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11 人
11 人rén
MAN
參閱: 12012 人化 509509 單偶論 206206 位格 353353 恩寵 492492 超性
164164 自由 15015 人為中心說 18018 工作 341341 原罪 591591 罪 438438 基督徒人學
(一)概念說明:論人,應當注意四圍人群對生存的切實體悟,以及其他各種不同的思想向度及語言的層面,以免流於談玄說空。本文由以下幾個不同的角度來探討人:
(1)自然科學:
1)空間觀:波蘭天文學家哥白尼(G. Copernicus, 1473-1543)發表太陽為中心的行星理論,主張太陽恆靜不動,地球與其它行星繞之而行;義大利天文學家加利略(G. Galilei, 1564-1642)又製成天文望遠鏡觀察天象,證實哥白尼學說,打破了傳統以地球為中心,日月繞之而行的觀念。教會當時雖因聖經字面的敘述,固持傳統的信念;然而,在事實證明下,日後也與世人一同醒悟:「人」,並非處身天文學之宇宙的中心;地球,不過是浩瀚宇宙無數星球中的一個而已。這是空間觀念改變了教會對人的看法。
2)時間觀:古代教會傳統認為宇宙發展至今不過六千年左右,近代科學家研究卻打開了新的宇宙時間觀。以今日科學家最新的估計,宇宙的年歲已約達一百五十億年。而人類在宇宙整體的發展中,不過剛剛開始而已,人的潛能尚未完全發揮出來,對人的認識還十分有限。
3)生命觀: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著《種源論》,以充分的研究及相當的證據,說明一切生物都是在「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法則下進化而來,指出各種生命乃是在進化的過程中出現。半生居留在中國,對北京人的發現有所貢獻的德日進(P. Teilhard de Chardin, 1881-1955)神父,吸收進化思想。他提出生命演化的力量有三種(即:切心力、分化多元力、向上力),認為是這三種力量使宇宙經物質化、生命化,而達到「人」的出現。於是,教會由創世紀字面而來的生命起源觀因此而逐漸有了新的修正。
4)整體觀:自然科學著重分析,研究愈細,人對自己的認識愈趨破碎。有「但見樹木,不見樹林」的缺憾,使今日許多自然科學家日益體會到自然科學的限度,而由其他途徑重新探討人的整體性。
(2)人文科學:
1)心理學:心理分析學鼻祖佛洛依德為解釋人在社會文化傳統中養成的種種複雜行為,提出「下意識」(或潛意識)的概念,又將人心理分為本我、自我、超我三層,使人對神秘莫測的內在,有了多層次的看法。他由夢來探討人潛意識的活動,認為夢是意念、慾望偽裝後的表露。這種新的夢觀也影響到教會對聖經中的夢之意義與動機有了新的解說。
2)語言學:傳統認為語言是人與人溝通的工具,現代語言專家則進一步發覺語言對人具有自我降生、自我表達、自我實現的特質。語言,實在是人啟示自己並接受別人啟示的媒介,是人之為人不可或離的生存要件。沒有語言,就無法真正做一個「人」。在神學上說,起初即與天主同在的「聖言」(Logos)降生為人,天主在「言語」中自我啟示,「祂臨在於自己的言語內」。而人要完全成為天主的人,與天主同在,也必須在有聲無聲的「言語」內(祈禱、默觀)自我呈現。
3)歷史學:近數百年來,種種學術思想、運動,發展、刺激的結果,使人日漸注意到歷史的向度,注意到社會或個人的諸種狀況皆有其形成的歷史背景;欲知實情,必須察看整個發展的過程,而不能只看某單一的現象。
(3)社會科學:
1)歷史經濟政治學:提倡無神論、唯物論的馬克思,在工業革命的初期,因工廠興起,勞資對立,鑒於大多數工人在資本家的剝削下,淪為生產的工具,喪失自尊、自主與自由,人與人間失去了真實的關係,而提出經濟為人生存主要因素的理論,控訴「宗教是鴉片」,是人利用安慰受苦百姓而維持其剝削制度的手段,認為社會必因經濟競爭產生階級,帶來階級鬥爭。他呼籲無產階級起來推翻資產階級,建立無產階級共產的圓滿社會。他的思想雖顯得偏頗,卻也刺激了教會,在神學上不再騰雲駕霧只講精神,而注意到人在物質、經濟、政治及社會的各層面。
2)社會學:其學說被視為經典的名社會學家韋伯廣泛而客觀地觀察、理解人的行為,提出許多與馬克思迥異的觀念。他認為,整個社會決不可能為某一因素(不論是政治的、經濟的、宗教的)所片面決定,社會生活是許多價值互相衝激的多元體。人類應該有一種「選擇」的可能,而「作決定」乃成為現代人的特有性格。此一洞見也使人看出個人與社會(個體與整體)相得益彰的密切關係。
(4)現代哲學與人:
科學家是由形下的現象界看人,哲學家則由人形上的一面立論。近代哲人倍出,思潮多端,有關唯物論、唯心論、無神論、存在主義、乃至中國新儒家哲學思想等特有的人觀,無法一一敘述,僅以綜合之論代表一般哲人的看法。至於羅光的觀點,雖不能代表當今中國哲學界的思想,但因其對無限超越的奧蹟有其開放的態度,特別予以介紹。
1)一般哲人:
一般哲人認為,人是「有」,不是「無」;不但是「有」,還是「物」,是形體物,佔有空間、時間;不但是形體物,還是「生物」,與植物一樣有生命,有存活自己、傳播自己的能力;不但是生物,還是有自動能力的生物,與動物一樣有情有感有覺。不僅如此,人對自己、對大自然界還有認知的能力,有抽象觀念、共相觀念;有因感官而得的知識,有因理智而來的知識;在文化的表現上,有科學、哲學、藝術等等的成就,這是任何其他動物所沒有的。
人理智追求真理,意志追求道德;前者是知,後者是行;而且理智求知全部的真,意志求行全部的善。動物是看見可見之物,才有認知,有喜怒之情,有欲求之願;人則因有自我反省、自我意識,可認知無形之理,可因無形之善而動情而願欲而抉擇。無形之知必賴無形官能,無形官能必賴無形主體,此即人迴異於動物,而哲人所稱的「靈魂」。
人渴望幸福,可見可觸的幸福不能滿足,還要追尋無窮無盡的幸福完善,在天地之外又不離天地的無限至善。這是人有別於萬物而為「萬物之靈」之處。
2)羅光:
羅光(1911- )在其所著《生命哲學》中說,人從受孕的一刻即存在,開始了人的「存有」。隨心靈生活的發展,逐漸塑成自我的意識,意識到自己的存在,自己生命的相續不可分割;意識到自我主體不變,卻又見我經常在變;意識到自己為人的特性,自己特有的性格;意識到自己在人際間應有的位置,自己的欠缺;意識到自我存有和萬有相連的生命,以及可在永恆的生命裡無限地繼續完成自我。
人的存有是一件事實。凡「存有」所該有的,必全部都有:即是真的、完全的,就必也是善的美的。人的生命是宇宙萬物中最高級的「存有」(存在),是心靈的生命,精神的生命,卻又和肉體生命結合成一個自立的整體,一個位格。
人的生命不是孤獨的生命,生理生命需飲食,感覺生命需形色,精神生命需知識、情感的對象,若沒有宇宙萬物,人就是虛無;甚至死後也不是孤獨的存在,而是走出形色宇宙,進入一個精神宇宙。追根究底,人之能開始存在,能繼續存在,實在是絕對自有的生命,透過父母及宇宙萬物,給了人生命,又支持人在家庭、社會、國家、自然界四個生命旋律圈內生長發育。
人的心靈生命是仿照造物主的神性而成的,具有無限的「能」(即「才」),在追求物質、心靈生活的滿足中,增進文明社會之建設。人的心靈生命有自由,可以運用宇宙資源,發揚生命,可以運用自己的才能創新、發明,可以超越物質追求更高的心靈生命,可以與萬有互相認識、互相授予、互相融合,洋溢和諧之美。正是孟子所說:「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盡心下)。
人精神生命的活動在目的和本質上,原都屬於超宇宙的神性生活,且與絕對真善美的造物主相接;無奈人心傾向感官享受,常不中節而悖離造物主在生命中銘刻的基本生命的律則,破壞人制定以維繫人間和諧、促成共同發展的規律,而遠離造物主,陷生命於無能與焦慮中。造物主為賜給人牽制情慾的力量,給人「理想的完成之我」的形象。基督信仰進一步地說:天主聖父差遣天主子,天主聖三中的第二位降生,提升人精神生命與他神性生命相結合,使人不僅肖似祂,更因其神性精神生命的神化,在本體上超越,而與造物主同性同體。
(二)人從何處來?
(1)人類的出現:(參 12012 人化)
人類究竟何時出現?科學家通常以兩種方法來研究。一是由古生物學、比較解剖學、形態學、生理學、遺傳學等生物學的不同部門推測人類起始的年代;另一是利用放射衰變的原理直接由化石測年代。今日科學的証據,使人類由進化而來的假設日益可信。但是在宇宙進化的過程中,尚有一些「失落的環節」(missing links),以致無法確切知道人究竟何時、在何處、何種環境中出現。雖然有些科學家主張偶然說,多數學者卻認為宇宙進化是有目標的。
1)聖經:聖經的敘述,雅威典(創二4~25)相信整個人類都是天主創造的,人是善的,由泥土塑成,天主看人單獨不好,而為人造相稱的「助手」。司祭典(創一1~二3)強調萬物是由天主所創造,清楚表示人是受造的,而非泛神論所說是自然或必然流出,亦非由善惡二元產生。舊約說:「天主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造了男人和女人」,也暗示男女平等。新約除了肯定人由天主所造之外,又具體的提出乃藉基督所造成。總之;舊約提出雅威上主是創造者,新約又加上了天主創造的基督向度及聖神向度。這就是聖經對人之到來的基本、綜合答覆。可見聖經的作者不論進化問題,而探及進化的根源及所持的宗教信念。
2)近代有關人類始祖有兩種重要學說:單偶論及多偶論。聖經有數處提到人類原祖,最重要的是創一27:「天主於是照自己的肖像造了人……造了男人女人」。十九世紀以前,教會內並沒有人想到「單偶論」或「多偶論」,大家都按聖經字面的意義講述人類的原祖。1950年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人類》通論(1950)中強調「單偶論」(DS 3897)。教宗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及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 1978- )仍然依照傳統的說法。在原罪的解釋上,當今學術界已幾乎相當肯定「多偶論」。今日許多神學家在解釋原罪時也用此「多偶論」,然而訓導當局仍難以接受。理由無非是聖經的說法及原罪的信理都趨向「單偶論」的看法。
3)事實上,由於近代科學研究的成果和刺激,教會中許多思想家對人類出現的狀況,已不再完全按照聖經字面來敘述,而逐漸有了新的看法:a)人類的開始極可能是一群人,由一族系的動物演化而來。b)「亞當」是人類,不必是一人;人類也不必由一人繁衍。c)人類初現,身心簡單,經過長時期的演化方達今日的狀況。「伊甸園」代表天主完全的計劃,也代表天主許給人類的未來圓滿境界。
(2)個人的到來:
個人的到來是今日十分受重視的問題,意見繁多。生物學上有關人的開始,普遍有了共同的認識。
1)聖經:在舊約,以色列宗教領袖積極肯定,天主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創二7說:「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氣,人就成了一個有靈的生物。」他們還相信,創造者雅威使每一個人形成,祂從起初就叫每一個人的名字,就是說雅威認識每一個人(如詠一三九13,15~16;依四九1;耶一4~5;詠卅三15)。新約更強調舊約的信念。關於耶穌基督,則特別描述祂非經人類普通孕育的過程,而出於聖神,出於至高者的能力的行動降生為人;因為祂是天主所生的兒子(路一35)。總之,聖經作者未研究今日的生物學,沒有胚胎學上的詳細說明;也不談日後神哲學家所論「個人精神靈魂何時有?」的問題,只說:從母胎中開始,天主創造了整個人。
2)教父們一方面跟隨聖經的教導,另一方面因受希臘二元論的影響,特別強調人的靈魂是天主創造的,如《聖騫瑟利(Caesarius of Nazianzus, +368/369)對話集》:「人生器官,天主則予人靈魂」(教父805)。教會在二元論的背景上,討論肉身與靈魂兩部份的來源,特別討論兩個問題:個人靈魂(理性、精神向度)源自何處?何時來到?談到個人靈魂發生的方式,歷來眾說紛云,有先存說、流出說、生殖說、唯物進化說、造化說等。教會訓導權排斥先存說、流出說、生殖說、唯物進化說。教會自始主張創造說,在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時代則成為教會內的確定意見(但非定斷信理!),一般來說是「直接創造說」(direct creationism),即出於天主直接的創造行動。
3)教會大體上相信在精卵結合的剎那,就是人生命的開始,但不正面回答「精神靈魂何時有」的問題,而讓神學家去研究。
總括一句,由胚胎學、生物學、醫學的現象層次上,不能碓定的說,究竟從什麼時候開始才是真正的人。要回答這個基本問題,還要從更深的形上哲學層次上看。在此一層次上,今日較動態性的思想都強調個人的整體性;它想超越那種「靈魂」與「肉身」二分的一般較靜態的想法。所以在個人到來的過程中,不能說最初只有肉身方面的因素。直接(靜態)進化說認為理性的靈魂是在一定的時刻直接由天主創造的。在這樣的思想裡,可以主張那理性(精神)的靈魂(等於真正生命的開始)是在受孕以後才有的。
本文作者和現代許多神哲學家認為,整個人從受孕一直到死亡、復活,是一個過程,精神與靈魂的向度(潛能)從受孕就在人的過程內,人的每個階段合成一條生命線,是一個過程,是一個「變化」或「變動」。就在這整體性的過程中,個人的精神向度漸漸地浮顯出來。當精卵結合,整個基因結構就已具備,彷彿成人的藍圖已在,人日後的生活即是一天主臨在的藍圖,一步一步實現;祂的參與和受造物的一個行動一個行動的參與不同(參 37037 天主的參與)。祂是絕對的滲透,真善美的臨在,超越個別行動;所以人的生命從始到終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三)人,你是誰?
(1)人是「你─ 我」、是「我們」、是「萬物之靈」:
1)中國自周朝以來,五倫就成為生活的常軌,換句話說,在中國人的心目中,把各種不同的相互關係調整到最和諧圓滿的境況時,人才是真正的人。我之能成為我,乃是父母生育、家庭、學校、社會互助合作供應衣食住行所需的結果。人實在是與人休戚相關,以沫相濡的「我們」。人在「你─ 我」關係中成長,創二18天主認為「人單獨不好」,所以造了女人,建立了婚姻(創二24)。這是人親密的夫妻「你─ 我」關係。圓滿的「你─ 我」關係就是你我合一的「我們」;人既是「你─ 我」的關係,也就是「我們」。
2)教會初期時常團聚、擘餅、祈禱……,「我們」就是一個共融的信仰團體。藉著聖神的光照與推動,使初期教會明白把基督救恩帶給萬民的使命,終使「我們」成了與人類有關的大團體。耶穌受難前,曾為信徒祈禱,求父使他們完全合而為一(若十七20~23)。按祂的理想,基督徒應是人類統一的力量。祂藉著聖神,分賜給人不同的神恩,建立基督的奧體(格前十二1~13);所以可以肯定,普世人類最後終究必將成為一個「我們」。
3)人要治理大地並且統治大地,這是人的使命。根據聖經創世紀,有兩處提到人的使命:「上主天主將人安置在伊甸的樂園內,叫他耕種,看守樂園」(創二15)。「天主祝福他們說:你們要生育繁殖,充滿大地,管理海中的魚、天空的飛鳥、各種在地上爬行的生物」(創一27~28)。故人有使命治理這個世界。又基督自己也是勞動者,祂曾是木匠(谷六3);保祿亦是勞動者,他在書信中強調自己黑夜白日辛苦勤勞地操作(得前二9;得後三8;格前四12)。而教會的態度,基本上亦跟著聖經,宣揚人的尊嚴,肯定勞動的價值,就如基督一直在勞動,人也當是個勞動者。
4)人亦是「人的世界」的創造者,首先,人創造了文明與文化;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牧職》憲章曾說:「……在各社團及國家內,意識到自身是文化創造者的男女人士,日形增多……人的意義即在於對其弟兄及歷史所負的責任感」(GS 55)。
5)人與大自然也有密切的關係,因為人的勞動、工作、創造都離不了環境,而且也日益意識到環境的重要性。綜合而言,人是萬物之靈。
(2)人是一個(位格) (參 206206 位格):
1)人因為是天主、基督的肖像,所以能有真正的自由,能創造自己的歷史過程,能對自己負責。以基督信仰的立場說,人有人權;人權的最深基礎實際上就是:「人為天主、基督的肖像」(參 16016 人權)。
2)人是歷史過程中的存有物,人生活在歷史中。而在聖經可以看到歷史有三個要素:雅威的許諾、人的行為、及應驗。而在教會歷史的演變上,可以發現,教會頭幾個世紀是世界的光,地上的鹽,十分投入人類歷史,改變羅馬帝國的社會及精神生活。第四世紀教會逐漸建立其聖統制,一直到中古時代,造成一個教會管理整個社會;這種社會稱為神化社會(sacralized society)。那時,自然科學也正在起步,教會因種種因素沒有分辨出新的思想潮流的重要性,經文藝復興、啟蒙運動、工業革命,新思潮如火如荼地擴展,教會始終退避一旁,彷彿已置身俗化世界之外。本世紀以來,因百餘年思想家不斷闡述歷史思想、存在思想、進化思想的源果,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作了基本的抉擇:盡可能入世,生活在俗化的世界內,接受歷史當中生存的人類,參與歷史,主動做歷史的推動者。
(四)人,你是什麼?
(1)人性,內在的結構:
神學對於人性內在結構的討論,大體上有四種不同的模式:整體性的一體模式、二分模式、三層模式、多元模式。
1)一體模式:在哲學中有所謂的唯物論及唯心論;在聖經中,則有basar 、nefesh、leb 及ruah等四個字,大體上說,表達出人是整體性的人,而非部份組成的人,且聖經不分析人性的形上構造與組織。而新約的作者原則上跟隨舊約的看法。
2)二分模式:不論在民間或哲學中,均有某種心物二分的二元論,而西方哲學的二元論可分為兩種,一種較物化,一種較整合。在物化的二分論中,如古希臘的荷馬(Homer, 公元前九世紀)、品達(Pindar, 約522-443),均認為肉身是靈魂的墳墓(soma sema);柏拉圖(Plato, 427-347)則認為肉身是理性、精神的囚獄;笛卡兒(R. Decartes,1596-1650)將人肉身簡化,認為是機械性的延伸物(res extensa),與之相平行的是有思想的思考物(res cogitans)。巴特(K. Barth, 1886-1968),持柏拉圖精神靈魂有限說,視靈魂為肉身之屋主;靈魂管理,肉身服務。而整合的二分論則有亞里斯多德(Aristotle, 384-322)的形質論(參 294294 型質論),及聖多瑪斯的進一步發揮,視靈肉為兩個本來不獨立存在的非自立形上原理;因此靈魂與肉身分離則為不完整的人。
3)三層模式:東西方有些秘契家及靈修學者認為,人性可分三層:精神、靈魂與肉身。保祿書信中也可看到有三層的說法,如得前五23把精神、靈魂、肉身三者並列。中國則有性(神、靈、元氣)、心、身的三分法。
4)多元模式:強調人的動態多元性,如人有五個向度:「物質向度」、「生物向度」、「精神向度」、「大我向度」及「超越向度」。(圖見下)
最後應當注意的是,在看到許多種不同的模式說明之後,應當要儘量的超越太物化及簡化的「靈魂─ 肉身」二分法的人生觀。
(2)人的性別:
性別是人性的重要因素,陰陽是宇宙間相對相生的兩股生生動力。在基督信仰史上,頭幾個世紀受當代哲學及宗教活動的影響,對身體的性能持消極的看法,直至今日方有所突破而發展出較整體性的積極思想。人不像動物在生理本能(自然律)的約束下,現代人已生活在隨時可實現性能力的氣氛中,性與性別無疑是人類生活的基礎,其意義、價值,與整個人的存在有關。
1)聖經的看法:
在舊約歷史書中,創二24提到「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二人成為一體。」人由孤獨走向共融,走向愛的交往。性別是天主賜給人類最深結合的禮物。在創二23中,提到「骨肉中的骨肉」,表示男女本質上的平等,性別雖顯出某方面的不同,但不表示有差等,男女分級是人犯罪的惡果。創一27~28說:「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男人女人。」性別既由天主而來,所以是善的。
對男女性別,先知進一步認為兩性的結合乃象徵雅威與以色列的盟約關係。如歐瑟亞先知和耶肋米雅先知(歐一2;歐三1;耶十三27)。聖詠亦不乏以男女戀情,讚嘆天人之愛的字句,如詠四五11~15,又如雅歌亦是。
新約中耶穌甚少提及男女之事,因祂主要在宣講天國來臨的宗教性大理想,只有在聖神內,在愛中度生活才是重點。祂主張男女在婚姻生活中平等,有同等的權利責任。因為在天國裡,「不再分猶太人或希臘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為眾人在基督耶穌內已成了一個」(迦三28)。
保祿以男女、婚姻比喻基督與信徒團體盟約性的合一(如格後十一2~3;弗五22~23;哥三18~19)。但他也把女性列為次等,成為日後女權運動、女性神學發展的絆腳石。事實上,保祿的處境與耶穌不同,保祿還要建立信仰團體,要面對有家的男女教友,因此需要一些適應的解決辦法。
聖經重視男人是天主或基督的象徵,這並非建立在人性尊嚴上,也不在人性本質上,而是在象徵的平面上。因為「復活的時候,也不娶也不嫁,好像在天上的天使一樣」( 瑪廿二30)。
2)教會訓導:
梵二《牧職》憲章中曾說:「……男女二人在充份相愛中,擁有人格的平等」(GS49)。而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在《家庭團體》勸諭中也說:「……男人和女人藉著夫婦本有的行為而彼此互相給予的『性』,不純粹是生理的事,而關係到人格最內心的存在」。
3)神學反省:
基於聖經與教會的訓誨,對性別的意義,本文再以現代的觀念,提出一些該繼續發揮的神學思想:a)性別是聖事象徵(sacramental symbol),因為性是身體經驗、表達、交往最有力的形式。b)兩性─ 如陰陽─ 是相輔相成的。c)兩性的結合是死亡的先聲。一,是因為性行為高潮的快感剎那即逝,無法永恆,是死亡的經驗;二,是因為真正的性結合要求死亡─ 徹底降服,完全交出。d)性的結合預嘗永生超時空的超拔(ecstacy)。e)兩性的位際關係,表達人需要一個「你」,而不是「它」。f)由兩性可看出三位一體的天主的豐富象徵。
(3)人的超性:
在教會文件、教理靈修著作中,每見「超性」「本性」兩個概念,令人感到有上層下層或本層超層。然而超性一詞所要表達的內容,則有以下三個要素:a)恩寵是天人親密來往的白白給予。b)天主給人與祂來往的恩寵非出於必然或壓力,而是天主絕對的自由。c)天人的親密來往屬於人的內在生活,並不依靠外在事物,也不停留在外面。
1)聖經的看法:
由聖經上來看,聖經作者喜歡使用整體性的、動態的語言,很少用哲學性詞彙,如
「超性」一詞。而用「盟約」、「精神」(ruah)、「父子關係」等戲劇性的象徵詞彙來表達此天人之間的來往。又聖經作者十分強調救恩史上天主走向人是主動的,完全自由的,是白白賜予的恩惠。
保祿與若望則用「舊人」與「新人」表示天人間的對立。初期教會末期逐漸接受了希臘文化較哲學性的說法,如伯後一4 :「……能成為有分於天主性體的人。」默示錄作者則用「天主子民」「天主帳棚在人間」描寫天人圓滿的來往。2)教會思想中的超性觀:
初期教會東方思想家常說:天主性高於人性,人分享天主性,人因而被神化。奧斯定則集中在「恩寵」與「自由意志」的關係上。奧斯定解釋「自然」(人性),乃一些「基本因素」(如肉身、靈魂)加上「人性以外的賦與」(指於地堂生活中的特知、無苦、不死、無慾之恩)。
多瑪斯認為:a)本性,即本質加理智、記憶、意志三種德能;b)超性,即恩寵加信望愛三種超德;c)本性按著自己的理性,渴求並趨向圓滿的境界,就是榮福直觀;但本性並不能滿足,而要完全依靠天主自由的愛來滿足。如此,多瑪斯整合了超性的三個特色:恩寵性、內在性和自由性。
十六世紀士林神學日益用靜態思想解釋聖經與教父的想法,以至於趨向強調「超性」的外在性。從此教會一直在士林傳統「本性」的範疇中。到了本世紀,特別是法國的「新神學」(參 614614 「新神學」)及拉內(K. Rahner, 1904-1984)等神學家,除重新研究此問題外,還側重於發揮整體性的思想,強調人具體存在於救恩史中,人「內在必然」地趨向榮福直觀的最後目標。梵二大公會議則走出抽象的思想範疇,而用聖經語言,動態地、牧靈性地向人講話。
3)較動態整體性的看法:此神學看法應用形上學所指出的三個基本概念,即:存在,人性及位格。a)超性:從「存有」來說,所謂「超性」,由無限的一面看,就是三位一體天主的自我給予;由有限受造的一面說,就是人有限的存有,趨向三位一體天主的關係。而由「人性」來說,超性指的就是天主在超越向度上與人的關係,是天主滲透一切的臨在,表示無限到有限,有限到無限的動態來往。因此由此角度看,「超性」「本性」就不再分為兩個不同的領域了。從「位格」看,超性乃是有意識的、自由的、明顯的、被人接受的三位一體的天主。在如此動態的解說中,顯然用不著「超性」及「純本性」的說法。但以下願以此說法再指出「純本性」的意義。b)純本性:由「存有」來說,純本性乃是由靜態、哲學角度描述的詞彙,是一個原則上能夠獨立的形上可能性,但事實上在具體的天主愛之計劃中,卻不能獨立存在。由「人性」來說,則指四個向度的關係。從「位格」來說,純本性係相對於自我給予之天主,有自由意識,卻尚無天主自我給予之恩寵的人。
(五)綜合:
本文以關係、結構、過程三個基本思想範疇,來做系統的說明:
(1)人是關係:
1)人是物質向度的關係,生物向度的關係,精神向度的關係,大我向度的關係,超越向度的關係。本文把人分為五個向度的關係,並不是說在未有人前,五個向度關係就能獨立存在,人是由這先存的五個向度關係之某一部份凝聚而成;要說的是:超越、絕對的關係(三位一體的天主所建立的愛人關係)臨在,使一最深的潛能,藉內在的連貫性漸漸展現出來。而且在人身上互相滲透、影響其彼此消長。
2)人五個向度的關係,是動態接受及給予的整體。在接受及給予的節奏中有一個中心,可稱之為心。在此中心內,每一個人都是唯一無二的,有不可侵犯的尊嚴,因為人是天主聖三在無限愛的計劃中,視為交往的對象。換言之,人之為天主肖像處,即人五個向度關係的集合點。這是人接受、集中與給予、發出的焦點,也可以說是人自我意識的所在,即他的位格。人是有意識的,自行負責的答覆天主的召喚,即人自己能決定如何實現自己的潛能。罪就是拒絕接受,拒絕給予。
(2)人是結構:
1)結構是動態的兩個範疇(關係與過程)中較靜態的因素,包括秩序、次序、組織與制度。物質面─ 難以確定人基本結構如何,僅知原子及原子結合為分子的多種結構形態。生物面─人的有機生命更多采多姿,由基因、細胞、器官、肢體到整體之人,結構複雜奧妙。精神面─ 人精神的內在結構有意識動態、語言及價值結構,結構是邏輯的連貫,不可倒置的次序。人愈成熟,愈知如何依內在結構行動。大我面─ 指人類大團體自由建立的各種組織制度。超越面─ 人是有限與無限結合的結構,人分享天主愛的奧蹟時,即生活在此一結構中。小我與大我的關係結構上有輔助原則(參 628628 輔助原則)。
2)其次價值體系的建立,對人類的具體生活,也深具影響。基督徒的價值體系,更有其基本結構與本末秩序。為了善盡光、鹽的責任,基督徒應有成熟的俗化思想,即在個人的與社會生活中,在輔助原則下,承認一些範圍的相對的獨立性,換句話說,就是承認每種範圍相互有關,而且都與宗教有關。罪是漠視、破壞各種結構與秩序,是價值體系中某方面的巔倒。
(3)人是過程:
1)人是由自由行為歷史中,逐漸把自己唯一無二的自我實現出來的主體。人在歷史中,傾向死亡,走向永生。萬物的真相,乃是有結構的多向度關係,是集中與發散的一連串演變。一連串演變的主動力就是「愛」,愛的推動力使人與他人,乃至整個宇宙融合為一。由過程的角度來說,人就是由生到死到復活的一連串變化。所以,嚴格而論,人不但「有」歷史,而且更「是」歷史。歷史含進化與退化,進步與退步,發展與萎縮等等的全部。
2)人類的歷史常是人相互滲透、影響的五向度關係的錯綜演變,同時也是個人、家族、民族、人類不同規模卻相互有關的演變。歷史的推動力是無限愛的天主聖三,同時也是自由的人。由這基本的神學觀來看人,就沒有與天主無關的人,所以也沒有與天主無關的歷史。人類的歷史就是天人交往的過程,是人走向圓滿境界的過程。在基督逾越的奧蹟中,才能看出人的歷史並非直線的發展過程,而是多方面變化的、玄妙的歷程。在基督信仰中,真相的完整啟示,就是末世的圓滿,新天新地。罪卻是人不願意改變,不願意重新開始,不願革新,不願意修正,不願進步的行為。
(六)應用:
(1) 天主是一個愛之奧蹟的三位,人既是天主的肖像,可以肯定三個基本的人生原則:愛是生命的動力及最後的根源與目標(父的面目)、人生是信任接受給予的節奏(子的面目),人渴望最高的和諧與共融(聖神的面目)。人生基本如此,神學中的人學就應發揮人的父、子、聖神的三個面目,當然也可以運用關係、結構、過程的系統,解釋其他有關的神學。在人的具體生活中,肯定人權,也要言及義務,如此才是真正的人生。
(2) 人五個向度的關係要求均衡、有彈性、整合三個特質。健康的靈修生活也應注意人生各方面的需求,以達整體的平衡。按保祿的描述(羅七14~八11),生命中有兩種呈螺旋狀背道而馳的力量:往上是聖神的力量,往下是慾和罪惡的力量。基督徒的靈修生活是一種奮鬥的過程,天主聖三主動愛的臨在,減少往下的力量,增加向上的力量,直到至善而後已。人當以愛德為一切人服務,推動全人類的和好與共融,迎接新天新地圓滿境界的來臨,天地人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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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