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35 真理
335 真理
zhēnlǐ
TRUTH
參閱:171171 自然真理 318318 信仰真理
650650 確實性 336336 真理的層次 392392 神學認識論 53053 不可知論
(一)概念說明:一般而言,真理truth (拉丁文 veritas)是指思想與思想的對象相符合(logical truth),或名(概念)實(實在界ontic truth)相符。真理通常可分為自然真理(natural truth) (參 171171 自然真理)與啟示真理(revealed truth) (參 318318 信仰真理 )。後者指非出於理智,而是由天主揭示的一切事物真相;前者又稱為哲學真理(philosophical truth)。
(二)聖經的看法:希伯來字emeth (真理)原意為堅固、可信靠、忠實的。
(1) 在舊約中此詞有多種含意:1)形容天主(出卅四5~7;申七9;卅二4;依四九7)。2)指天主的話(撒下七28)和法律(詠十九10;多四6)。3)指出天主的「忠誠」(emeth)常與祂的「慈愛」(hesed)相連(出卅四6)。4)形容富於真理的人是「忠實可靠的人」(出十八21)。5)在智慧書和默示文學的傳統中,此詞與智慧為同義詞(箴廿三23),又指啟示真理,亦即指天主的計劃與旨意(智六22;達九13;十21)。
(2) 新約作者的「真理」概念建基於舊約中希伯來人的觀念上,而以基督為中心發展出許多含意:
1)在保祿書信中,這字指天主的「誠實」(羅三1~7)、「真實」(羅十五8)、天主的話(迦五7)、人的真誠(格後七14)、有權威的道理(弟前六5)以及福音中的真理(迦二;哥一5)等;此真理在耶穌內(弗四21);接受福音的真理乃由於信德(得後二13);信友是認識真理的人(弟前四3)。
2)在若望著作中融合了「真理」的傳統含意,將在耶穌內所揭示的一切都稱為真理,如指令人自由的救恩(若八32)、天主的聖言(若十七17)、基督(若十四6)和真理之神(若十四17)等。聖神的主要任務是為基督作証、引領信徒走向真理(若十六13)。若望福音中所說的「履行真理」(若三21)有兩個互相有關係的意思:第一,它指完成基督的誡命(取代了舊約的法律);第二,它指來到光明信從耶穌,就是接受耶穌基督為天父的啟示者,即真理。總之,保祿和若望都把真理視為基督的真理。
(三)歷史演變:柏拉圖(Plato, 427-347)認為,真理乃指人的思想與觀念(the ideas)本身相符;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則主張,真理是判斷中的概念與實在界的一致。中世紀的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進一步指出真理是主體的,透過其理智的肯定之「判斷」(知識)作用,而間接地與「實在界」相符。
近代的笛卡兒(R. Descartes, 1596-1650)認為清楚而明晰的觀念(idea clara et distincta)是真理的標準。經驗主義的休謨(D. Hume, 1711-1776)反對形上的存在,而稱真理為人的認識與感覺印象(sense impression)相符。康德(I. Kant, 1724-1804)為反對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的極端看法,而主張真理是思想與思想的對象(對象不是存有本身,而是先驗形式的產物)相符。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把絕對的觀念看成真理。杜威(J.Dewey, 1859-1952)認為凡能實際導致滿意結果的命題都是真理。馬克思(K. Marx,1818-1883)心目中的真理是認知與推動共產社會的進化相符。有一些存在哲學家,如齊克果(S. Kierkegaard, 1813-1855)和雅士培(K. Jaspers, 1883-1969)則認為個人的存在所自由選擇並實際身體力行的便是存在真理(existential truth)。
(四)當前問題:目前探討「真理」問題的兩大主流是:
(1) 由解釋學(hermeneutics) (參 608608 解釋學)觀點探討此問題的學派。釋經學的問題激起人們對事實和真知識的重估,這深深影響了近代神學。
(2) 邏輯實証論(參 639639 實証主義)只承認在判斷中的真理(甚至說真理只是驗証性),否認一切形上學和釋經學探討的領域。現在哲學和神學上特別敏感的問題是真理的歷史性、非歷史性與超歷史性。此真理的歷史性並不意謂真理只是相對的,而更在於反省真理的未來幅度;此未來幅度給人打開生命更圓滿的可能性;打開生命更圓滿的可能性可說是一種「原始語言」(primordial language);此種「原始語言」把「語言」與「存有」拉得比較近。在神學上可以把「啟示」看成這種宣佈救恩來臨的「原始語言」;「啟示」的言語有帶來生命的力量。在帶來生命的實在過程中,「言語」和「存有」就變成一個整體的兩面。那昔日的邏輯真理和存有真理的區別,就得在此更整體性的觀點下重新探討了。再者,教會將天主看成一切真理的泉源(DS 2811);多瑪斯更稱天主為第一真理(first, divine truth),但人只能以人的方式來思索天主、描述天主;這些方式都是有限的、不完全的;所以,真理的揭露可說是個永無止境的對話及相遇的過程。
參考書目:
Potterie, I. de la. "Truth." Latourelle. 1132-1137.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