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66 迷信
366 迷信
míxìn
SUPERSTITION
參閱: 315315 信仰 461461 異端 587587 敬禮
318318 信仰真理 608608 解釋學 392392 神學認識論
(一)概念說明:迷信superstition來自拉丁文的名詞,此詞包含兩部份:super過度……的(beyond);stare固守立場(to stand)。迷信來自無知、對未知或神秘事物有著不合理的恐懼、病態的過度謹慎等。它是一種對超自然、自然或天主方面的非理性或堪憐之心態;也可說是對巫術或機緣(chance)的一種信念;或指任何被誤導而對大自然所懷的態度。這些態度都會腐蝕純正宗教的根基。本篇旨在對迷信作客觀的說明,對於所謂迷信者的主觀倫理道德態度並不加以判斷。
(二)迷信的範圍:
(1) 倫理學家把「迷信」的概念侷限於與宗教對立的惡行(vice)上,而將藐視與崇拜天主有關之事物的這種行為視為反宗教的「惡行」。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認為既然宗教是一種道德的德行(尤指有關公共的敬禮方面),宗教的反面(指惡行)必涉及崇拜者一方不忠實的崇拜態度。他更進一步把迷信細分為兩類:1)凡在崇拜行為裡涉及不當的方式者;2)凡與不當對象有關者,諸如:偶像崇拜、占卜、或雖與崇拜對象有關卻違反天主誡命的教規(S.Th. II-2, q.92-93)。
(2) 實踐倫理學家進而把焦點集中在迷信的「違犯之錯誤」上,而較不重視「怠忽之錯誤」,因怠忽之錯誤只是對某一宗教本份的忽略而已。各種有錯誤的迷信行為又被分為:1)涉及對真天主的不當敬禮;2)在敬禮內所做的不必要行為。至於所謂的「假敬禮」(false cults)則也包括舊約中各種指向默西亞將臨(而從時間的觀點言,現在已過時無意義了)的儀式,為堅定信仰而提供假奇跡或捏造啟示,提供假的聖人遺物供人敬禮等。
(三)迷信的道德性:一般而言,所有此類的假敬禮都是嚴重的錯誤,因這些有意以極不義的態度對待天主,而且其後果有害於純正的宗教。至於大部分不必要或無效的迷信行為本身只是單純的理由,並無意對天主或教會不敬,所以只是較輕微的錯誤而已,如:敬禮未經教會批准的聖像,司鐸在彌撒祭典的紅字加注外擅自附加的行為,有些教友要求某司鐸舉行彌撒的奇怪偏好,或單單要點燃什麼樣的蠟燭,或未經教會許可的熱心神工,即認為在祈禱時或以特殊數字的順序,或以熱心神工的累積,或以不尋常姿態求神,而自認為此種求神的非常方式特別靈驗、特別有效等。
許多教友因未察覺他們染上這些不必要的迷信行為,所以他們可免於各種道德上的過錯。事實上這些迷信行為可能風行全國。然而聖職人員若有不必要的迷信(尤其在彌撒感恩經中的私人祈禱和擅自附加的行為)有時可能造成相當大的惡表,且使教會感到極度不悅。
(四)顯然,人性對於可感覺且與天主和神聖事物有關的事物有一種基本的需要,這是對基督建立聖事的傳統解釋之一。多年來教會也很重視這種人類的基本需要以及尋求以不合理的作法來宣洩這些需要之可能性。有些典型迷信的常見癥狀是迷於原始狀態,如:不合邏輯的推理,對自然力量的錯誤觀念,盲目地迷於命運的邪惡力量,對威脅人類生命的力量懷有恐懼感,由於一種反社會與自我主義的態度導致一個人將普遍接受的宗教作法視為不當。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