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20 士林學派
20 士林學派shìlín xuépài
SCHOLASTICISM
參閱: 344344 哲學 388388 神學史 140140 西方哲學
19019 士林神學 601601 奧斯定主義 186186 多瑪斯學派 221221 亞里斯多德主義
(一)概念說明:
士林學派scholasticism此詞源自拉丁文schola (學校、經院)與scholasticus (經院中的師生);本意是學院中的一切學問,實際上它指中世紀學院、經院(士林)中所形成的哲學與神學,故也有人稱為經院學派。它將教父思想(尤指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新柏拉圖主義(參 610610 新柏拉圖主義)、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思想與基督宗教的教義融合在一起。從第七世紀起,蔚成一種獨特的學術傳統,且影響迄今。士林學派如此融合基督宗教的教義與傳統學問,建立成一套理性的知識體系,有別於往日教父護教常站在被攻擊的地位。
士林學派共同的興趣在試圖以「理智」來說明「信仰」與「啟示」。它最大的成就可說是以亞里斯多德為主的形上學與哲學來瞭解神學。它的教學方法也是其特徵之一:授課(lectio)時講解古代典籍中的問題與解決方案,筆錄下來成了註釋(commentaries)一類的書;經常舉行辯論(disputatio)針對重要問題從正反兩面深入研討,辯論的菁華集成書叫「問題」(quaestiones);這種辯論的模式被用來註解古書及解說自己的思想,因而形成包羅萬象的巨著「大全」(Summa)。
(二)歷史發展:士林學派的發展可分為準備期、初期、主盛期、後期及復興期(新士林學派):
準備期(七~十一世紀):在歐洲文化的過度期(七、八世紀)中,亞爾坤(Alcuin, 約735-804)首創辯証法(dialectic),影響士林學派頗鉅;他聲言可用辯証法來探討啟示內容,實際上仍未脫離奧斯定模式。此期最著名的是伊利基那(J.S. Erigena, 約810-877),他主張真正的哲學與真正的宗教毫無區別,知識應先於信仰,理智應先於感情;但以新柏拉圖主義的流出說取代傳統創造說則有泛神論傾向。此期的特色是想以辯証法來瞭解信仰,但因時人,如卑倫加(Berengar of Tours, +1088)缺乏對宗教的敬意而濫加運用,以致遭到反辯証派的抨擊。
初期(十一~十二世紀):安瑟莫(Anselm of Canterbury, 約1033-1109)提出著名的存有學証明法,証明神的存在,把神看為最高、最真實、最完善的存有;他那「我信,好使我理解」的方法,觸及了當時問題的核心(即:知識與信仰的關係)而被譽為「士林學派之父」。他試圖以受信仰光照的理智來透視信仰的奧秘。亞貝拉(P. Abelard, 1079-1142)的名著《是與否》(sic et non)將辯証法用在神學上,調和了教父們對立的學說。反駁亞貝拉辯証法的伯納(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是中世紀神秘主義的創始者,其神修係以基督為中心,以謙遜為方法。此時隆巴(P. Lombard, 約1095-1160)系統化的《格言錄》依救恩史順序為:1)天主,2)創世,3)救贖,4)聖事及末世。此書對士林學派影響甚鉅。此期士林學派最大的貢獻是辯証法應用的推廣和發展,如格言錄的系統化與個別問題的解決等。
全盛期(十三世紀及十四世紀上半葉):由於承前世紀神哲學家的碩果,亞里斯多德的原著間接由亞威洛哀(Averroes, 1126-1198)等人從阿拉伯文,或由威廉(Wilhelm of Moerbecke, 約1215-1286)等人直接從希臘原文譯成拉丁文。歐洲各大學如雨後春筍地成立,加上天主教赤貧修會的興起等因素的匯合,使士林學派的發展達於頂峰。以亞歷山大(Alexander of Hales, 1185-1245)和聖文德(Bonaventura, 約1217-1274)為首的早期方濟學派和道明學派的大雅博(Albert the Great, 約1193-1280)皆仍以奧斯定的思想為主,亞里斯多德的思想為輔,將神哲學系統化;聖文德的神學思想充滿神秘主義色彩。大雅博以學識淵博著稱,其高徒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的思想(詳見多瑪斯學派)開始以亞里斯多德為主,不但集士林學派思想之大成,且自成一格,體系洋洋大觀,有條不紊,從其代表作《神學大全》(Summa Theologica)與《哲學大全》(Summa contra gentiles)可以窺見。其思想影響教會迄今,是教父以來最偉大的神哲學家。在區分神哲學一點上,他的看法比方濟學派更合乎近代思潮;他主張哲學從神學中獨立出來,但是他一直保持知識與信仰、哲學與神學間的和諧,從有限存有物到無限存有(天主)的類比概念(參 698698 類比)佔很重要地位。較晚的方濟學派大思想家童斯史各都(Duns Scotus, 約1265-1308)以奧斯定思想路線為主,但已開始接受亞里斯多德主義(參 303303 思高學派)。綜觀此期的神學不但努力尋求理解,且重視指導人生、關注牧靈與個人救恩的問題。
後期(十四下半葉~十六世紀)的士林學派分為多瑪斯學派、思高學派與歐坎(W. of Ockham, 1285-1347)的唯名論(參 463463 唯名論)等三派;此外,大師艾克哈(M. Eckhart, 約1260-1327)受柏拉圖思想影響;他塑造的神秘主義(參 380380 神秘思想與生活),大大影響了當時。此期士林學派,因為漸失創造力,而漸流於形式;歐坎的唯名論一出,加上教會與政府間的衝突、文藝復興(參 84084 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參 273273 宗教改革)等因素,使它每況愈下。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亦受到士林學派中唯名論與神秘主義的影響。
復興期(十六~二十世紀中葉):十六世紀在西班牙的首次復興,有時被稱為「新士林學派」。此時將士林學派的傳統應用在社會與政治的新問題上,如道明會的卡耶大努(Th. de Vio Cajetanus, 1496-1534)和巴搦(D. Bez, 1528-1604),以及耶穌會的摩里納(L. de Molina, 1535-1600) (參 700700 蘇亞雷學派)。但到十八世紀末便又式微了。今天通常所說的「新士林學派」(參 609609 新士林學派)是指十九世紀與二十世紀在天主教會裡的神哲學運動;它奉多瑪斯思想為圭臬(故常被稱為新多瑪斯學派Neo-Thomism),亦包含聖文德、童斯史各都或蘇亞雷學說,它把士林學派的方法用在神哲學上。自從1879年教宗良十三世(Leo XIII, 1878-1903)推崇多瑪斯的思想後(DS 3139-3140),士林學派的第二次復興運動(新士林學派)便展開了。梅謝(D.J. Mercier, 1851-1926)樞機把自然科學與實驗心理學知識帶入士林哲學中;馬雷夏(J. Marhal, 1878-1944)嘗試用康德(I. Kant, 1724-1804)的先驗哲學(參 160160 先驗哲學)解釋多瑪斯的形上學;瑪里旦(J. Maritain, 1882-1973)從方法上區分哲學與科學,使兩者彼此相對的獨立。吉爾松(E. Gilson, 1884-1978)從歷史研究發現,多瑪斯在中世紀士林學派中所佔的中心地位;拉內(K. Rahner, 1904-1984)和羅耐爾剛(B.G. Lonergan, 1904-1984)等神學家試著將士林學派的精髓與其他思潮交談以解答現代問題。
(三)重要性:
士林學派的思想雖有其限度,但人本主義對它的批評只切中當時的情況,無妨於全盛期的成就與貢獻。再就整體而言,士林學派努力以哲學概念來理解信仰,所做的貢獻非凡,使神學研究系統化,而使它成為西方基督宗教的特色。當然士林學派的各時期的貢獻不一,只要不再與時代的精神生活脫節,士林學派的思想與其嚴謹的思考方法對現代人依舊頗具啟發與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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