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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人化

rénhuà

HOMINIZATION

參閱: 509509 單偶論  520520 進化  663663 樂園

666666 歷史主義  524524 創世主義  37037 天主的參與


(一)概念說明:

人化hominization指人類的出現過程。研究人類的出現,不能不參考科學界的發現、哲學界的說法,檢討教會由聖經及傳承而來的觀念,並分辨當今神學思想各種學說的長短。人類究竟何時出現?科學家通常以兩種方法來研究。一是由古生物學,比較解剖學、形態學、生理學、遺傳學等生物學的不同部門,間接推測人類起始的年代;一是利用放射衰變的原理,直接由化石測出年代。

(二)科學假設:

(1) 美國康乃爾大學天文學教授薩岡(C. Sagan, 1934-1996)把宇宙發展至今約一百五十億年的全部時光編為一年,編成宇宙日曆,於是地球歷史每十億年即相當於宇宙年的二十四天,地球四百七十五年即相當於宇宙年的一秒。按照薩岡教授的推算,人類在第三階段,十二月卅一日夜晚十時卅分出現。

(2) 若看人類之開始,由二十多年前,專家利用出土猿人所作的人類原始研究中,提出三種說法:

1)從非洲南猿(Australopithecus)與巧人(Homo habilis)(約2,000,000-800,000 年前),經爪哇人(Java man)、藍田人(Lantien man)與北京人(Peking man)所代表的直立原人(Pithecanthropus,或直立人Homo erectus)(約800,000-30,000年前),史坦漢人(Steinheim man)、古南方猿人(Fontechevade)、司溫司康人(Swanscombe man)所代表的前莫斯特文化(Pre-Mousterian culture) (約300,000-10,000年前),巴勒斯坦(Palestine)加爾默羅山(Mt. Carmel)與歐洲其他地區出土猿人所代表的早期莫斯特文化(Early Mousterian culture) (約100,000-50,000年前),直到晚期莫斯特文化(Late Mousterian culture)與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 man)及克魯瑪儂人(Cro-Magnon man)所代表的現代人(Modern man, Homo sapiens),學者驚奇地發現人體代代變形的完整證據。今日沒有人類學家真正懷疑人類至少是一百萬年前在代代相傳(進化)的自然過程中浮現出來的。

2)人類的家譜可以追溯到一種稱做森林猿(Dryo-Pithecus)的靈長類動物,他是一種真正的猿。年代可以早在二千萬年以前。後來在一千四百萬年以前左右,森林猿分成了三支。一支演化成了現在的大猩猩(Gorilla)、黑猩猩(Chimpanzee)和長臂猿(Orangutan)的祖先,這些大猿是今日人類最近的「表親」。第二支演變成了巨猿(Gigantopithecus),在他最後絕滅以前,在亞洲的山谷中遨遊了好幾百萬年。第三支變成了大多數人類學家認為是人類遠祖的拉瑪猿(Ramapithecus)。雖然科學家還沒有發現關鍵性的八百萬年到五百萬年以前這段時間的化石,人類學家認為,在這段時期結束前的某一個時候,人科動物這一支分成了非洲南猿類(Australopithecus)與粗壯南猿類(Australopithecus robustus)。有的人類學家認為在這同時也分出了第三類,但有人認為這一類是後來從非洲南猿演化出來的。以圖示之如下:

第二類看法,因十年後各種化石的發現,使許多持此主張的科學家逐漸作出相當的修正;因此有了第三種主張。

3)根據美國時報雜誌(Time. March 14, 1994. 36-41.),按最新考古學家的研究,應該把以上兩種主張所說的二百萬年往前再推,約為四百萬年。按此假設,可如此安排人類到來的過程:最早的考古發現是三百五十萬年前的非洲南猿(australopithecusafarensis),其後代有約三百萬年前的Paranthropus boiseis和Paranthropus robustus,但這三種猿類具體的來源還不是很清楚。約二百萬年前有巧人、直立人(Homo erectus) (與第二主張的主要區別為:所假設的年代更長更遙遠)。約一百八十萬年以來,直立人從非洲發展到亞洲、歐洲地區。以後現代人或智人(Homo sapiens)約十萬年前從非洲發展到亞洲、澳洲、歐洲(out of Africa theory)。但另有一主張說:直立人在亞洲、歐洲地區中繼續發展,直到智人的到來。經過許多複雜的移動,不同的直立人互相交配,智人在不同領域同時出現(multiregional hypothesis)。

(3) 上述假設都接受達爾文的進化論,以化石證明人類由猿進化而來。然而如何解釋此一進化的現象?有些學者(或稱之為達爾文主義者)由今日遺傳學發現的「基因(gene)」,說明突變(mutation)的可能:

由今科學研究得知,較高等的生物是由無數特殊細胞組成的。每個細胞具有錯綜複雜的特定蛋白質分子。每個蛋白質分子是由大約二十種不同的氨基酸組合而成的特殊有機物,而每種氨基酸是由氫、氧、氮、碳四種元素所組成(有兩種氨基酸還各含一個硫原子)。在每種已知的生物體中,這些複雜的系統全基於DNA (deoxyribo nucleic acid,去氧核糖核酸)分子而再生,並組合起來。DNA是由六種較簡單的分子所組成,包括成份為四種氮基,以及固定這些氮基的一個去氧核糖分子和一個磷酸分子。氮基的排列決定了DNA的信號。DNA分子不僅具有細胞所需的合成特定蛋白質分子所要之資訊(information),而且具有複製其本身所需的訊息。繁殖與遺傳即直接依賴這種奇妙的分子。這種遺傳物質的單位稱為「基因」,每人約有150,000個。基因有其動向、結構與體系。若DNA複製時發生意外,而產生基因突變的現象,在後代結構形成過程中,由遺傳密碼傳遞了不同的資訊,就有所謂的「突變」了。

(三)聖經:

有關人的起源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歸納起來可分為兩大派別:一是多偶論;一是單偶論。後者是以聖經為依據。聖經的首卷創世紀上如此記載:「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男人和女人。」又:「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創一27;二7)。現代的聖經學家大多認為應把人類原祖的一個開始與單偶論的思想框架分開。很顯然地,創世紀記載與說明事情的方式是極為特殊的,它的表達是隱喻式的。必須注意,聖經裡凡是涉及科學知識時,絕不能以現代科學的看法去衡量,必須考慮到聖經作者所生活的時代背景,因為那時代是科學尚未開始發展的時代;況且聖經也不是記載科學的書籍。

故有關創世紀上的記載,可以如此解釋:「一對天主所創造的受造物,因其肉體與靈魂相結合,而成為有智慧的人,這一對有智慧的人即是人的起源。」

(四)教父的解釋:

早期教會的希臘與拉丁教父,他們依據聖經,也表達了他們有關人之由來的信仰反省:

聖德斐羅向奧力振(Origen, 約185-254)証道說:「祂為了顯揚自己,便願意且造了人,叫他(籌備)經理這個世界……」(教父179)。聖盎博羅修(Ambrosius, 約339-397)在其《地堂編》中說:「……天主造男人與女人,不是由兩個原始物質,也不造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而是先造男人,後由男人身上,再造一女人。只因天主願所造的男女,具有同一性體,而由一個受造的原始─ 男人─ 再造其他的女人……」(教父1278)。聖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的《聖奧斯定書信集》:「……天主造我們,成為一個人,使我們生長、感覺、還具有理智,能瞭解事理」(教父1443)。聖若望達瑪森(John Damascene, +750)論東方正統信仰:「天主不僅從烏有中創造萬有、產生萬有……而且天主還用看得見的(指肉身)和看不見的(指靈魂),噓氣吹成了人」(教父2349)。

(五)教會有關的訓導:

繼教父之後,歷代教會訓導在漫長歷史過程中,面對一些特殊主張做了許多的反省並表達自己的立場:

(1) 拉特朗第四屆大公會議(1215) (參 236236 拉特朗第四屆大公會議)信理定斷:「我們堅決相信並坦白承認:祇有一個真天主,全能的,無限偉大的,無可變更的,無法予以徹悟的,全能而無可言喻的,父及子及聖神……一切有形與無形的,以及神體與形體之創造者,祂以自己的完全德能,同時在時間的開始時,從無中創造了神體與形體,即天使與世物;且到後來,造了人類,具有靈魂與肉體,好像集神體形體之大成」(DS 800)。

(2) 梵一大公會議(1869-1870) (參 452452 梵蒂岡第一屆大公會議)闡明公教會的信理:「這唯一真天主,以自己的善良及其全能的德能,按(自己)最自由的主意,從時間的開始,就從『烏有』中,創造了有形與無形的受造物,那就是天使與世界,且於最後,還創造了由精神體與肉體所組成的人類,好像是集靈肉之大成!」(DS 3002)。法典中又道:「誰若說,有限之物,不管是形體是神體,或至少神體,是由天主的性體流露出來的,或萬物都因自我顯示或自我發展而成為天主的神質,或天主是『全有』或『無限有』,那就是那因自我決定而造成(組成)各種不同種、不同類與不同個性的萬物,則應予絕罰」(DS 3024)。「誰若不相信(不信任),世界與在世界的一切,以及精神與物質的一切之物,是由天主從無中造生,或說天主,在意志方面,被迫而不是自由的,而是被迫去創造(萬物),也是被迫去愛慕自己,或否認世界之被造,是為天主的光榮,則應予絕罰」(DS 3025)。

(3) 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人類》通諭(1950)中承認相對進化論與天主教信仰可以配合,他說:「教會的訓導層,並不禁止『進化論』的學說,即對人肉身的來源,從現已存在的生物原始,著手研究。至於人的靈魂,則公教信理,命令我們要堅信:她(靈魂)是由天主直接創造的」(DS 3896)

(4) 自從1950年,教宗頒佈《人類》通諭以來,有些科學家及神學家,也開始做了一些新的研究,提出了許多不同的假設。教宗保祿六世也在《人生》通諭及《天主子民的信經》中,依照傳統的想法來表達對原祖的看法。

(5) 綜合上述,因近代科學的刺激,教會對人類出現的狀況,已不再按聖經字面來敘述,而逐漸有了新的看法:

1)人類的開始極可能是一群人,由一種族系的動物演化而來。

2)「亞當」是「人類」,不必是一人;人類也不必由一人繁衍。人類初現,身心簡單,經過漫長時期的演化,方達今日的狀況。

在介紹過科學家、哲學家、聖經作者、教父、歷代教會訓導,乃至一些目前的學說之後要問:究竟該如何瞭解人類的出現?以下提出偶然說、二分論、整體觀三類看法加以討論:

(1) 偶然說:

這種學說認定自然過程沒有外界的設計與導演,宇宙是自給自足的,並且物質是憑相遇來達成自動進化。下文試由科學、哲學、宗教三方面給予評價:

1)在科學方面,專家指出,細胞本身遠比以前所想的複雜得多,它含有數千個有特殊功用的脢(enzyme),而每一個脢本身就是一部複雜的機器,每一個脢的產生又是由一個基因(DNA)所控制。因此,基因中所含的情報,其複雜的程度,也一定與它控制的脢一樣。中等大小的蛋白質分子約含二十個氨基酸,控制這個蛋白質的「DNA基因鏈」大約有一千個核甘酸(nucleotide)。由於DNA基因鏈中只有四種氮基,所以含一千個核甘酸有四的一千次方種不同的組合方式。利用一點代數上的對數觀念就可知,四的一千次方等於十的六百次方,就是在一的後面加上六百個零,這天文數目之大完全無法想像。由此看來,不論宇宙有多大或時間有多長,像DNA分子這麼複雜的系統,一般而言,是不可能藉機遇而自然發生的。從嚴格科學分析的立場來看,偶然設定的假說,不能滿足人類尋根的渴望。

2)哲學上的偶然說,是對整個宇宙、人類來源的解答之一。雖然只是少數人的主張,但有存在的餘地。因為宇宙的奧秘,由人的理智來看,並無絕對大家都當接受的看法,每人最後仍當自行提出自己的立場。若有人在具體生活中、文化背景上選擇了哲學的偶然說,應有這樣的態度:a)在思考平面上瞭解偶然說的論點。b)尊重對方的立場,並在尊重中繼續交談;在交談中可能會發現,自己過於肯定,如:認為宇宙出於天主的創造,乃理所當然,由哲學上說,無從確切證明。

3)在信仰的平面上,可以肯定的說:生命來自一位偉大的造物主,祂是萬物的最後根源;偶然說與基督的啟示是背道而馳的。

(2) 二分論:

1)傳統神學認為:人類的肉身是由物質及生物層逐漸演化而來的,當此演化達到沸點,天主把精神的靈魂注入肉身,而成為人。換句話說,宇宙的受造物(相對的第二因)製造人的肉身,創造者天主(絕對的第一因)卻創造精神的靈魂。

2)這樣的說法是比較靜態的人觀,教會訓導用這樣的思想模式,清楚表達自己的思想。但是從神學研究來看,不少的神學家,正不斷地努力尋找更整體性的看法。

(3) 整體觀:

不少神家嘗試以新的觀點解釋整體人類出現的由來。例如:

1)拉內主張:「絕對第一因」藉著「參與」是整個人類出現的原因;「相對第二因」藉著「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也是整個人類出現的原因。換句話說,在天主的參與中,動物超越自己進入精神界,即是人類的出現。

2)佛力克(M. Flick, 1909-1979)與奧茲紀(Z. Alszeghy, 1915-1991)把「絕對第一因」的「參與」或臨在,更詳細地分為三種:普通參與(concursus ordinarius)、進化參與(concursus evolutivus)、創造參與(concursus creativus)。所謂「普通參與」就是創造萬物的天主與受造物同在,保存並管理萬物。所謂「進化參與」是說創造者天主不但保存並管理萬物,而且使受造物本來有的製造能力及行動,超越自己來製造「新」的現象,更具體地說,就是從物質到生物的「躍進」裡的參與。所謂「創造參與」則是創造的天主在人與個人出現中的參與,也就是從動物到人的「超越」中的參與。他們說,這三種參與,從天主創造者方面看是一致的、唯一的;但從人類的一面看,就是不同深度的參與了。

3)摩特曼(J. Moltmann, 1926- )把天主的創造分為從無而有的原始創造(creatio originalis)、永續創造(creatio continua,即continuous creation)及新天新地的末世創造(creatio nova,即new creation)三種。他說:

a)神學反省發現原始創造與末世創造之間的永續創造,它也能察覺到天主不間斷的創造行為乃是保存(preserving)與創新(innovating)的行動。天主保存的行動顯出希望,祂的創新行動顯出忠實。但在其深處,每個保存行動就是創新的行動,每個創新的行動也是保存的行動。天主的歷史行動故而朝向末世:以提前(anticipation)完成與備置完成途徑,來保存原初受造的萬物;天主的歷史行動有宇宙幅度:將整個宇宙帶入新的狀況。

b)如果神學家試想世界史與世上每一個受造物的生命史中「天主伴隨」(天主的普通參與及特殊參與)的性質,他可以想到那一連串關係:天主「在」受造物的行動中行動,「藉」受造物的行動而行動;天主「與」受造物的行動一起行動,「由」受造物的行動來行動;受造的存有物「由」天賦的潛能來行動,而進入天主氛圍;天主的支持使受造存有物的行動成為可能;天主與世上的臨在使受造存有物發展其自由的空間。不要認為天主的伴隨行動只是來自大自然之外的干預,及壯觀的自然律行動。事實上,任何這樣的期盼,都會歪曲來至天主伴隨行動的理解。

c)藉著祂的聖神,天主親臨於祂創造的萬物中。宇宙是聖神的效果織成的,並因聖神的效果而成長。藉著祂的聖神,天主也臨於物質結構中;祂創造的萬物既沒有無精神的物質,也沒有無物質的精神,而只有「無型的」物質。但,決定生命與物質系統的各種不同訊息,必須名之為「精神」。「精神」以受造方式來到人類的意識中。在這個意識之上,整個宇宙必須描寫成與天主一致,與人一致;因為「精神」藉著天主聖神而實現,並且存在於天主聖神內,「精神」也在天主聖神的能與力中前進、發展。

(4) 柯寒山(H. Kessler, 1938- )也談到天主的行動,他解釋道:「行動」是有意做某事,或在世上推動改變、避免某些事的意思。行動的意願是一切行動因素的整合力量。動物沒有意願,所以動物沒有「行動」。天主是自由的主體,所以有「行動」;祂無限,所以行動性質不同於人之有限行動。他認為,天主的行動有創造行動、保存行動、救援行動及末世行動。創造行動是沒有媒介的,自虛無中直接創造;保存行動是有媒介的,在宇宙內藉受造物而有,是無所不在、支持宇宙的行動;救援行動是藉自由的人接受啟示、信仰天主而有的特殊行動,是在舊約中、基督身上、教會內整個救恩史上的行動;末世行動則是無媒介、徹底的、創新的、基督復活的、叫人由死亡中復活的行動。

(5) 經過神學家不斷的闡釋,天主參與宇宙的進化,應可綜合為六:

.原始創造.普通參與.進化參與

.創造參與.救援參與.末世參與

這是人在有限的思想中,說明無限天主如何使祂創造的宇宙,因其參與,由物質到生物,由動物到人,並引導繼續邁向完成境界的過程。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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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ilhard de Chardin, P. L'apparition de L'homme. Paris: Éitions du Seuil,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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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