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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503 朝聖
503 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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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說明:朝聖pilgrimage此這一概念包括三方面:1)在某種情況下,天主( 或某個神)以特殊方式答覆祈禱者。2)天主(或神)的上述特殊行動顯示在某地,某地因而變成朝聖中心。3)為獲得上述天主(或神或英雄或聖人)的特殊答覆,人人必須以長途旅行的方式訪謁或短期居留聖地。因此,尼刺克(K. Nietzschke)界定「朝聖」為「旅行至聖地、訪謁神廟(或教堂)、連同旅行本身而形成的敬禮行為」。

(二)簡史:

(1) 古代希臘羅馬皆盛行到治癒之神的聖地朝聖。猶太人也有一些專治病的地方(如喜羅亞池),但朝聖中心則是耶路撒冷的聖殿。每一個真正的宗教團體都有他的朝聖活動。

(2) 起初為避免那盛行於「異教」的朝聖,又因所期盼的是基督的即將再來,故往基督在世上的故居朝聖便顯得多餘,更不注意對聖人和殉道聖人的朝聖敬禮了。

(3) 但因基督的再來久久未見實現,加上教會已合法化,故「朝聖」風氣便迅速盛行起來。其中以到巴勒斯坦的聖地朝聖最為重要;其次才是到聖人墓地(如伯多祿和聖保祿宗徒等的墳墓)朝聖。資料顯示最初四世紀裡,沒有聖母的朝聖跡象,但此後便迅速發展,特別在巴勒斯坦一帶與聖母生前有關的地方。

(4) 中世紀在補贖體系影響下,特別鼓勵教友到耶路撒冷、羅馬等地朝聖,也有往耶穌遺物、聖母堂甚至其他聖人教堂朝聖的。

(5) 自從「反宗教改革運動」迄今,聖母的朝聖佔了優勢。1952年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指出朝聖使人暫離每日的生活圈,放下一切煩惱與頊細雜務,這不但使人更易祈禱,也助人恢復補贖的精神,更引人重新看清生命的意義。

(三)今日的神學界中有少數的人把朝聖列入膚淺的熱心敬禮中。雖然如此,朝聖的敬禮行為似乎在所有宗教(印度教、佛教、道教、猶太教、回教甚至基督宗教)中,都佔相當重要的位置。「旅途中的教會」這概念指出整個團體在基督內彼此攜手走向圓滿的救恩;這點或許能再激發「朝聖」的風氣。但這種目標為一般老百姓可能太遙遠;如果教會的大旅途能縮小至可經驗到的「朝聖」─ 所謂的生命之旅,朝聖者易覺得接近那目標:基督和聖人。達到朝聖地的信徒更易體驗到基督和教會的臨在,瞭解基督與聖人並非在「旅途教會」外袖手旁觀的,而是共同造就了一個「諸聖相通功」的共融團體。朝聖團多多少少會領悟出:圓滿的救恩已在他們當中展開了,他們會因「朝聖」的可見目標而雀躍地把神聖的目標看成自己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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