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
234 拉特朗第二屆大公會議
lātèláng dìèrjiè dàgōnghuìyì
COUNCIL, LATERAN II
參閱: 412412 教會史 22022 大公會議
419419 教會會議 426426 教會權威 403403 教宗
(一)概念說明:拉特朗第二屆大公會議Council, Lateran II是教會第十屆大公會議,由教宗依諾森二世(Innocent II, 1130-1143)所召開,1139年4月4日在拉特朗宮舉行。
(二)歷史背景:
十二世紀真是教會的多難之秋。距離上一屆大公會議才十多年的光景(參 233233 拉特朗第一屆大公會議),它又陷入另一個新的危機之中。這次是同時出現兩次教宗的選舉,跟著又跑出了兩位對立的教宗。
當教宗何諾利烏二世(Honorius II, 1124-1130)逝世之後,Pierleoni派系的人選出他們家族的教宗,取名亞納克二世(Anacletus II, 1130-1138),而Frangipani派系則選出依諾森二世。亞納克二世佔盡地利之宜,因為他取得羅馬;依諾森二世卻有人和之利,他先後得到法、英、西等國及當時著名的修道院長伯納(Bernard of Clairvaux, 1090-1153)的支持。但分裂仍然持續,直到亞納克二世突然逝世(1138年1月25日),而他的繼位者終於屈服於依諾森二世為止。
(三)大公會議內容:
分裂雖已結束,但為著清除對方的殘餘力量,依諾森二世乃召開一屆大公會議。會中除宣佈亞納克的接位無效外,還懲處了已經歸順的亞納克支持者。
此外,大公會議還頒佈了三十項教會法(DS 715-718),譴責出售聖職、放高利貸等不道德行為,也斥責了白魯的伯多祿(Peter of Bruys, 約+1126))對聖洗及聖體所作的謬論。這些法典大部分都已經在其他地方會議中提出過,這屆大公會議只是隆重地重複以前的律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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