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426 教會權威
426 教會權威
jiàohuì quánwēi
AUTHORITY, ECCLESIASTICAL
參閱: 411411 教會 425425 教會學 44044 天主教會
42042 天主教的思想與生活 403403 教宗 116116 主教 22022 大公會議
(一)概念說明:從一開始,教會便意識到它需要一些有權力的人士,在衝突發生時作出決定、照顧團體的需要、主持團體的聚會;它也意識到這些人的權力與被選並不是由教會團體所決定,他們的任命最後來自耶穌基督,因為祂建立了教會。以上所描寫的權力及來自耶穌基督的任命,就是所謂教會權威ecclesiastical authority。
如果教會真的是一個人間的團體,是一群人藉著一致的行動尋找共同的目標,那麼它便無可避免地需要管理,需要某種權力來決定行事的方針,以分配責任,補救弊端,好及時防止一切危害公眾的離心事件的出現。
(二)聖經:
(1) 福音証實,基督為準備十二位宗徒作祂的代理人時也曾經費盡心力,而宗徒大事錄和保祿書信也証實該十二位和保祿(後來被提昇到宗徒的地位)確曾作團體的領導人。宗徒大事錄第六章描述了團體關係的第一次破裂,它清楚指明訴訟人走到宗徒面前,求取公斷;而十二位宗徒也毫不猶豫就運用他們的權力,在團體中謀求解決的辦法。
(2) 在保祿團體中,這樣的圖像沒有比格林多前書所描述的更清楚了。同樣,三封牧函(弟茂德前、後、及弟鐸書)所記載的指示也差不多涵蓋了團體生活的每一個面貌。宗徒聲明自己有領導的權力,這權力是基於基督的委託;耶穌基督把代表祂束縛和釋放的權力交托給宗徒們(瑪十八18),又派遣他們往訓萬民,教導領過洗的人遵守祂所吩咐他們的一切(瑪廾八20)。而祂則與他們永伴不離,直到今世的終結。故此,宗徒的權力便代代相傳下去,給予那些「並非由於人,也並非藉著人,而是由於耶穌基督和天主父」(迦一1)而繼任作宗徒的人。
(三)教會權威的特點:
(1) 教會不能只把注意力集中在外在的秩序上,因為宗徒的能力也包括教義的向度,他們被派遣宣揚救贖的訊息。但宣揚福音的任務卻不是一次就完結了的事。保祿和其他宗徒還需要不斷繼續解釋他們所宣揚的訊息,去更新和加深團體的理解力。福音並不是一些帶給別人的外在訊息,而是一個「生育」的原則;藉此,傳福音的使者可以說是生育了天主的子女,而他們也因此承受了父母的任務:帶領、發展和訓練他們的孩子。
(2) 教會權威的執行並不在於壓制它子民的行為,基督徒的生活也不是機械性地實行一些強加於他身上的命令。權威的作用是在防範基督徒活動的過份滋長,幫助他們避免在教義上偏離正軌。權威不應妨礙開花結實;相反地,它只會令生果子的枝條更加結實纍纍(若十五2)。
(3) 由於教會的組織就好像一個完善的社會一樣,許多時候,它的權威也因此被比擬為民間社會的權威。儘管如此,卻不該忘記,其實教會權威與家庭權威有更多類似之處。後者來自自然的生育行為與隨之而來的關係;同樣,教會權威的基礎也是生育天主子民的聖事行為。教會和家庭一樣,生育的職份引導出訓導與培育的職份。即便當它頒下命令、或施行懲罰的時候,它的權威也是在關心和愛的架構中施行,這也使它與民間社會實施權威的方法截然不同。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