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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362 倫理道德(樞德)
362 倫理道德(樞德)

lúnlǐ dàodé (shūdé)

VIRTUE, MORAL; (VIRTUE, CARDINAL)

參閱: 653653 德性  213213 良心  440440 基督徒倫理生活  443443 基督徒價值


概念說明:傳統上所說的倫理道德moral virtue的內容很廣,包括人一切的倫理行為、善行、合乎人性及神律修養的德能。所謂的「四樞德」,即智德、義德、節德、勇德,是所有其他德性的樞紐。本文特別發揮四樞德的內容:

(一)智德(prudence):

(1) 智德的原意是謹慎,根本上是一種洞識的能力。具智德的人不會問:「原則上正確的行為是什麼?」只會問:「在某種情況中,正確的行為是什麼?」因此,智德使人審慎分析情況,並接受別人的忠告。然後根據這種分析和忠告做判斷和決定。

(2) 智德具備下列的條件:認識道德原則、經驗這種認識並從中受益的能力、學習別人的能力、理性推斷的能力、創造力的眼光、了解並衡量情況的能力、事先看出阻礙並設法克服阻礙的能力、以及根據上述的能力做出正確決定的能力。

(3) 智德之具備與聖神的指引有密切關係。做為一個基督徒就必須隨時向聖神打開自己,並接受聖神特別的激勵。但是聖神的激勵並非絕對清晰;所以要明辨聖神的激勵並非易事。因為:1)聖神是看不見的,也是超越的。2)人都有把自己的偏好合理化的傾向;只偏重於有利自己的先見,而忽視那些不利於自己先見的因素。3)許多事情往往錯綜複雜,而不是立即可以解決的。

(二)義德(justice):

(1) 義德來自聖經;它與聖經中公義(righteousness)和盟約的觀念有密切關係。所謂義人便是遵守契約的要求,並忠實於契約的人。上帝是公義的,因祂救贖以色列人。

(2) 公義所關心的是權利和義務。我有尊重你身體完整的義務,這個義務來自你有過完整生活的權利。因此,權利是從事各種事情的一種力量,這些事情是做為一個理性和自由的人,在達成必要的目標時所必須完成的。權利是一個人為了達到他必須負責達到的目標,而對其他人或社會所做的道德要求。如此說來,權利乃從義務而來。此乃所謂「自然權利論」。

(3) 在教宗若望廿三世(John XXIII, 1958-1963)的《和平於世》(1963)通諭中,所列出的主要人權有:生命及生活(意即過有價值的生活)的權利、尊重人格(不論性別、種族、宗教或國籍)的權利、自由追求及表達真理的權利、獲得與自己有切身關係的重要訊息的權利、受基本教育的權利、自由崇拜的權利、選擇自己國家的權利、獲得待遇優厚的職業以及舒適工作環境和合理酬金的權利、保有私人財產的權利、集會和結社的權利、自由遷徙(包括移民)的權利、參與公共事務及促進共同利益的權利(11-38)。

(4) 然而,權利也有等級之分;權利也往往受制於其他人的權利。當權利互相衝突時,智德便須發揮其影響力。只有在社會的環境中,個人才可能有完全的成長,因為人在根本上都是社會性的動物。因此社會公義是人類生活不可缺少的。社會機構型態中的公義、其制度和結構的方向(如政治、法律、經濟、教育、宗教等方面的制度方向)都可能對個人的成長有所影響。

(5) 義德可分為:1)交換的義德,這是指人與人之間在牽涉到權利和義務時,所必須履行的一些契約上的義務(如在借貸契約中,借錢者有依照約定償還借款的義務)。2)分配的義德,這是指政府對國民的義務,即政府有義務規範社會生活的權利和義務(如政府應該公平課稅,並公平分配)。3)法律的義德,這是指國民對政府或社會應盡的義務(如國民有納稅的義務)。4)社會公義,這是指所有的人或團體將「福音」施行於社會機構和行政措施中的義務,因為這些機構和行政措施是所有人際關係之所賴(如個人或團體必須積極參與必要的社會改革)。

這四種義德互有密切關係,而且互相制衡。四者都表現了基督之愛(agape)的要求;四者都牽涉到權利和義務的問題。這種公義的觀念雖然不能對一些複雜的社會問題提供直接的答案,但卻提供了判斷的原則和方向。假若歷史是朝向上帝的國(即公義、愛、和平的國度)而前進,則追求公義乃是此種歷史過程的一部分。

(三)節德(temperance):

(1) 人性的特色之一在於傳統神學上所謂的「慾望本能」,意即人類藉賴飲食或性慾以達到善的目標之慾望。促使人平衡這些慾望(而不影響人過應有的基本需要之生活)的力量乃是節制。節制之德很早以來就受到哲學家們的注意。

(2) 古希臘人視之為一種「保健」之道。斯多亞學派(參 501501 斯多亞主義)則認為人類的慾望必須經由理智加以嚴謹控制。

(3) 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主張節德非在壓制情慾,而只是節制情慾,以利於人的成長。因此節德不是消極而是積極的德性。節德可以把飲食和性慾方面的快樂人性化。多瑪斯進一步指出節德的三個主要部分,即1)禁戒,把對食物及其他嗜慾(如香煙、迷幻藥)人性化的作法。2)戒酒,把飲酒的慾望人性化的作法。3)貞節,把性慾人性化,以合於生命之需要。當這些慾望能夠獲得適當的滿足時,就能有助於個人和全人類的延續。無節制的慾望將給人類帶來毀滅。

(4) 此種藉節德來緩和情慾的作法與基督宗教的禁慾主義有很密切的關係。如何分辨自己禁慾的作法是合於或歪曲基督的教訓?要回答這個問題,須先回答下列問題:1)禁慾作法是在表現接納自我或僅是在勉強自己?禁慾作法是否更能服務別人,並更能為基督做見証?或者只是把慾望視為下賤而不應為基督徒所享受的情慾?2)禁慾是以服務別人為目的,或只是一種逃避責任的方法(特別是人際關係或夫妻親密關係的責任)?3)禁慾,是否更能表現愛心和創造性的作為,或只是因不能合群、心胸狹窄、難以與人相處的緣故?

(四)勇德(fortitude):

(1) 節德可平衡人的慾望,勇德則可緩和暴躁的傾向。勇德一方面使人克服恐懼感,另一方面使人抑制無節制的膽識和魯莽。勇德使人能以平靜的心面對一些嚴重的挑戰(如死亡),也給人力量忍受因正當原因引起的苦難。此乃所謂的堅毅之德;它使人克服本能上的懼怕,以達至善之境。因此,勇德既有積極面,也有消極面。積極面指的是為了上帝的國採取勇敢的行為;消極面則是為了上帝國的緣故忍受痛苦、苦難、甚至死亡。但即使忍耐也不一定是消極的。甘地(M. Gandhi, 1869-1948)和金馬丁牧師(M. Luther King, Jr., 1929-1968)一直主張非暴力的抵抗也是抵抗的一種,因它須要極多的勇氣和信心。

(2) 在聖經裡面,勇氣和力量是分不開的(撒下十12;申卅一7)。先知們顯然都是極有勇氣的人。但是真正的勇氣和真正的力量都是來自上主(撒上十七37;詠廿七14;卅一25)。在新約中,聖保祿極力推崇這種勇氣(格前十六13;格後五6~7;十1~2)。初期教會把耶穌視為勇德的典範(希十二2)。希伯來書十一章全章的內容都是在歌頌基督徒的信心和勇氣。殉道者都是跟隨了耶穌的榜樣,例如聖斯德望(宗七)及其他殉道者(默七14)。

(3) 智德和義德都先於勇德,因為只有謹慎的人才有真勇。勇德能預先對某一情況做正確的評估,而不妨礙公義。勇德介於魯莽和懦弱二個極端之間。沒有勇德的人就不可能成長。因為這種人缺少忍受人生衝擊的能力。

(4) 最後,害怕不能取悅他人也是缺乏勇德的表現;面對不公義時靜默不語的人,不惜犧牲一切來規避衝突的人,逃避人生風波的人,凡事只想照己意而行的人,也都是缺乏勇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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