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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神秘神學

shénmì shénxué

THEOLOGY, MYSTICAL

參閱: 711711 靈修神學  196196 克修  380380 神秘思想與生活


(一)概念說明:神祕神學mystical theology通常是靈修神學的一部分,其目的是針對神祕體驗與現象,作有系統的講述和整合。神祕一詞,希臘本字mystes,mystikos的原意為祕密,特別是指宗教禮儀中的祕密事物,只對參禮的信者顯示,外人不得知曉。

(二)神祕神學簡史:

(1) 初期教父們用此詞彙來表達聖經的奧秘意義,以及基督在聖事中的奧秘臨在。第五世紀有偽狄奧尼修(Pseudo-Dionysius Areopagita, 約500)的《神祕神學》著作出現。伊利基那(J. Scotus Erigena, 約810-877)將狄氏的作品譯為拉丁文,對教會靈修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這本最古老的「神祕神學」,主要是說明人對天主的真正認識,是藉著默觀祈禱(先經過感官的淨化與心靈光照),完全與天主結合。此種知識「是與至高光明密切結合的果實」,超越一切人間智慧─ 「無上真光光照人靈,使她完全沉浸於天主的知識海洋,高深不可測量」。由於此書的流傳與影響,「神祕神學」在教會中逐漸形成共識:就是有關人對天主,藉著無法言傳的默觀,所獲得的直接認知。

(2) 聖十字若望(John of the Cross, 1542-1591)的說法是:「默觀就是神祕的神學,神學家也稱之為隱祕的智慧;聖多瑪斯說此種智慧,是天主藉其聖愛直接通傳、傾注於人靈的」(《心靈的黑夜》第二篇第十七章)。十七世紀有許多「神祕神學」問世,但其內容是講論整個的靈修生活。司卡拉梅里(G.B. Scaramelli, 1687-1752)的《克修指南》與《祕修指南》於1754年出版;前者講論人的努力修持所可達成的境界,後者講論靈修生活的神祕階段,完全有賴於天主的特殊恩寵,人無法主動達成。當時神學界大都相當接受此一分法,但日後卻引起了長久的爭論。

(3) 本世紀初步嵐(A.F. Poulain, 1836-1919)出版《祈禱生活的恩寵》一書,對神祕神學與克修神學作了清楚的界定:前者專門研討祈禱生活的神祕境界,是人力絕對無法達成的;後者講述一般的靈修生活情況(包括單純默觀在內)。步嵐認為這是靈修中的兩種不同道路,都能引人到達最高的成全。反對此說法的聲浪相當強烈,認為走向成全的道路只有一條,克修靈修與神祕靈修只是兩個不同階段而已。此種爭論可說一直到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後才平靜下來。

(三)神祕神學具體描述:

(1) 神祕生活的性質與特徵:依據有神祕生活經驗的人,比如希爾德加(Hildegard of Bingen, 1098-1179)、艾克哈(M. Eckhart, 約1260-1327)、大德蘭(Teresa of Avila,1515-1582)、十字若望等,此種生活的特性可歸納為下面幾點。1)此種生活體驗完全超越人力之所能,是天主自己直接和人靈接觸,使人「感受」到祂的親臨。2)對此種「親臨」的感受與體驗,人只能感激地接受,絕對無法以自己的能力來形成、使之產生、或予以複製。3)人對此真實的「親臨」自會深信不疑,也無法忘記,雖然「什麼也看不見,聽不到,什麼也不了解」(《七寶樓台》84頁),但確切知道這是天主的親臨。4)由於「感受」此種親臨,人靈深處會有最深的平安、甘飴、滿足、喜樂。5)天主的此種直接親臨,對人的心靈而言,也是一個成長過程:由淺淡而深強,由短暫而持續,由部分而整體,由偶然結合而成為「住在一起」的天人合一。

(2) 有此生活經驗的人,在其日常生活上自然也有象可徵,比如:1)由於內在「一心有祂」,外在自然流露出明顯的超脫物累與我執。2)明顯的愛人熱忱,完全的忘我付出。3)熱愛軟弱的教會─ 基督的奧體。4)渴望多多承受痛苦與辛勞。5)熱切尋求人靈的歸依與聖化等。簡言之就是:完全忘我而一心有祂─ 甘願為弟兄姊妹的利益而付出一切。

(3) 神祕生活的發展情況:依照聖女大德蘭的論述,分為四個階段:寧靜結合(第四樓台),完整結合(第五樓台),超拔結合(第六樓台),神化結合或神婚(第七樓台)。然後她分別說明每個階段的情況和應留意的事項。比如:「寧靜結合」會使人的官能「自動收斂」而寧靜下來;使人由心靈深處擴大開暢;體驗到直接由天主而來的甘飴,往往連身體都能分享感受到;此種結合的效果會使人完全死於世俗,而一心渴望沉醉於天主;深切的謙卑自下;對天主有子女真情的敬畏與孝愛等。生活在此階段中的心靈,應留意天主在內心的任何推動,並立即謙遜爽快地配合順從;不可勉強進入此種寧靜(因為這完全不在自己手中);在此寧靜中應一心與天主契合,不必注意其他官能,尤其是想像的活動;應全心奉行日常的祈禱神業。對其他階段也都依此模式而予以講述說明。

(4) 神祕生活的附有現象:這些「附有」現象,並非神祕生活的必要因素,如:神視或神見、個人啟示、印有五傷、身體騰空、奇異光輝或芳香等。神祕神學不僅對這些現象給予必要的解釋與說明,而且還歸納出一些標準與特徵,好能鑑別非由真正「神祕因素」而造成的一些類似情形,比如心理失常、邪魔附身等。

(四)神祕神學的未來方向:

由於過去對克修與神祕「單線或平行」的長期爭論,使人感到神祕神學的範疇太過狹窄;再加上梵二後的神學發展(特別是拉內K. Rahner, 1904-1984的批評與建議),使現代神祕神學看到更遼闊的未來方向:1)必須以福音啟示為基礎,以基督逾越奧蹟為典範,並以宗徒生活為楷模,來研討整合教會的神祕生活。2)應從人性自「天」的根本去看天人關係,人性本身內就有「歸根、返本」的神祕天賦。3)「人性意識」的發展,其本身就是在於不斷體認生命的根源─ 天主是愛,並努力日益與之接近而到達合一。4)宇宙萬物也都將「總歸於元首基督」,就如德日進(P. Teilhard de Chardin, 1881-1955)對保祿的「奧秘」所作的吸收整合,神祕神學應更予以深入反省研討,並加以整合。


參考書目:

甘易逢(Y. Raguin),明鏡譯,《靜觀蹊徑(新增譯本)》,台北:光啟出版社, 1988。

甘蘭(F. Cayr*),吳應楓譯,《教父學大綱(卷三)》,台中:光啟出版社,1976,746-758。

伴渡,李純娟,《吉光片羽─ 靈性修持新探》,台北:光啟出版社,1989。

馬駿聲,《神修學(下冊)》,澳門:慈幼印書館,1950,重版,1059-1115。

陳文裕,《天主教基本靈修學》,台北:光啟出版社,1988,307-316。

聖十字若望(John of the Cross),黃雪松譯,《心靈的黑夜》,台中:光啟出版社,1977 。

聖女大德蘭(Teresa of Avila),趙雅博譯,《七寶樓台》,台中:光啟出版社,1975 。

德日進(P. Teilhard de Chardin),鄭聖沖譯,《神的氛圍(修訂本)》,台北:光啟出版社, 1986。

歐邁安(J. Aumann),蔡秉正譯,《靈修神學》,香港:生命意義出版社,1989,307-336;394-410。

Sudbrack, J. Mystik. Mainz: Matthias-Gruenewald-Verlag, 1988.

徐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