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417 教會社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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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àohuì shèhuì sīxiǎng
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URCH
參閱: 283283 社會 418418 教會訓導權 438438 基督徒人學
(一)概念說明:
(1) 教會社會思想social teaching of the church並不是一種系統化、永恆的定性道理,然而教會靠著啟示與傳統,把她的社會思想在長久的過程中藉聆聽、反省、修正而發揮出來。因此,教會認為此教會思想乃屬於倫理的範圍。
教會社會思想以神學及哲學為其基礎,輔之以社會科學與人文科學。聖經和傳統有關社會思想的主要道理都包含在教會從1891年以來所發表的文件中。因此,教會社會思想應視為基督徒倫理神學的一部分。
天主教經常談論社會經濟與政治問題。其實不只天主教,基督教也講這些問題,例如「普世基督教協會」(參 534534 普世基督教協會) 1966年召開的「教會與社會」會議。
然而,事實上,天主教會在社會思想方面講得相當多,尤其近百年來,她很努力使基督的福音落實在人類的經濟政治問題中;所以,每當人們提到「基督徒社會思想」時,人立刻會聯想到天主教。本文所要談的,即是天主教的社會思想。東方教會在這方面談得較少。
(2) 教會社會思想的來源,有兩方面:一方面來自福音信息,包含其倫理道德的要求;另一方面來自今日的社會問題;教會社會思想即在作這兩方面的媒介。在福音與工業化社會及社會經濟制度所產生的種種問題的層層相遇中,可看到人類基本的需要。教會把這些需要帶到倫理反省中;這反省藉不斷的學術研究及信仰團體的經驗,越來越成熟。基督徒團體應該不斷地面對人類社會中的貧窮,而且面對工業化、都市化所帶來的後果(參閱《教會對社會問題的立場》第一章3號)。
(二)教會社會思想的權威及可信度:
(1) 教宗碧岳十一世(Pius XI,1922-1939)在1931年《四十年》通諭中(41號)指出,平信徒要接受有關倫理道德的教訓,至於教會論到社會經濟等問題時,則沒有特別的權威,因為經濟等問題不直接屬於教會訓導的範圍。
因此,教會運用天主賜予的教導職權發表她的基本原則及規範,在其牧靈工作上把這些規範應用於實際情況內,以解決問題。這樣的運用,只有具有智慧的人才可判斷其正確性。
教會藉社會訓導,願意把福音之光帶到人類社會的需要、混亂及不正義的情況中,來刺激人類思想,尤其提醒人類的良心。另一方面,要承認教會並不具備解決一切社會問題的藍圖。
(2) 有些學者喜歡稱之為教會社會「教義」,來強調教會論社會經濟事務的權威分量;另有些學者卻認為要儘量避免用「教義」這個詞,因為教義和教條有些接近。教會面對這些政治經濟問題的時候,並沒有十分肯定的教義。所以本文稱之為教會社會訓導或社會思想,以達成平衡,即教會一方面宣揚福音,另一方面將福音的精神帶到具體的社會生活中。
(三)教會社會思想簡史:它包括從教宗良十三世(Leo XIII,1878-1903)到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 1978- )一百多年的論社會的訓導。
(1) 教宗良十三世於1891年頒布《新事》(Rerum novarum)通諭,成為教會社會訓導的首創者,這篇通諭有如同平地一聲雷,震憾了當時自由主義及資本主義的歐洲社會,引起極大的爭論和反應。《新事》通諭的確是教會社會思想極具分量的開端。
良十三世斥責當時工人所受的不人道待遇,呼籲各國政府採取主動的政策,干預改革弊病的制度。他同時也修改了天主教有關工作、私有財產權的訓導,使之適合當時之所需;他也制定了合作的原則,來取代階級鬥爭。
(2) 1931年,教宗碧岳十一世配合這篇社會事務通論的頒佈四十週年紀念,發表第二篇社會通諭:《四十年》(Quadragesimo anno)。他把教宗良十三世論述的社會問題作更進一步的探討,並精心擬定了一個全球性的經濟制度。良十三世原先呼籲各國政府主動干預制度的改革,但在碧岳十一世時社會情況已經改變,教宗於是比較不強調政府的功能與角色,反而強調中間組織(如工會等)。
(3) 教宗碧岳十二世(Pius XII, 1939-1958)任職期間適逢第二次世界大戰。1941年,正值《新事》通諭頒佈五十週年,教宗於6月1日聖神降臨節在電台向大眾廣播,勸導和平,重修法律,重定全人類各階級關係的規則。
(4) 教宗若望廿三世(John XXIII, 1958-1963)頒佈了兩篇重要的社會通諭:《慈母與導師》(Mater et magistra) (1961)及《和平於世》(Pacem in terris) (1963):
1)在《慈母與導師》通諭中教宗觸及社會問題的國際向度。他很強調:財產雖屬個人,但是個人財產也有普世人類的意義,也屬於普世人類。他也強調平等權,
工人有權力更積極地參與生產過程之政策制定;同時他請大家注意,應該留意歷史上的運動及行動計劃和其背後的意識形態間的區別。
2)《和平於世》通諭討論到政治團體各方面的生活關係。為繼續發揮世界團體的和平及世界聯盟的題目,教宗於此所訓導的人的基本權利,和聯合國於1948年所發佈的《人權宣言》大體一般。
(5) 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有關社會訓導最重要的文件是1965年12月7日所發佈的《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GS)憲章。他特別發揮:教會對現代世界的使命、人的尊嚴、人與社會關係之通則、社會與經濟生活之秩序、維護和平及推動國際團體等問題。
(6) 兩年後(1967)教宗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頒佈了《民族發展》(Populorum progressio)通諭,這篇通諭是面對世界的飢饑貧困作的迴響。教宗並強調全人的發展、國際性的困難的理由、貿易行為的社會正義、正義與和平組織等問題。
1971年,教宗保祿六世為紀念《新事》通諭,頒佈了《八十週年》(Octogesima adveniens),並致函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他強調基督徒對現代政治生活的責任,也指出:應尊重不同之政黨、要更注重正義、且再一次強調要分別歷史行動及其背後的意識形態。
(7) 在同年間(1971)天主教世界主教代表會議在羅馬召開,首次討論世界的正義問題。深思反省的結果構成了《世界正義》(Justice in the world)文獻。主教們認為福音的活力能使世人所期望的大同世界實現。「為正義奮鬥,一同參與改善世界,在我們來看,是宣揚福音的建設性的幅度。」這文件影響了許多男女修會團體,去尋求自己在梵二以後在教會中,在世界生活中的職位。
(8) 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發佈了三篇通論:《人的工作》(Laborem exercens) (1981)、《社會事務關懷》(Sollicitudo rei socialis) (1987)及《百年》(Centesimus annus) (1991):
1)《人的工作》通諭論到人工作的意義;他指出工作的客體面,也發揮行動和工作的主體面,就是說人是工作的主體。他宣佈「工作的福音」:勞力優於資本,人優於勞力(即工作是為人,不是人為工作),天主優於人。最後他也對工作靈修首次作出指南。
2)在《社會事務關懷》通諭裡教宗將《民族發展》通諭所論的題目再加以研討。他強調全球各國的迫切任務是,當作出經濟與政治決策,要以所有民族的相互依存(interdependence)為原則。又指出世上有無數的人缺乏生存最基本的條件,貧富不均日益顯著,造成民族間分裂,缺乏休戚相關(solidarity)的不團結現象。教宗解釋發展的真正意義及其障礙:唯利主義,爭權奪勢,及所謂的「罪的結構」。
3)在《百年》通諭裡,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提到東歐共黨政權的崩潰;他指出較為自由經濟制度之優點,即它應該關懷每一個人的福利。教宗承認,全世界的情形日趨多元,愈來愈不容易管理人類各方面的生活;一篇百頁的文獻不足以深入探討社會主義、資本主義、文化、民主以及人權的問題。教宗也再一次堅持以人為中心的思想。
(9) 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頭幾年的任職期間,教義部發佈了兩篇和解放神學(參 607607 解放神學)有關的文件:《對解放神學某幾方面的教導》(Libertatis nuntium) (1984)以及《論基督徒的自由與解放》(Libertatis conscientia) (1986)。在這兩篇文件內,有段非常重要的文字敘述:「優先關懷窮困者」。
(10) 1987年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參 259259 宗座正義與和平委員會)修正了一篇反省「外債」的文件,又於1988年藉《住宅國際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Housing)發表關於居無定所者所面對的困難。
(11) 1989年台灣主教團發表了一篇有關外籍勞工的牧函。
(四)教會社會思想深深影響教會與當代的國家與社會的關係。教會社會思想原則上對社會有積極支持的態度,教會要援助今日社會走向其正確適合的目標。社會思想也給教會帶來新活
力,使教會在今日社會中成為一個促進社會真正進步的一股力量。
教會社會思想綜合表如下:
| 動力 | 有影響的具體力量 | (教會社會思想動態面)社會過程中的行動原則 | 近程及中程目標 | 遠程目標 |
| 追求→真善美 | 宗教團體 | 休戚相關SOLIDARITY(精誠團結、團結關懷、團結一致) | 新社會 世界、各地 | |
天 主 、 上 帝 的 愛 與 光 | 靈修 | 教會 | 輔助SUBSIDIARITY | 新經濟政治文化制度 | |
宗教信仰 | 政治組織 | 參與分享 PARTICIPATION AND SHARING | 整體和諧的社會 | |
| 中介團體及組織 | | | |
→工作 | →教育 | →相互依存 INTERDEPENDENCE | →在多元中的合一的世界 | →天地人合一 SHALOM 全福境界「新天新地」 |
| | 大眾傳播媒體 | 交談DIALOGUE | | |
| | | 共融COMMUNION | 在目的性價值及人類生活基本價值體系中的全球發展 | |
| 出產 | 意識形態 | | | |
| | 人口過度膨脹 | 環保(人與自然) | | |
| 人的各種慾望、罪 | 「罪的結構」 | 解放LIBERATION 非暴力NON-VIOLENCE | | |
| 破壞生態環境 | 戰爭 | 悔改CONVERSION | | |
參考書目:
卡里耶(H. Carrier),李燕鵬譯,《重讀天主教社會訓導》( The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 Revisited ),台北:光啟出版社,1992。
白正龍,《天主教社會思想之探討》,台北:天主教中國主教團社會發展委員會,1993。
教廷教育部,《教會對社會問題的立場》( Guide-lines for the Study and Teaching of the Church's Social Doctrine in the Formation of Priests ),羅馬,1991。
Dwyer, J. A. ed. The New Dictionary of Catholic Social Thought. Minnesota: The Liturgical Press, 1994.
Kueng, H. A Global Ethic for Global Politics and Economics. London : SCM Press, 1997.
古尚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