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338 原始正義
338 原始正義
yuánshǐ zhèngyì
RIGHTEOUSNESS, ORIGINAL
參閱:663663 樂園 341341 原罪
(一)概念說明:「正義」(righteousness)是指人在天主的救恩計劃中應有的理想狀態。「原始」(original)所指的是天主在創造人的開始;那時祂就賜予人分享祂最深奧的生命。犯罪並非天主的計劃,但人類在具體的歷史中有犯罪的事實(參 341341 原罪)。按較傳統的時空化說法,字面解釋「原始正義」就是在人類開始,犯罪之前,具體的無缺、完美的狀態(參 663663 樂園)。
(二)聖經:
(1) 舊約中雅威典與司祭典對人類犯罪的記載相當不同。雅威典清楚描述犯罪前後的差異,並提及犯罪的後果(創三6~24)。司祭本敘述天主創造的來歷,也說到在諾厄時代「大地已在天主面前敗壞,到處充滿了強暴」(創六4)。
(2) 新約中保祿宗徒特別強調,人藉著罪惡將死亡帶入世界(格前十五12~22;羅五12~21);但在基督內,人又得到完全的救恩及正義。
(三)士林神學中(參 19019 士林神學)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因缺乏今日聖經詮釋學的知識,把聖經按字面意思發揮「原始正義」的概念(S.Th. I.q.90-102) 。
(四)教會訓導權根據士林神學談到原始正義時說:天主賜給在原始正義狀況中的原祖父母一些特恩(DS 1512 ,1924,參考3514)。神學上稱之為「天性以外的賦予」或「完備恩賜」,即為剛正的特恩(DS 1921,參考239,242,383)、長生的特恩(DS 1511-1512,參考1978,3514)。在非批判性的聖經研究中,似乎肯定,如此美好的境界事實,只是因為原祖犯了罪而造成今日的罪惡、痛苦與死亡。
(五)現代信理神學依靠聖經學比較趨向把原始正義視作天主創造人類的理想。換言之,用擬人說法來描寫原始的狀態,特別是人性以外無痛苦及特殊知識的特恩。這種說法表示在天主的創造計劃中,人是完美的,能與天主生活在一起,但也有選擇善惡的自由與能力。
所謂人的不死,本來的意思並不一定是人不犯罪就不會死亡。人沒有犯罪還是要死亡的,但那種死亡就不是現今如此痛苦的、令人畏懼的死亡(參 154154 死亡),反而是人在死亡中完完全全恭敬地將自己一生交託在天主慈悲的手中。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