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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520 進化
520 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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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L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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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21 進化主義  524524 創世主義  509509 單偶論  


(一)概念說明:

(1) 進化evolution一詞來自拉丁文動詞evolvere,此動詞包括e (ex) (出來)和volvere (轉動,發揮)。Evolution的基本意思就是「轉動出來」、「發揮出來」的過程。

宇宙、生物和人類的進化,是現代思想的一個主要範疇:物種永遠在變化,一個物質可以繁衍出不同的後裔,這樣的自然過程稱為生物進化。現代進化論認為,當今世界上幾百萬種生物,全是由遠古時期地球上出現的微小原初生物演變發展而來的,而原初生物則是在原始地球的演化條件下,由無機物質合成的。十八世紀一些學者便明確表示,一些物種彼此相似可能是因為同源共祖的緣故。但直到1859年達爾文(Ch.R. Darwin,1809-1882)發表《物種由來》一書後,才使進化思想流傳開來。這一名詞有時限於有機物或生物的進化,但認為宇宙與人類是進化的想法,其歷史遠較達爾文主義來得悠久。

(2) 現代進化論則認為演化是由一個物種變為另一物種的過程。依照演化的起點有一個或數個(原細胞),原始類型演化可以分單元的(monophyletism)與多元的(polyphyletism)兩種。

(3) 柏克納(F. Birkner, 1868-1944)則表示如下的意見:「生物的單元演化應該加以否定,因為由一個物種變為另一物種的過渡類型並不存在。多元演化似乎更合乎事實。可惜至今我們還不能斷言生物曾經有過多少原始類型與基本組織。」

(二)哲學進化觀:在西方哲人中,有主張宇宙無始無終,自本自根,永恆存在者。有認為神由永恆中創造了宇宙的;或上帝在時間中創造萬物的。而不論宇宙如何來,在古代哲學家的眼中,宇宙乃是形體實物的總積;其生成有以下不同的主張:

(1) 「原子論」者主張,係不可分的無量原子,彼此相連著,由一種不斷的降落,被拖進空間,它們結集在一起,並形成很多變化;自然萬物皆由之而生。而根據必要性定律,生生滅滅的靈魂與神,亦都是這些原子的變化過程中的因素。

(2) 「力說」者主張:宇宙的形體物是靠吸引或排斥的力量,由簡單的物構成。這些力量的集合與不同的空間支配,就是各種不同的形體物;力量本身不佔空間,但卻使人有空間的印象。

(3) 「型質合一說」(參 294294 型質論)則主張:自然界中的物體是由兩種形上因素組成的,即「第一質料」(materia prima)及「實體型式」(forma substantialis),即「本質型式」(forma essentialis)。「實體型式」不單是殊種差別的(靜態)始元(principle),而且是殊種特有完美為目的之行動的(動態)始元。自然物體靠那尚非固定的「第一質料」(它是形上的潛能)可能獲得新的型式,也可能與其他型式融合為一,故而可能形成新的物體。人的精神靈魂由於能獨立存在及活動,所以稱為「本身自立的型式」。由於「本身自立的型式」之故,人不可能是別的物體之進化過程中的「階段」而已,反而人是其他物體之進化過程的目標。

(4) 黑格爾(G.W.F. Hegel, 1770-1831)則主張萬物是絕對精神的自我表達,絕對精神在自我表達中走向更圓滿的自我。

(5) 中國傳統哲人都認為宇宙來自有位格的「天」,或無位格的「道」,天與道都是獨立永在,無根源的根源。至於宇宙之生成,老子說:「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德經三十二章)。易經說:「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繫辭上傳)。依學者解說,大體可說,構成萬物之元素或使之變動不停的兩種動力─ 陰陽,是宇宙進展的第二階段;從此,由簡而繁,由少而多,終成大宇宙。又有學者認為:「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生焉」(周濂溪太極圖說)。董仲舒認為:由陰陽而有金、木、水、火、土五行,由陰陽五行構成萬物。有些哲學家則認為氣是物的構成之本,「太虛無形,氣之本體」,「感而生,聚而有象」(張載正蒙太和篇),認為氣,機械地,必然地聚而為萬物。人即「氣之聚也」。

(三)聖經:聖經首卷創世紀的作者,無意以科學的言語和方法,對述說天主創世的歷史;他只想給人講一段重要的宗教真理─ 人的信仰之基礎,即宇宙萬物,尤其是人類,都是以獨一無二的神─ 天主─ 為絕對的根源。因此,作者用了最簡單而又通俗的字句、觀念與表達方式,好使當時的讀者能對天主創造萬物的事實具有生動的印象。他把創造天地萬物的事實描繪成六天完成的工程,並亞當、厄娃(夏娃)男女二人類視為創造的高峰(參 509509 單偶論)。這顯然是用比喻的說法給當時人講述啟示的真理,並且使以色列人將每週的第七天當作休息及恭敬天主的日子。

(四)教父:少數教父,尤其是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曾經認為生物可以有某種進化。他們假設天主在同一時間創造了萬物(德十八1),其中有一部份受造物自始即以完滿的狀態存在,至於其他受造物則是從原始的胚種(rationes seminales or causales)逐漸演變而來。教父與士林派(參 20020 士林學派)神學家中,若有接受生物演化說的,也祇以每一物種均分別由天主所創造的原始類型演變而來。

以有神論的宇宙觀為基礎的進化論,承認天主為物質與生命的原因,承認生物是按照天主的計劃從被造的胚種,或從原始的類型(進化論)發展而來的。這種理論可與啟示真理相協調。不過,有關人的起源,則必須承認有天主的特殊創造參與。

(五)教會訓導權: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在1950年說:「教會訓導權並不禁止『進化論』的學說,即對人肉身的來源,從現已存在的生物原始,著手研究。至於人的靈魂,則公教信理,命令我們要堅信:她(靈魂)是由天主直接創造的……」(DS 3896)。教宗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於1968年6月30日所頒佈的《天主子民的信經》中,亦提到:「……祂也是我們每個人內精神的和不死的靈魂的創造者。」

(六)今日神學:

(1) 天主啟示給人的不是「如何」創造世界,而是創造它的「由來」和「所以然」。至於進化論的詳細解釋,是生物學家的使命;教會並不將它列為訓誨萬民的直接教材。即使一般人都認為所有生物都是從原質而來,這與基督宗教信仰還是不衝突。基督徒仍相信天主創造原質,並賦與它生命,使它生長、發育、進化。

(2) 拉內(K. Rahner, 1904-1984)則認為:「可能我們可以把天主創造靈魂看成是存有物藉本質的自我超越(essential self-transcendence)演變成新的存有物,因為本質的超越事實上已包含天主創造靈魂的主要意義。靈魂有特殊的、唯一的來源,與宇宙中其他存有物的來源不同,因為靈魂的自我超越乃是走向絕對、唯一、精神的、個別存有物,即天主,絕對第一因(absolute first cause)。」

總之,大自然及其規律和聖經的道理都是由至善、真理的天主而來,絕不會有任何的衝突。達爾文也在他所著的《物種由來》一書中寫著:「在我看來,所有過去和現在、在世界上生存過的生物,他們的產生和滅亡,是由於間接的原因。這樣的說法,更符合於我們所知道的造物主制定的有關生物方面的規律。」在這本書的結論裡他寫著:「造物主最初賦與生命於一個或數個形體,然後不斷地由這簡單的形體開始演化,而成為無數極為美麗奇異的形體;這種對生命來源的解釋是奇妙偉大的。」達爾文認為這種解釋更可証明造物主的無限智慧和全能。遺憾的是達爾文死了之後,在許多修訂版和譯本裡(包含學校的課文),竟將他表明對造物主信仰的詞句刪掉了。

(3) 德日進神父(P. Teilhard de Chardin, 1881-1955)融合科學、哲學與神學,把宇宙進化分為物質化、生命化和人化三大階段,視每一個新階段為一次大躍進;而物質化的階段中分子的形成,是躍向生命化的準備期。他認為,宇宙的演化是整體性的「內在動力」推著萬物經超越自身的方向前進,任何物質皆非無生氣的死物,其實質內早已含有一種「先天生命」與「意識的種粒」,使物質發出生命,生命發出心智;而其終向則皆是集中地奔向天主─ 宇宙萬物的核心,最高的意識,最高的精神實有。而基督是天主也是人,是天人合一的圓滿,祂降生成人,人類跟隨祂的基督化,就可說是躍向天人合一之圓滿的準備。」耶穌會慕尼黑哲學院宇宙論與生物學教授暨神秘家的哈斯神父(A.M. Haas, 1914-1982)在《進化與聖經》一書中將德日進神父的思想作成圖:

德日進於1955年4月10日復活節去逝,前三天(聖週四)最後一次在他日記中以希臘文寫出保祿的話「天主是萬物中的萬有」(格前十五28),然後綜合其一生之思想說道:「我的信條有二:宇宙是有中心的,進化的,是向上往前的進化,此其一。耶穌基督是宇宙的中心,此其二」。

德日進的思想與諾貝爾得獎主艾克里斯(J.C. Eccles, 1903- )的看法十分相合。艾氏評論進化假設說:「我們找不到否認的證據,我們承認有許多許多跡象,支持達爾文及其後學者發展出來的普遍原則,並說明動、植物界構造上的變化多端。」他又說:「與達爾文合作發現物競天擇原理的華萊士(A.R. Wallace, 1823-1913)再三強調:生物進化純物質性的解釋,不能說明人的精神性,我們只能在不可見的精神世界尋找精神起源的原因。」

(4) 一般來說,今日科學的證據使人類乃由進化而來的假設日益可信。但,假設尚非事實,因為在宇宙進化的巨浪中尚有一些「缺如的環節」(也稱「失落的連環」)(missing links),以致無法確切知道人究竟何時、在何處、何種具體環境中出現。然而,造成進化的原因,除了外在因素,如氣候、食物、地形等,還有內在因素,如基因突變。雖然有些科學家主張偶然說,多數學者認為宇宙進化是有目標的。

(5) 在教會逐漸接受進化論之時,今天在基本主義的教派中,又出現了所謂的「創世主義」。他們的主要論點是天主在六天內直接創造萬物,在每一種類中都有天主直接的參與。

天主教會實際上所能接受的是「神導進化論」,它是站在「進化主義」與「創世主義」兩個極端之間。神導進化論一方面肯定進化主義中值得採取的看法,就是在受造界中的變化與發展。當然也不接受一切都靠自然的演化而成。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以德日進神父的思想為後盾,接受過程、動態的思想。根據天主教的信仰,造物主創造了宇宙;至於這是多久以前的事,它開始的情形如何,還是一個有待科學家去考證的問題。當科學家的學說有了確實的證據且可以成立時,基督徒將承認他們的主張,因為他們所證實的,不致違反基督徒的信仰,相反地,更堅定了其信仰(GS 5、34、36、44、54、66)。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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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柏滔,《進化論,科學與聖經衝突嗎?》,台北:校園書坊,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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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win, Ch. On the Origin of Species. London: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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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