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42 天主教的思想與生活
42 天主教的思想與生活
tiānzhǔjiào dė sīxiǎng yǔ shēnghuó
CATHOLICISM
參閱: 44044 天主教會 43043 天主教神學 436436 基督宗教 403403 教宗
(一)概念說明:本神學辭典中的許多題目都與天主教的思想生活有關;因此,本文只是綜合性地,分四段來扼要述說天主教的教義、禮儀、倫理、和組織。讀者欲詳細理解天主教,還須參閱各相關條文。
(二)天主教的教義:
在天主教的教義中,最重要的便是對三位一體的天主的信仰了。天主教信仰唯一的天主,而這個天主卻有三個位格:聖父、聖子、聖神。天主教是嚴格的一神教,相信天地間只有一個主宰,祂是世界的創造者和歷史的主宰;祂還特別按自己的肖像造了人。人受造後,本然地渴望與神交往,分享神的生命,以達人神圓滿的共融,而這便是救恩。
人類犯罪,但天主卻不放棄迷失的人。祂揀選了希伯來人,給予法律,派遣先知;最後更讓自己的兒子,天主第二位,降生為人,祂就是耶穌基督。因此耶穌是天主也是真人;祂來,是為啟示天主的慈愛,即帶來救恩。祂在人的罪惡滿盈下捨生,被釘在十字架上;但是第三天,天主使祂復活。如此祂成為救主,即祂使人類與天主和好及給予永生的希望。耶穌復活升天後,天主又以另一種方式臨在人間:祂派遣聖神居住在信眾中間。聖神是天主的第三位,是天主父子愛的位格化。聖神在教會中,領導教會,堅守真理。
教會是基督在世上建立的團體;它的存在是天主救恩臨在人間的記號。它繼續基督傳教救人的工作:即一方面向非信徒傳播福音,俾能接受基督、領受洗禮、加入教會;而另一方面又藉宣道及「聖事」向信徒從事培育聖化的工作。
「聖事」是天主教會透過特殊禮儀向領受人分施天主救恩的禮儀。按照人成長的不同階段,聖事分七件,以分施教友在不同境況中所需要的天主恩寵。
教會是一個在旅途中的團體;它走向末日基督救世工程全部的完成。天主教相信,信徒的死亡參與耶穌的死亡,死後是圓滿生命的開始。而人經過死亡,到底達到圓滿永生的境界(天堂),還是人完全失敗的狀況(地獄),那便要看他(她)生前的自由行為了。光榮來臨的主耶穌基督是審判者。
(三)天主教的禮儀:
(1) 天主教的禮儀是對神規格化了的祈禱;但這祈禱不是單向式的,而是雙向地著重神人的交往和交談,好達到生命的充實和圓滿的目標。因而天主教的禮儀中,有人向天主的懺悔,有天主對人的訓導;有人對神的感謝,也有天主給人的降福。但不管怎樣,它總是圍繞著耶穌基督的死亡和復活(逾越奧蹟)的事跡而舉行;因為這事跡是人類救恩的基礎,所以它也是一切禮儀頌讚的中心。
(2) 天主教最重要和最隆重的禮儀是感恩禮或稱感恩祭,又稱彌撒聖祭。它由兩大部分組成:聖道禮儀和聖祭聖宴禮儀。聖道禮儀主要是聆聽天主透過聖經給人的訓誨,因此宣讀聖經在這部分佔首要位置。通常星期日的彌撒都有三段讀經,分別取自舊約、書信、及福音。讀經之後,主禮者講道理,使人了解並可以實際應用。聖祭聖宴禮儀包括準備餅酒、感恩經、及領聖禮經。其中感恩經更是整個彌撒的中心部分,大司祭基督要通過司鐸或主教將餅酒轉變為自己的體血,祭獻天父。
(3) 除了感恩禮外,天主教的禮儀還有聖事禮儀、非聖事禮儀,以及私人祈禱等。聖事禮儀只有七件。聖洗、堅振、聖體合稱為入門聖事,皈依的成年人多是同時領受這三件聖事的。懺悔聖事則是個別教友向司鐸或主教告明所犯的罪後,司鐸或主教以基督的權柄赦罪。此外,為陞任聖職人員有聖秩(聖職)的授予禮(分執事、司鐸、和主教職);為男女教友的結合有婚配禮;為病人,教會施予傅油聖事。天主教的七件聖事是針對教友成長的不同生命階段,以基督死而復活的奧蹟來聖化教友的生活。
(四)天主教的倫理:
(1) 倫理一詞有三種含義:主體、行為、法則。首先在倫理規則上,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其實沒有什麼大區別。人憑理智所發現並遵行的倫理規範,天主是藉啟示更清晰明顯地告訴人。十誡的許多規條,人憑良心理智都能相當清楚地知道,所以天主教並沒有加給人良心以外的重擔。聖經中具體的倫理規範,在救恩史的演進中,也是不停地更新的。耶穌更是一方面要提昇人的倫理基本要求,另一方面對人訂倫理規範表現出很大的彈性。可見天主教絕不死守人訂法則,人訂法則只是幫助人追尋天主的旨意。
(2) 此外,天主教也看重人的倫理行為。聖經中多次勸導人要追求好的倫理行為。保祿更多次引用當時社會的倫理表列,裡面列舉出羅馬社會中普遍認同的毛病及德行,以鼓勵基督徒要有良好的操守。
(3)然而倫理問題的最關鍵因素還是人。耶穌的來臨不是為人帶來完全新的、獨特的倫理原則或行為;祂來是為改變人─ 藉著祂所建立的教會,及在教會內運作的聖神,基督把舊人變成新人。這是保祿的說法:擺脫縱情恣慾的舊人,換上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的新人。
(五)天主教的組織:天主教信徒眾多,幅員廣大,但仍能維持內部的團結與合一,主要有兩大因素:一是有一位教宗作為全球教會合一的領袖和象徵;二是有明晰清楚的法律,把全球教會上下彼此的關係明定出來。羅馬教廷有許多行政機構,這些機構是在教會近兩千年的歷史中慢慢長成的。其中為首的是國務院,以國務卿為首,領導九個部級機構,即教義部、主教部、東方教會部、聖事禮儀部、聖職部、修會及在俗團體、向萬民宣講福音部、冊封聖人部、公教教育部;此外還有三個法院,三個秘書處,八個處,及二十多個委員會。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以後,又增加了一個三年一次的世界主教代表會議。這樣便在每五年一次的主教述職以外多了一個各地主教彼此溝通的機會。
參考書目:
參閱相關條文參考書目。
《天主教教理》,1996。
普巴爾(P. Poupard),梅乘騏譯,《梵蒂岡》,台北:光啟出版社,1990。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