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9 天主的啟示
39 天主的啟示
tiānzhǔ dė qěshì
REVELATION, DIVINE
參閱: 266266 宗教 472472 啟示 201201 私人啟示
174174. 自然啟示 315315 信仰 339339 原始啟示 571571 聖經 575575 聖經靈感
(一)概念說明:
天主的啟示divine revelation一詞指宗教教主所傳對宇宙奧秘及人生基本問題的答案,非出於教主個人靈性的領悟,而來自神(或稱天、天主、上帝、昂拉ALLAH……)的靈感者。基督宗教相信耶穌宣報的訊息即是神的啟示。本文的重點是發揮基督宗教歷史中的啟示論,有關天主啟示的具體因素請閱讀〈啟示〉條文(參 472472 啟示)。
耶穌意識到天主與祂親密異常,是祂生命的基礎、祂的根、祂的絕對目標、祂的力量,是愛,祂呼之為「阿爸」。祂以如此特殊來往的經驗去傳報天國(參 38038 天主的國)來臨的訊息:天主以父親的姿態進到人類歷史中,祂關懷人、愛人、憐憫人、寬恕人,尤其與罪人、窮人、病人同在;祂決定性地給人恩惠,引領人走向幸福的將來;祂許諾與人長相左右;祂要使整個宇宙達到美滿的境界。這是一個宗教性的啟示,因有關天主與人的來往。這是一個救恩性的啟示,因為天國來臨帶給人新的可能、新的能力、新的將來。這是一個人類性的啟示,因祂宣告的天主是人類的在天大父,沒有人不是祂的子女。這是一個歷史性的啟示,因為創世之初天主早已臨在人間,在人類有時接受,有時背叛的歷史過程中,天主許下要決定性地與人同在。耶穌啟示這個時辰到了,天主父將在聖神內藉著耶穌基督帶領人類於歷史中走向永恆。
耶穌用生命來傳報天國來臨的訊息;最後又為此訊息而死,這也是祂從天主而來的啟示。耶穌死後,宗徒因對祂復活的經驗加深、變化,懂悟了整個啟示歷史在耶穌身上綜合起來,他們相信耶穌整個人及其言行就是天主對人類的最後啟示。
(二)天主對人類的啟示,其歷史的發展分述如下(因聖經章節過多,本文不列出):
舊約的啟示論:
1)在古聖袓與梅瑟的傳承中,天主藉偉大、決定性的歷史事件啟示自己是救恩計劃的根源,與以色列人訂立盟約囑遵十誡。
2)在以色列民族興衰朝代更迭的傳承中,天主藉一般天象及人事啟示自己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主宰;祂在歷史中,尤其以色列歷史中,實現其創造、救援計劃,祂照顧、懲罰在於以民是否遵守盟約。
3)在先知傳承中,天主藉宇宙現象、歷史訊號、特殊異象、靈感先知,代之警戒、勸告、威脅、定罪、安慰、許諾,啟示自己是宇宙與歷史的君王及其救恩計劃。
4)在舊約默示文學傳承中,天主藉以色列所受劇苦及作者的夢境、神視,啟示自己是創造與救恩計劃的完成者;祂要毀滅一切惡勢力,賞賜善人永遠的生命。
5)靠著聖詠和智慧的傳承,藉作者對天主於歷史上偉大事功的歌頌及反省,以色列民在禮儀及生活中不斷聆聽及延續天主的啟示。
新約的啟示論,可分三個時期:
1)天國的奧秘,經先知許諾,最後由天主子耶穌基督完整的啟示出來,傳授給弟子;耶穌是啟示者。
2)耶穌的啟示當時只少數人認識接受。宗徒因聖神領悟後向外傳揚耶穌,為祂作證。耶穌成了啟示的對象。
3)在救恩歷史中,啟示仍在記號下,到末日耶穌基督光榮來臨,天國才能在宇宙中完成。基督徒期待祂顯現,好看見並相似祂。耶穌又成為啟示的完成者。
教父時代的啟示論:
1)最初三世紀的教父,堅定表示教會教導源於天主,即天主的啟示。護教教父提出聖言是天主的啟示者。聖言的啟示在創造時已開始,後向古聖祖與先知發言,末了在降生奧蹟中完全顯出。代表人物依雷內(Irenaeus, 約140-202)針對諾斯底主義,強調天主啟示的歷史性與動態性,天主藉聖言實現救恩計劃中的一切。
2)東西教會的教父,常強調天主的不可了解、不可言諭;人憑自然能力藉萬物對天主的認識有限,必須靠天主啟示去認識天主的真面目。舊約是天主啟示的準備,新約是完成。啟示在人類歷史中進展,教育人類逐步接受,準備天主聖言適時降生。天主聖言降生成人,以各種方式啟示天主的救恩計劃;基督是唯一的啟示中介。啟示不只是人的話,而是天主的話在其中,因此同時是恩寵。外在的話同時給內在推動;啟示準備人心接受真理,也使人傳播真理。
(4)士林神學的啟示論:
1)聖文德(Bonaventura, 約1217-1274)繼承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傳統,以啟示或指外在於人的天主自我通傳,或指內在於人心靈的天主光照,但更重視後者。
2)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有系統地闡述了啟示的各種向度,視啟示為出自天主愛的救援行動,賦予人類得救不可缺少、有所幫助的光照,特別以先知為例說明直接啟示乃是天主光照而產生在先知思念中的認知。
3)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及其後的士林神學家,針對新興基督教以啟示只在聖經中,肯定傳承也是保存天主啟示的資料;因著重啟示的客體對象,視啟示為超自然真理,甚至於以信仰條文來表達。
4)十九世紀士林神學復興,啟示概念趨向整合:啟示是宗教性的,使人得救成聖;啟示是奧秘,光照人認識天主;啟示是天主的計劃,逐漸呈現,在基督內完成;啟示的內容可以概念表達;啟示具有它的教條性,因它以自我啟示的天主之權威為基礎。
(5)現代演變:
1)梵一大公會議(1869-1870)因反理性主義與自由派基督教思想,強調啟示為超自然真理;是故廿世紀初以啟示為「天主作證性的話」,是天主向人直接顯示自己的知識,予人理智超自然光照的行動。
2)廿世紀因基督教神學的刺激、聖經與教父研究的復興、神學功能的反省、初傳神學(參 288288 初傳神學)與宣道神學的提倡、信理的發展,對啟示有了多面的綜合看法:啟示是實際事物也是道理;啟示是救恩事件也是知識;啟示是進展的歷史也是決不變更的寶庫;啟示是天主的行動也是人的作證;啟示是真理也是天人之溝通;啟示一方面有基督之奧蹟的整體面,另一方面它有許多分別的因素;啟示是應當保管的寶庫也是應當了解與吸收的天主的話;啟示是外在的訊息也是內在的光照。
3)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綜合以上所說,指出新的思想。
(三)有關啟示,教會訓導十六世紀以後才因需要而有所發表:
特利騰大公會議針對基督教唯靠聖經,宣稱:福音(啟示)是得救的訊息,由先知預報、基督宣佈、宗徒向萬民傳告,是得救的真理與倫理的紀律,包含在聖經諸書及未書寫的傳承中(DS 1501-1508)。
梵一針對理性主義及半理性主義、唯信主義、傳統主義,在《信仰》憲章中說:人憑理性能認識天主的存在,但天主樂意用超自然方式向人啟示自己及救恩計劃;人的理性能認識天主的存在,但因人的罪,人的理性無法確切認識天主的存在,天主藉著祂的啟示提昇人的理性。天主因其良善,使人分享那完全超越人類理性所能了解的屬神真福;天主的啟示超越理性,但歷史上的啟示標誌,尤其奇跡和預言,人能理解(DS 3004-3007,3026-3029)。
教宗碧岳十世(Pius X, 1903-1914)針對現代主義,肯定啟示是天主自己進入歷史的言語和行動,不是源自人性的意識或經驗;啟示不只是經驗,也包含理智所能接受的真理;為導引人接受啟示,歷史上有來自天主的奇跡、預言,人理性能辨認;教會中的啟示不是團體意識的創造,教會信理便是表達天主啟示內容的道理(DS 3409-3426)。
教宗碧岳十一世(Pius XI, 1922-1939)針對泛基督主義(Pan-Christologism)表示:教會的啟示非一般真理,而是歷史事件,是天主進入人類歷史在基督內完成的救恩計劃;福音中啟示已達高峰,祂的權威常存,無需來自人力的補充、證明、代替。
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聖神默示》(Divino afflante Spiritu, 1943)通諭中強調:天主啟示的真理寶庫,基督託給教會保管,教會訓導不是單用人性方法,而是靠真理之神的幫助,故能無誤完成使命,將啟示真理保存得純真無缺(DS 3825-3831)。
梵二《啟示》憲章提出啟示的本質:是天主聖三的、主動的、以基督為中心的、位際性的、適應人性有媒介的、深入人心要求答覆的、含有真理的行動。
教宗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在《在新世界中傳福音》(1975)文告中:特別指出啟示的位際性,是天主向人類繼續不斷的救恩會話,是天主充滿良善與真愛,為了適應人類的心理成長逐漸展開交談的內容,主動與人類建立的超性(參 492492 超性)關係。
(四)為對天主的啟示有更深的了解,下面再作進一層綜合的探討:
啟示是天主的話:
1)辯證派認為啟示是天主自己向歷史中的人類說話,而不是歷史事件。天主的話是天主的自由行動,是判罪,同時是救援。耶穌基督是天主最完美的話,是永恆進入時間,無限降入有限,在十字架上達到顛峰。啟示的真理是唯一無二、無可比擬的,同時彰顯天主又掩蓋天主。聖經與宣講是教會書寫與口授的話,是受造物,不是啟示本身,但天主許諾在閱讀聖經與教會宣講中啟示自己。
2)位際思想派認為:一如人深度的談話,為彼此通傳、心靈會晤,達到你在我內、我在你內的位際關係,天主向人類說話也是願意與人類溝通、來往、會晤、合一。天主藉其說話接近人類,人受其召喚、激動而答覆天主,成為與祂對話的朋友;對人來說即構成救恩性的位際關係。天主的話指出天主是打開自己與人類說話的天主,祂對人類的愛具體在與人類說話一事上彰顯。啟示是天主向人類所說的,作證性的話;作證者以自己神格擔保所說真實,要求人信賴、奉獻。
啟示是救恩性的歷史事件。基督宗教除了相信天主為整個人類作宇宙啟示外,還肯定天主藉舊約與新約歷史啟示了自己和祂的救恩計劃。歷史的啟示表示天主的言語和行動「降入」人間,藉著人間的活動與世事的變遷向世人通傳自己的計劃。那麼,在進展的歷史中,天主的話「降生」為人是最適宜不過的了。天主的啟示按歷史中人之進步而逐漸開展,因此有舊約的準備及新約的完成。歷史中啟示的天主會持續地啟示後人;保管天主啟示的教會能針對新的時地用以宣講。故歷史的啟示具超越時空的意義與價值。
啟示是神聖的經驗。天主啟示若不落空,必在人的理智與意願中產生信仰經驗,甚至經驗到啟示和天主的臨在。天主在歷史進展中的不同啟示,藉著種種事件或先知宣告,讓人內心經驗到,啟示會有不同的內容,信仰經驗因此也有不同。外在媒介和內心經驗都是在天主啟示的行動內。教會有團體的信仰經驗,信者參與並分享,雖不失個別性,但也並不獨立自存。
啟示是信仰的條文。天主的啟示具有內容,可由清楚的概念和條文的方式表達出來。但啟示對象是祂內在的生命、祂的救恩計劃。祂對人類的愛及予人的永生,不是一套可以條文說明的學問,即使盡可能列條說清,也絕非真理全貌;且因語言概念受時空限制,必須時加註解。然在說明啟示對象上,信仰條文仍有其不可抹殺的功能。
啟示是宗教象徵。聖經充滿了象徵。先知、宗徒、連基督自己都用宗教象徵來啟示天主的內心和救恩經驗;因象徵自有形的事物指向無形的意義、價值,非常適合物質、精神合一的人性結構。每個象徵都能引起新的發現,開闢新的視野與經驗。不同性質的象徵貫穿起來,能夠產生透徹心靈的功能,最能引人經驗到天主的自我通傳及救恩的豐富意義。象徵具有變化、疏導、治療、激發的功能,可使天主的啟示產生令人悔改、徹悟、釋放、信、望、愛、奉獻、犧牲的作用。
(五)末了,也提一下天主在中華民族中的啟示。孔子兩次遇險各因「天生德」「文在茲」而處之泰然。弟子說他「天縱將聖」,儀封人說「王將以夫子為木鐸」,顯然他身負傳播天道的使命。不僅他的教育廣及當代平民,弟子推崇,聲望日昇,他的學說在中華民族二千五百年的歷史中,因國家教育、考試制度而傳遍各地,也幾乎影響了每一個中國人。這「奇跡」可說證明了孔子受到天主啟示。在福音傳入中國前,天主選他傳播民族得救之道。他是整個人類救恩史上的一位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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