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64 中央集權
64 中央集權
zhōngyāng jíquán
CENTRALIZATION
參閱: 411411 教會 403403 教宗 570570 聖統制
(一)概念說明:廣義而言,中央集權centralization可以是:(1)集中管理力量於中央政府(或權威)身上,或(2)社會團體和機構愈來愈依附於中央政府的過程,或(3)管理或權力集中在少數人身上。這種廣義的中央集權可以普遍地應用在經濟、社會、政治和宗教歷史上。
但本文所關注的是狹義的中央集權,即在基督宗教歷史中的中央集權。中央集權是分散權力(de-centralization)和多中心主義(poly-centrism)的相反力量。其實,這兩種力量(離心力和向心力)的合適均衡及動態整合,對基督宗教的生命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因而中央集權也有一個消極的含義:過度的向心力量以致於損害了基督宗教的集體性和多元化。
(二)聖經為上述兩種力量的張力奠下了基礎:一方面,只有一個天主,一個主,一個聖神,一個普遍的中心奧跡。因此,與三位一體天主所契合的生活信仰團體,必須是一的,它的管理也是集中而聯合的。天主教會主張,教宗以其首席領導權正實施伯鐸的職權,身負中央管理和合一的角色。但另一方面,天主聖言降生;透過聖神,耶穌基督派遣祂的門徒到地極宣傳福音。因而,與三位一體天主所契合的生活之信仰團體也應該發揮各種文化和人類的不同面貌,也就是:在某種程度上權力也該分配,而這樣分配為教會、生活的信仰團體而言,也是重要的。
(三)教會歷史顯示出這兩種力量之中的持續不斷的張力。一方面,東方教會直至今日都一直強調權力分配、地方教會之中的集體性、和地方教會領導層的會議特色(synodal character)等。自宗教改革(參 273273 宗教改革)以來,基督新教的各教會堅持權力分配及多中心化的原則。另一方面,天主教會則護衛伯鐸職權的重要性,也強調中央集權的需要。但不能否認的,有時候,如在1054年與東方教會分裂(參 267267 宗教分裂)時,以後在反宗教改革運動時,天主教過度強調了中央集權,以致危害了地方教會的健康生命。
大公會議力圖護衛這兩種力量的平衡和諧,或者,在其中一種力量太強時,護衛另一種力量。
(四)神學的責任,就是在不同的時候以不同的神學語言陳述這兩種力量如何才能保持創造性的平衡。今日世界傾向多元化及多中心化,又傾向人類生活的全球化的統一。此世界不斷向神學提出挑戰,神學必須對中央集權提供一種整體性的理解,而這些理解必須一方面既包含信仰的基本合一,另一方面亦尊重教會生命的多中心化。
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