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490 通靈論
490 通靈論
tōnglíng lùn
THE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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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通靈論theosophy來自希臘文的名詞,包含兩部份:theos神,及sophia智慧、知識。通靈論或譯神智學,泛指各種主張藉精神上的自我發展可洞察神性的宗教哲學。
(二)通靈家否認位格神和靈魂不滅,主張天主內在於世界,否認基督徒所謂的創造;並認為藉靈魂的「進化」可達致救恩,所以不需任何代人受苦的補贖;專家可透過通靈認識隱而不彰的自然律而加速或導正其進化歷程。布氏夫人認為人死後進入星體世界(astral world),仍須不斷再投胎轉世,直到進入天界─ 理智與靈魂的真家鄉。通靈家共同的基本教義可歸納為四:1)靈魂源自神(從泛神論觀點而言);2)靈魂的進化;3)再投胎;4)業(karma,類似佛學的因果報應)。
(三)簡史:
(1) 狹義的通靈論指1875年布來瓦茲基夫人(E.P. Blavatsky,1831-1891)、歐卡特(H.S. Olcott, 1832-1907)、賈居(W.Q. Judge, 1851-1896)等人受印度教影響而創始於紐約市的一種想了解靈界神秘的運動。起初,他們成立「通靈會」時宗旨在於研究東方文學、印歐語系文學、自然律以及普世弟兄之愛。但依近代通靈家的說法,通靈論不是一種宗教,而是一種結合宗教、哲學與科學而成的生活哲學。由於布氏夫人帶頭強調玄秘思想,所以它帶有玄秘主義(occultism,以玄秘的洞察力可得到知識)的傾向。
(2) 1875年該運動創於紐約市,1879年通靈家轉往印度授徒,因而美國支派由賈居負責。1880年歐卡特前往斯里蘭卡開教,隨即傳入英格蘭、愛爾蘭。1891年英國比珊(A. Besant, 1847-1933)在布氏夫人死後接掌通靈會。因美國支派群起反對英國人比珊,導致此運動的分裂;1892年賈居涉嫌偽稱得自大聖(Mahatma)的書信,又引發了分裂局面。此外還有「人民廟堂」(Temple of People)和加州的普世兄弟會(The Universal Brotherhood)從主流運動分離出去。1899年利比特(Ch.W. Leadbeater, 1847-1934)聲稱耶穌是佛陀再世。後來1911年比珊指一位印度青年克里希那末提(Juddu Krishnamurti, 1895- )為再世的默西亞。但利比特本人卻於1916年加入「老派天主教會」,且被祝聖為主教。德國的斯德內(R. Steiner, 1861-1925)創立人智會(Anthroposophic Society),試圖領人藉凝神和冥想的訓練達到直觀,使較低層次的自我可以看見較高層次的真我,以反對克里希那末提領導的運動;結果斯德內被逐出通靈會。1945年後,徒眾對比珊和利比特時代的過度作風產生反彈;英美的通靈家更加緬懷布氏夫人,且在共同的學說基礎上,攜手致力於重整分裂殘局的工作。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