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5 二元論
5 二元論èryuán lùn
DUALISM
參閱: 194194 形上學 500500 惡 526526 創造 1001 一元論
(一)概念說明:
(1) 二元論的最簡單界說就是:把存在界約減為兩個同樣古老,並互相對立的原則。歷史中有許多種不同的二元論,它們的不同便是各體系中原則的性質及其對立方式的不同。其實,有關二元論,最根本的問題是存在界的來源,及其終極關係。因此二元論的解決辦法,決不是盲目地一頭鑽進過份簡化的單一性中,也不是單靠純粹思辨上的功夫便能做到的。在基督信仰中,存在界包括絕對的一(神,存有),也包括相對的受造界;這是所謂的相對的二元論;愛是兩方面合一的力量。但是由於人老早就拋棄了這愛(參 591591 罪),人類乃差不多無可避免地經常經驗到某種程度的二元。這種存在性的二元論深深地影響人;它撕裂人的意志,也撕裂與他人位際的關係。這種存在性的二元論也主張人意志中的衝突最後還投射到終極關懷身上,並且形成一種半形上式的二元論─ 就是在「是」與「應該是」之間的矛盾衝突。
(2) 基督徒信仰也深深感受到人生的苦痛,然而這種苦痛卻沒有因為信仰而立刻獲得解除,相反,它只會在人首次經驗到救恩之後變得更尖銳。人更急切地渴求圓滿。面對這種結合了救恩與死亡的、存在性的二元情況,基督徒只能依靠信仰,及那由首次救恩經驗所點燃的希望,繼續堅守下去,直到救恩以超越任何想像的方式真正而終極性地實現的時刻。
(二)哲學的二元論:
(1) 希臘哲學以「一」的探求開始,探求在所有變動中持續不變的基本原質,卻沒有明顯問到在這「一」元下各實體間的關係。赫拉頡利圖(Heraclitus, 約535-465)提及事物最終的對立。在柏拉圖(Plato, 427-347)的體系中,出現了一種基本的形上二元論,以「形式」(真實的永恆存有)與存有的外在呈現相對。但是柏拉圖應沒有真心的二元論,因為他主張形式的形式(善)便有所有存有物的唯一根源。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的形質論比柏拉圖更進一步,他把哲學中基本的因素,即質與型(參 294294 型質論)和實現與潛能(參 638638 實現與潛能)進一步統一起來。
(2) 基督徒教父和士林哲學反對各種形上的極端二元論,因為在他們的哲學中,他們對唯一天主的信仰,不容許有真正形上的二元。
(3) 現代哲學之父笛卡兒(R. Descartes, 1596-1650)有名的二元論是思辨的實體(res cogitans)和延展的實體(res extensa)間的二元。企圖和二元論對抗的康德(I. Kant, 1724-1804)仍然被困於他的特殊二元:感官和理智、物自身和現象、實踐理性和純理性之間的斷層。斐希德(J.G. Fichte, 1762-1814)發展出主觀的唯心主義;他探問絕對(神)和絕對顯現(創造)之間的分別和統一。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和謝林(F.W.J. von Schelling, 1775-1854)的根本問題也是同一和不同。叔本華(A. Schopenhauer, 1788-1860)以苦行來滅絕意志,因為意志正是所有衝突的根源。尼采(F.W. Nietzsche, 1844-1900)向基督宗教宣戰,因為基督宗教的救贖理論只會製造分裂,而他自己卻渴望整合的人生。其實,這種渴望也是存在主義的目標,因為它企圖擺脫人生的苦痛,超越主客體的二元。
(三)宗教的二元論:
(1) 在中國思想的宇宙二元論中,宇宙中的所有生命都由陰陽所支撐,也在陰陽消長下運轉。伊朗的拜火教視世界的歷史為善與惡兩種平等而對立的力量的鬥爭。在印度的數論哲學(Samkhyra philosophy)中,有一種救援的二元論,認為救贖來自靈魂與肉身的分離。這與柏拉圖的人學二元論有點相似,因為柏拉圖也視肉身為靈魂的監獄。並主張知識尋求肉身的解放,好幫助人進入天上的光明世界。
(2) 在晚期猶太主義的默示文學中,慢慢發展出一種末世的二元論,它視這個世界的歷史為不幸、死亡、與罪惡的世代,在惡魔的手下苟延殘喘,直到另一個充滿美善與祝福的世代的黎明。地上神祇與天上神祇的鬥爭,在古代神話十分普遍。在希臘,便有宙斯神和巨人泰坦之爭;在日耳曼民族中也有地上的梵娜和天上的眾神之爭。如果神祇有兩個面貌的話,這種可以稱作神聖的二元論就更為強化了。
上面所說的宗教二元論,其中有一些沒有以有意識的、清楚反省的面貌出現。它們只是對命運的一種反應,想利用這些形象以達到自我認識,及對生命的掌握。
(四)聖經神學中的二元論:
(1) 舊約對唯一造物主以及人類歷史主宰的信仰在原則上已排除任何形上的絕對二元論。然而,聖經仍然留給以色列人很大的空間,以拒絕在罪過和寬赦、不幸和救贖,這些深不可測的對立中作過份簡化的和解。這種不妥協的現實主義一直持續到新約。
(2) 新約,尤其是保祿和若望,對救恩的全新經驗仍然是以正反對比的方法來表達。保祿思想中的辯証趨向清楚表現在法律和恩許、工作和信仰、肉身和靈魂、舊人和新人的對立中。這些對立也是作者們有意在一方面將猶太主義和基督宗教整合,另一方面也將它們分開來。福音充滿了光明和黑暗、恩寵和法律、生命和死亡、真理和虛偽、精神和肉身兩方面的張力。
(五)信理神學中的二元論:首先必須排斥的是馬西翁(Marcion, 約85-160);他樹立了舊約「全能」的天主,和新約「寬仁」的天主的對比,並因而在新舊約之間架起了不容越過的二元。
此外,諾斯底主義(參 673673 諾斯底主義)和摩尼教(參 656656 摩尼教)的二元論也必須棄絕。在神學上,當人述說天主和世界、恩寵和自由、信仰和智識等等話題時,他所採用的表達方式必須是緩和的二元論:一方面保持對立,另一方面也拒絕採用簡化的一元論作為解決方案。因而天主教排斥泛神論、預定論、(絕對的)白拉奇主義(參 113113 白拉奇主義)、信仰主義(參 317317 信仰主義)、和理性主義(DS 800, 3002, 3025)(參 398398 理性主義)。
今日神學的使命也許是在尋求另一類二元論的和解,那就是:教會和世界、聖言和聖事、聖統制和神恩、信理神學和聖經學等等之間的兩面張力。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