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
243 牧靈神學
mùlíng shénxué
THEOLOGY, PASTORAL
參閱: 385385 神學 244244 牧靈職務 598598 傳播福音 411411 教會
(一)概念說明:
(1) 牧靈神學pastoral theology一詞,字面的意義,指教會討論牧靈職務的神學科目。較深的意義則是:有關教會之為牧人,繼續至高牧者耶穌基督之使命的所有活動與職責之神學。最近幾十年,牧靈神學一詞的含意變得越來越狹窄,因為它不斷鼓勵人抱持可能的錯誤觀念,說:牧靈神學主要的內容指聖職人員(牧人)職務。因此,近日神學界日益使用「實踐神學」(practical theology)的名稱,用來表達這門科目的特色,也就是研討說明有關教會作為此世「救恩聖事」之基本使命。這樣一來,實踐神學的範圍就比牧靈神學寬了。在此前提下,牧靈神學就能作為一個有意義、合邏輯的名詞,用以指實踐神學範圍裡的一門科目,研討說明所謂的牧人(聖職人員)在教會實踐活動中的特色。
(2) 儘管有這術語的合理轉變,這一條本文還是用「牧靈神學」一詞來說明實踐神學的意義,主要是因為在中國的各派教會中,此詞已經變成一個普通名詞,指討論基督所賦予使命的整個範圍,即教會之為有關牧者的整個實用範圍的神學。在很重要的牧靈神學著作中,讀者可以看到此一術語所遭遇的困難。在拉內(K. Rahner, 1904-1984)等人的靈感下,以德文出版的《教會當前的實踐神學》(五冊,1964-1972)一書當中,其副題即為:「牧靈神學全集」。
(二)牧靈神學簡史:
(1) 牧靈神學的歷史必須追溯到納匝肋人耶穌。第一世紀的初期教會把宣揚福音的實際過程當作神學反省的對象;教會由此開始了一個學習傳播福音技巧、慶祝救恩奧蹟、建立常新之信仰團體,長達數世紀之久的過程。教會這延續耶穌基督牧人的工作有很豐富的經驗,以此經驗作為反省之對象,這反省早晚會成為一個神學科目,即牧靈神學。
(2) 在奧地利瑪利亞德肋西雅皇后(Empress Maria Theresia, 1740-1780)治下,大學課程改革的情勢中,本篤會院長勞坦史特勞赫(F.S. Rautenstrauch,1734-1785)於1774年提出一套精細的神學課程計劃,也包括牧靈神學大綱。在1777年的臨時會議中通過了。在當時極端聖職中心的教會學的氣氛中,牧靈神學的新學科是指個別牧人(如宗教老師,由國家雇用、監督)為教會牧靈行動的代理人。結果,牧人及其活動獨自成為牧靈神學的內容。塞勒(J.M. Sailer, 1751-1832)在1789年回到聖經歷史中去找一個實際牧靈作法的標準,但他還是在聖統聖職的教會學典範中思考。「牧人」愈成為牧靈神學與牧靈活動的焦點,誇大的聖職主義者的觀念就愈變成教會的一般牧靈神學的看法。在此看法中個別聖職人員闡釋為基督其人及其功能的歷史延續。他是「基督代表」、「天主在世代權」、「諸寵渠道」、「羊群之牧人」。個別基督徒及教會團體消極地站立其前,較被動的受牧人的「指揮」、「領導」、並真實「聖化」。
(3) 在杜賓根(Tuebingen)的路德教與天主教神學學派的影響下,格拉弗(A. Graf, 1811-1867)在1841年提出一個詳細的計劃,把整個神學分為三個領域:1)歷史神學與聖經學,2)信理與倫理神學,3)實踐神學。前兩個領域是實踐神學的基礎,因係研究教會的根本與要素,以及天主對人在歷史上真實、有效的自我通傳。實踐神學討論教會此解釋其功能與結構;分析社會實況及其需要與機會;而擬出牧靈行動的原則;這部門的研究真正是神學的,同時也真正是實踐的,以一個詞來說,即:實踐神學。格拉弗並未精心撰述一本完整的實踐神學手冊。安柏格(J. Amberger, 1816-1889)完成了這個工作;他於雷根堡(Regensburg)時,在1850-1857年出版一本分三冊,標題是「牧靈神學」的書。他的解釋:實踐神學應分兩部分:教會法及牧靈神學,與格拉弗意見相反。牧靈神學的觀念,自此從有前途的教會學範圍回到以傳統聖職為中心的狹窄思想方式。
(4) 廿世紀各種革新運動(如聖經研究、禮儀與教理講授的革新、對歷史重要性漸起的覺醒、平信徒漸增的自我肯定、對社會政治環境之重要的高度敏感)可視為有關牧靈神學重新深思的背景。阿諾(F.X. Arnold, 1898-1969)以令人心服的神學學識,由聖言降生的觀念、世間的救恩工程、以及入世的教會論,帶出一個牧靈神學的新方法。這些觀念應作為精心撰寫牧靈神學教科書的基本指南。沒有廿世紀那許多革新運動,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不可能召開。梵二的《教會》憲章(LG)與《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GS),是梵二兩部基本文獻。前者思考教會自身的奧秘與實相(教會是天主子民;在聖神內共融;世界的聖事;偕同一切善意人士的旅途教會);後者意圖經營一個關於教會在實際現代世界,當如何使其奧秘與實相實現的通見。這有關教會的核心洞見已成為了解牧靈神學的中心點與神學的指導原則。上面提到的牧靈神學全集,部分出於拉內的靈感,以教會「自我實現」當作基本的神學概念,以此概念來發揮教會在今日的牧靈神學。這種牧靈神學也可稱為「存在性的教會論」。
(三)牧靈神學的系統說明必須討論下列四個主題:牧靈神學在整個神學界的地位、目標、方法,及其不同科目。
(1) 牧靈神學在整個神學界的地位,可在一般學術分類(有理論科學與實用科學)的架構中描述。牧靈神學顯然屬於實用科學的領域。牧靈神學是理論神學與現代社會實際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環境中的媒介;即是在微觀(地方環境)、中觀(國家、民族、文化)、與宏觀(人類、地球村)上,做基督徒信仰及神學和具體的現代社會之間的媒介。顯然這種牧靈神學,與傳統那種主要以訓練、具體裝備個別牧人為目的的牧靈神學相當不同。
(2) 牧靈神學的目標,順著它在整個神學界的地位來看,乃是對教會如何能夠且應當成為世界有活力的「救恩聖事」,所作具體洞察之清晰、有系統的科目。換句話說,牧靈神學是嘗試為整個教會的行動建構一套理論。整個教會的活動必須以系統且可實施的觀念為基礎;這些觀念必須與行動的世界有關,否則,理論仍然沒有生命,實際仍然沒有光明。
(3) 牧靈神學的方法包含下列幾個特殊因素:1)不斷與聖經交談,以便與教會的整體思想一致。2)廣泛利用社會學的方法,以使現代情景之分析達到堅實可靠的程度;這樣做要用科技合作的方式,要隨時準備學習,並以信仰之光持續努力了解社會、政治、文化之事實。3)知道長程計劃的指導原則與有效管理。教會生活在多元及細緻的現代世界中,傳統本來缺乏嚴格理論基礎的牧靈計劃法,已不再適用;教會要想成為現代世界微觀、中觀、宏觀上有活力又切合的力量,必須如此。4)注意教會本身內部結構的因素:各種行動者(如平信徒、聖職人員)在整個教會生活中,各有不同的作用與職務;不同靈修學派、不同性別、個人與公眾成長的不同階段,都必須納入考慮。5)最後,記住牧靈神學的特色。這特色在於努力作神學理論與教會在人類世界之具體、實際狀況間的媒介;這特色就是努力使理論成為可行的、指導行動的原則。由於這特色,牧靈神學必須作科際合作。顯然,牧靈神學以這樣的方法從事,對理論神學會有啟發與刺激的作用,因為實際上,它也把實用界轉介到聖經與信理學界去。
(4) 牧靈神學的不同科目,可當作一個基本牧靈神學之部分與互補的實用表達。不想包羅無遺,僅列出以下各實用科目:教理講授(口頭宗教教育);宣道學(宣道技巧;牧靈神學中論述講道與訓誨的部門);禮儀學(舉行公共敬禮的學問或技巧;禮儀研究);宗教教育學(宗教信仰教導與教育的學問或技巧);牧靈計劃;宗教心理學;大公思想(研究基督徒各教會及其可能的合作與進一步的合一);地方、國家與國際性的慈善服務;建立基信團的技巧;力尋參與政治界及社會媒體界的管道。
(四)在合一運動範圍內,人們對牧靈神學的性質與目的有基本的共識。然而,隨基本教會學的不同,及面對現代世界方法的差異,基督徒各式各樣的教會卻是以不同形式的牧靈學的科目具體表達一個基本的牧靈神學。例如:天主教聖統制、獨身制,以及限於男性的聖職界,對牧靈神學具體落實於其不同的科目上,的確有影響;讓人以為天主教牧靈神學非常強調聖職人員在整個教會事業中的領導角色。相反的,基督教牧靈神學極可能十分強調平信徒不可或缺的角色,以及每個基督徒的個別責任。天主教會繼梵二來愈來愈強調全體牧靈面;這是一件有希望的事實。
參考書目:
大聖額我略(Gregory the Great),馬千里譯,《牧靈指南》,台中:光啟出版社,1968。
邵慶彰,《教會事工面面觀》,台北:校園書局出版社,1992。
瑟格勒(F.M. Segler),蕭維元譯,《教牧學教義》,香港:浸信會出版社,1981。
Arnold, F. X. and others, eds. Handbuch der Pastoraltheologie: Praktische Theologie der Kirche in ihrer Gegenwart. 5 vols. Freiburg: Herder, 1946-1972.
Schuster, H. "Pastoral Theology." SM, vol. 2. 365-368.
Klostermann, F. and R. Zerfass, eds. Praktische Theologie heute. Muenchen: Chr. Kaiser Verlag, 1974.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