和次要象徵,「次要象徵」(secondary symbol)指一般由人制定的標記,如天秤象徵公義,國旗代表國家等;「首要象徵」(primary symbol)也稱「實在象徵」(real symbol),即那些非由人制定,本身具有象徵意義的標記;稱之為「實在象徵」是因為它們本身蘊藏著所象徵的事物,使所表明的事物真實地臨現。拉內認為「實在象徵」最好的例子要算人的身體。身體是人在世界上具體臨在的方式,也是自我表達及與外界溝通的媒介,因此是人的「實在象徵」。
拉內的「實在象徵」與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對精神體「自我分殊」、「自我分化」(self-differentiation)的觀念很相近;但拉內也以「聖事」 (sacrament)一詞解釋「實在象徵」,可見他的象徵理論格外與聖事神學有關(參 561561 聖事神學)。多瑪斯的聖事神學已指出「標記」(sign)與「原因」(causality)兩者間的密切關係,教會的聖事以有形的禮節和經文象徵救恩的奧蹟,同時使所表徵的恩寵真實臨現。如聖洗聖事象徵赦罪和新生命,而這聖事也實在赦免受洗者的罪過和賦與恩寵的新生命。多瑪斯提出聖事象徵性原因具有過去、現在與末世的三個向度:聖事使基督救恩的奧蹟在今天領受聖事者身上臨現。使他真實地參與這恩寵奧蹟,同時聖事也預告救恩在末世的圓滿實現。拉內發揮多瑪斯的聖事神學,認為聖事的標記性質應視作「實在象徵」。
(三)象徵的觀念不但使近日啟示和聖事神學獲得刷新,這觀念對教會論和基督論也極為重要,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稱教會為「救恩的聖事」,理由是因為教會是救恩可見的標記與工具;七件聖事的效能也基於教會為救恩聖事的特性,因此不少神學家稱教會為「基本聖事」(basic sacrament);他們更把聖事的觀念帶到它的真正根源,指出教會之所以成為救恩聖事原來也以基督為根基,基督才是「原始的聖事」(primordial sacrament)。這種說法有新約的基礎,保祿稱基督為天主救恩計劃的「奧秘」(mysterion) (弗一9;三4) (參 600600 奧秘);「奧秘」一詞,拉丁文譯作mysterium 或 sacramentum,包括隱藏與彰顯的雙重意義(羅十六25~26),即指基督奧蹟實現和展示那從永恒便隱藏著的天主的救恩計劃。為此,基督奧蹟可以稱為這救恩計劃的「原始聖事」或「實在象徵」;應用在基督身上,「奧秘」、「聖事」和「象徵」這三個名詞具有相同的意義。
若望福音以「標記」(sign)一詞指稱基督所行的奇跡,原來基督所行治病、驅魔等奇跡,一面揭露祂的特殊身份和能力,一面也表明祂所宣講的天國的特徵,同時使天國具體地臨現;因此,奇跡可以稱為天國來臨的標記或「實在象徵」。若望和保祿格外以基督的死為天主愛的明確標記(若壹四8~10;羅五8);為此,拉內也稱基督的死為天主愛的「實在象徵」,祂的死使天主愛的救恩意願,決定性地在歷史中實現和顯示於世;拉內認為基督的死對於人類的救恩具有「聖事象徵性原因」(sacramental symbolic causality)。「實在象徵」的觀念是拉內對於象徵理論的特殊貢獻,他的反省與耶穌聖心敬禮有關;在五十年代關於這敬禮的對象曾引起爭論,拉內主張這敬禮的對象是聖言降生成人的血肉之心,如同人的身體,心也是人的「實在象徵」;心是肉體與精神的合一,代表整個人的內在中心。假如基督奧蹟揭示天主救恩計劃的「奧秘」,而基督的死是天主愛的標記,那麼,那被刺透的聖心可說是標記中的標記,是天主愛的「實在象徵」。可惜今天「心」的象徵意義往往被蒙蔽和污染,給人含糊和偏差的印象;為了恢復聖心敬禮在信徒生活中應有的地位,必須返回「心」在聖經的意義,深入研究聖心敬禮的聖經基礎,及教父著作的豐富傳統,以顯示耶穌在十字架上被刺透的聖心,是天主對人的慈愛、憐憫和救恩最有效的「實在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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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克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