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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95 功績
95 功績

gōngjī

MERIT

參閱: 150150 成義  164164 自由  353353 恩寵

 370370 神人合作說  466466 唯靠恩寵  632632 稱義


(一)概念說明:「功績」(merit)的問題主要在研究人是否能因自己的道德行為(尤指那些受恩寵的靈感而發生的行為)於天主前獲得功績。在人際關係中,功績可理解為:為他人所完成的事工要求賞報。此事工可好可壞,但表達上大都指善行而言。神學家們將此善行的功績區分為義理功績(condign merit)和情誼功績(congruent merit):前者基於正義(justice),指憑著為人完成的事工有權向人要求報酬;後者基於公平(equity)正當(decency),指其事工本無權要求酬報,能得到報酬乃出於賞報者的自由、慈悲、許諾。此功績概念類比地應用在天(主)人(類)間時便易被誤解,因為人是天主的造物,是天主的肖像,並非與天主互相鼎立的夥伴,且一切恩寵、救贖都是天主白白的賞賜;再者,天主是完美的,本不需人的效勞,又何必報答有欠於祂的人類呢?

(二)雖《聖經拉丁通行本》中只三次採用meritum (功績)一字,但不論希伯來文或希臘文聖經都常提及天主對人類事工的賞報(如:默廿二12)。

(三)在教父時期中,論功績極出色的聖奧斯定(Augustine,354-430)認為,功績完全是天主白白的賞賜;正義的審判者為人的事工戴上榮冠,即為自己的賞賜戴上榮冠。但有關天主的恩寵只給某些人而非全人類的問題,直到中世紀,聖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才解答道:「天主將恩寵給那些生而有罪,卻不阻礙自己皈依的人」。可是,路德(M. Luther, 1483-1546)和其他改革家卻極力反對這種論調,因為此論調不正當地舉揚墮落的人性,並降低人類對基督功績的需要;所以他們主張罪人只因基督、只透過恩寵、只靠信仰而稱義、得救,而不是只憑自己的功績。為此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教導:嚴格地說,成義的恩寵是無法爭取的,但對那些堅持到底,寄望於天主和永生的人們的善功,天主必會忠於許諾、給予賞報(DS#TXTP=1545)。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文獻提及天上的聖者透過唯一中保耶穌基督而贏得了功績(LG 49),又把人的現世成果與天主恩寵及將要圓滿的天國連在一起(GS 39)。

(四)今日世界普遍關心正義、和平及保護生態環境大問題。天主教會的神學也許可藉補救往日功績之論所遺漏的,而有所貢獻。若然,必將更強調蒙恩的人類,在今世所作的努力有助於天主預許的新天新地,且必使功績之論在末世論領域中得到定位和歸屬。此外要小心的是功績之論易陷入法利塞主義(Pharisaism)和白拉奇主義(Pelagianism)。故須從創造、恩寵、末世、有關倫理的整體觀點來看功績道理,才能恰如其分地將其放在從屬的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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