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499 報應
499 報應
bàoyìng
RETRIBUTION
參閱: 93093 正義 659659 審判 624624 補贖 353353 恩寵
(一)概念說明:報應retribution一詞來自拉丁文的動詞retribuere (償還、貯存)。報應意味著對道德上的善行與罪過的賞罰。佛教有「因果報應」之說。
(二)聖經上對於報應方面,即天主如何賞善罰惡的表達,是在啟示下逐漸演進形成的。以色列人對天主的賞善罰惡偏重於現世與整個團體的報應,較少提到來世與個人的報應:
(1) 舊約包含現世的報應和來世的報應:
1)現世的報應:舊約中的報應主要是物質上的,即使是精神上的(如與天主的密切關係)死後就化成泡影(約三13~19)。由於以色列人把自己看成天主的選民,盟約的團體,所以相信:
a)因個人罪過,集體(全體)受懲罰(創三):一人犯罪殃及無辜子孫(出卅四7)。
b)因個人的功德,集體得賞報:只因一人正義,天主就寬恕全耶城 (耶五1),上主的僕人將救全民族的預言(依五十三)。
c)集體功過的報應:如洪水及巴貝爾塔的溯源故事以及先知對以民的譴責(依一2~9)。
d)這種集體的報應無法解釋義人為何要受罰,故日後的智慧文學與厄則克爾先知書特別強調個人功過的報應(箴十二14;智一7~11):只要個人回頭必得生存(則十八32)。但事實常相反,所以上述發展已為天主的報應將超過現世的財物與生命鋪路。
2)來世的報應:
a)為答覆無辜的義人在世上不幸的難題,約伯書提出人死後要面對審判者(約十九23~29)。訓道篇的作者覺得智愚善惡者得面對同一命運「死亡」(死後則世上一切皆虛),並接受天主的審判。此後猶太人便不顧現實生活的挫折經驗,轉而渴望與天主同享永遠福樂。
b)舊約中對死人復活的暗示:耶肋米亞在極苦悶中仍堅信有朝一日天主必賞報他(耶十五10~21),聖詠作者清楚指出義人必在天主右邊永享福樂(詠十六8~11),這種渴望已脫離了物質的報應觀,而為義人復活的信仰奠下基礎。公元前二世紀,雅威的窮人經歷了恐怖迫害後,道出了需要天主的辯護,及為天主而殉難的人必復活得永生的心聲(加下七9)。大約同時代的達尼爾訊息指出死者「要醒起來,有的要入於永生,有的要永遠蒙羞受辱」(達十二2)。
c)舊約中對人一向採整體的生命觀(不同於靈肉二分法)。因亞歷山大的猶太人受到希臘思想影響,故寫出的智慧書中有義人的生命不死不滅的新觀念(智三1~11),至於明確的死後報應觀,必等到基督戰勝罪惡與死亡後才會在信仰上激起巨大的迴響。
(2) 新約報應觀的中心是耶穌基督的救恩工程。基督徒相信主耶穌光榮來臨時,善惡必有絕對的報應,但現世報應的問題並未立即消失:
1)現世的報應:跟隨基督最大的賞報是擁有天國(瑪五1~11);此天國「已經」開始「尚未」完成(參 38038 天主的國)。為贏得天國,基督徒在世得受與基督相當的迫害、侮辱(瑪五11~12)。新約中有關現世賞報提到基督門徒必得百倍賞報(谷十30),現世的懲罰則多次提及,格林多教友在聖餐禮中自私做法導致病死(格前十一32~34);基督徒夫婦撒謊試探聖神而猝死(宗五1~11)。
2)報應與基督的奧秘:人的成義,不在於遵行法律,而在於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參 95095 功績,150150 成義(稱義)),亦即因基督的死亡、復活而得救援(羅三21~26)。基督徒在世時已得賞報,領受了聖神(羅八),並已與基督同生(羅六1~11)。死後要復活並與基督共享永生(格前十五)。若望福音更把接受或拒絕基督本身看成天主的賞罰,凡信的人必得永生,不信的,已受了審判(若二16~21,31~36)。
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