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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97 古聖所
97 古聖所

gǔshèng suǒ

LIMBO

參閱: 90090 末世論  154154 死亡  230230 來生

709709 靈魂不滅  142142 有始無終之境  618618 煉獄  139139 地獄


(一)概念說明:古聖所limbo是由拉丁文limbus而來,是指衣邊或物品的邊。在天主教或其他基督信仰中稱古聖所,指的是亡者所在的一個境界,不是天堂、地獄或煉獄。古聖所有二種:狹義的古聖所,即是亡者所在之地;另一則是未受洗禮的孩子們所居之處,有人稱靈薄獄或嬰孩前廳。在狹義的古聖所中居住的是那些生於基督之前,或是在基督信仰之外的成年亡者,這些亡者在耶穌基督下降冥府或升天之前,得不到圓滿的幸福。

(二)古聖所是舊約所謂的陰府(sheol),陰府是亡者的領域。人死亡後下降陰府,雖有影子、塵土,但幾乎沒有生命。亡者不論生前如何,都同樣地度著無生機而乾枯的存在生活。在耶穌降生前幾世紀中,猶太人有末世的期待,他們期待殉道者能自陰府中復活起來,並且再度擁有生機,這種末世的期待在當時自然看不到,亡者並沒有回來。猶太人面對這種情況,認為亡者復活必須有很長的時間,這就是個人死亡和人類整體在末日復活二者之間的狀況。但是亡者中有殉道者,也有惡人,因此這中間的情況也應有較公道的表達,而在陰府中也應安排不同的地方才是。

(三)在Henoch一書中曾認為:陰府是在西面,太陽較弱的地方,如一座山脈,其中有四個山洞,人的罪愈重,山洞就愈黑;義人卻生活在較光亮且有水源的山洞中。此外,在猶太的經師思想中,陰府的涵義很豐富,主要也是表達出人死後的情景,即:人死亡後,立即有私審判,私審判中人有兩條路,一是走向樂園(路廿三43),另一則走向被咒罵的山谷(Gehinnom),就是懲罰之地(Gehenna)。猶太人還有別的圖像來描寫死後未達圓滿之境的景況,如:有靈魂的寶庫,距離天主很近;亡者在天主的寶庫或祭壇之下等待(默六9);亞巴郎的懷抱(路十六19~29)。這些圖像一起構成早期基督徒對古聖所的概念。

(四)嬰孩前廳,聖經並未提到。基督信仰傳統面對人怎能得救的問題而發揮了嬰孩前廳的思想。因為在教會老傳統裡,並沒有提到未領洗而死亡的事情,所以白拉奇主義才會強調即使人未領洗而死亡,也可以達到一個自然幸福的永生境界中。奧斯定卻否定了白拉奇主義之主張,他認為不該說人將會進入二種永生之中─ 即經由領洗而進入超性的天國永福,以及自然的永生。因為按聖經的教導,領洗以及參與可見的教會生活,是人獲得救恩的必經之路。聖經和教會的信仰不承認自然的永生。中古世紀的士林神學家想辦法要緩合他的說法,並主張:未領洗者死後,也可以到達一個很自然而幸福的情況中,那裡不是地獄,也不是天堂,沒有榮福直觀。自此,諸多神學家也努力提出一些論點,指出普遍救恩性的可能性的理由,這思想促使梵二大公會議肯定了普世救恩的論點。

(五)教會訓導當局從未直接論及嬰孩前廳或古聖所,只有教宗碧岳六世(Pius VI,1775-1799)在1794年曾提出:不能將古聖所視為一個好像白拉奇(參 113113 白拉奇主義)所編造的神話故事一般(DS2626) 。

(六)近日基督徒合一神學交談中,很少再提到古聖所。

(七)今日的天主教神學家們大都不提古聖所之說,何故?因為教會對靈薄獄的看法有所改變。以往人們在有形的教會外看不出人的靈魂如何得救,但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之後,教會在它的信仰看法中把救恩的範圍擴大到整個人類,古聖所之說實在配不上天主願意眾人得救而施行的愛的計劃,為此聖經也只提到人在受審判中的決定性的生存─ 天堂或地獄,除此無他。


參考書目:

黃鳳梧編著,〈靈薄獄〉,《人類的未來:基督信仰中的末世論》,台中:光啟出版社,1977,185-189。

De Letter, P. "The Question of Limbo." The Clergy Monthly 18 (1954): 321-334. 361-372. 19 (1955): 3-18.

Finkenzeller, J. "Limbus." Beinert. 34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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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nbaptized Infants May They Be Saved?" Downside Review 72 (1954): 342-458. 73 (1955): 317-346.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