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656 摩尼教
656 摩尼教
móníjiào
MANICHAEISM
參閱: 412412 教會史 5005 二元論 673673 諾斯底主義 484484 清教派
(一)概念說明:摩尼教Manichaeism (以摩尼Mani,Manes為教祖)。把古代蘇魯支教(Zoroastrianism, Zoroaster公元前約600年)、佛教、基督宗教和諾斯底派的若干成分融合在一起。
(二)教義:
(1) 摩尼教的二元論:上為光明之國,其中有大父神及其權能(存有);下為黑暗之國,其中有黑暗之王、眾魔酋及惡魔。由於黑暗攻擊光明國,神遂遣發「初人」與之對抗;不幸失利,以致其五種光的因素淪落黑暗國。為救回失落的光,生活之神(living spirit)創造了宇宙以為濾光器。魔王則依照神之使者的肖像造了亞當和厄娃。而光之精神(light, nous)更派諾厄(Noe)、佛陀(Buddha)、蘇魯支(Zoroaster)、耶穌和摩尼等宗徒來喚醒亞當、厄娃和世人。直到最後審判時,光明尋回所有失落的「光」後,便與黑暗永遠分立。
(2) 在倫理教規上,由於把物質與惡視為一事,故其「受選的」核心人物均應戒絕肉食、私產、勞動及婚姻;一般信眾要工作以支持受選者,並遵守十誡,可以結婚及吃肉。摩尼教的主要禮儀是祈禱,受選者每日祈禱七次,一般信眾四次。禮儀上雖有聖餐,但嚴格來說,並非聖事性的聖餐。
(三)簡史:
(1) 摩尼於216年出生於巴比倫;276或277年,在其發祥地波斯被處死刑,一說被釘死,一說被活剝皮而死。聖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在皈依為基督徒以前一度接受了摩尼教思想。
(2) 摩尼教十分重視傳教使命,因此很快地便傳遍羅馬帝國境內之美索不達米亞、敘利亞、巴勒斯坦、小亞細亞、阿拉伯北部、北非、義大利和西班牙等地。到第六紀,摩尼教在羅馬帝國的西方便日漸式微。而694年,在羅馬帝國東方的摩尼教則沿絲路傳入中國的中原一帶(近代在甘肅的敦煌發現了摩尼教作品)。後因遭到排斥,轉為地下組織,苟延殘喘至第十四世紀始告絕跡。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