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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404 教派
404 教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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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T

參閱: 411411 教會  412412 教會史  267267 宗教分裂  21021 大公主義  273273 宗教改革


(一)概念說明:教派sect這詞本身並不含蔑視之意,只狹義地指晚近才出現、信徒少、多多少少帶有基督宗教的形式、且有些共同點的信徒團體。換言之,在基督徒傳統裡,教派是由彼此不同的、持久的、有組織的、分離的信徒團體所組成;這些信徒拒絕原有的教會當局,而自稱歸宗於純正的信仰成分。以某些標準來衡量,教派與教會(母體)有差別:教會包含區內所有的人,教派則具排他性(不含教外人);教會的成員身份可以一出生便取得,教派則全是自願取得的。不論教會或教派都不容許其成員擁有雙重身份;理論上來說,通常教派平等地要求成員對它的忠誠,故拒絕受祝聖教士的領導,而鼓勵平信徒或非正式的領導。

(二)教派草創時:

(1) 通常以聖經作前提,創新基督徒統一的根基為理想,如基督教科學派(Christian Science或New Thought Movements, 1866年M. Baker Eddy,1821-1910創於美國波士頓);統一教會(Unification Church, 1954年由韓國人文鮮明Jun Myung Moon, 1920- ,創立)等。

(2) 教派的創始方式有好幾種:

1)有的教派從其他教會母體分離出來,如五旬教派(Pentecostalists) (參 371371 神召會)、美國的浸信派(參 368368 浸信會)、摩門教(Mormons或稱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摩門教由美國的史密斯(J. Smith, 1805-1844)於1830所創,信徒約200萬。

2)有的教派出自奮興運動(Revivalism)他們是靠有力的宣講與祈禱,剌激信徒使福音復活,如神恩復興團體中由衛斯理(J.Wesley, 1703-1791)所創第一代衛理會(參 654654 衛理會,循道會)。

3)有的教派源自對聖經的特別詮釋,如復臨安息日派(Seventh-Day Adventists) (參 523523 復臨派),此派創始於懷特(E. White,1827-1915);耶和華見証人(Jehovah's Witnesses)此派於美國由羅素(C.T. Russel, 1852-1916)所創,但此名到1931才出現。

4)有的教派出自反對傳統基督教義而倡另一種教義,如基督教科學派、摩門教、統一教會。有的教派的創始同時涉及上面數種方式,有的則因響應神恩型領導人物而創建。

(三)教派制度化:

(1) 較成熟後,教派漸陷入例行化,其領導方式慢慢制度化,甚至朝著專任、給薪的正式職等方向發展。這些教派不一定會發展成較大的宗派(Denominations)。美國幾個大運動的發展可以印証:例如衛理會、拿撒肋人會(Church of the Nazarenes)、復臨安息日派、耶和華見証人和門諾會(Mennonites);門諾會由創始於荷人門諾(Menno Simons,1496?-1561),信徒約50萬。

(2) 教派的第二代通常對於是否走向宗派化有很大的影響。一般而言,教派反對其教會母體,近代更明顯地反對世俗文化,它採行比其他人嚴格的道德標準,對教派的忠誠成為個人社會身份的第一特徵。由於教派拒絕母教會的禮儀和教會學傳統,所以在行政和見証上大多採用當時的技術,並結合聖經的前提與合理的程序。教派大多相對地以小團體姿態出現。有許多教派只傳於基督宗教世界中,但有些規模大的教派則保持國際性,如神召會(Assemblies of God,主要分佈於北美、北歐、英、巴西,約有200萬人)、耶和華見証人、復臨安息日派(信徒約有100萬)、摩門教派等都傲稱在全球擁有百萬以上信徒;這些教派趨向自給自足、較封閉、財產公有等色彩。

(四)教派間彼此的特徵有很大差異,依照對世界與救恩看法的不同,可將教派分為八大類型:

(1) 皈依型:強調人有體驗內心改變的需要,如五旬教派、救恩會(Salvationists)等。

(2) 革命型:強調在基督光榮來臨(parousia)與隨後的千年國(參 26026 千年說)中上帝必戰勝邪惡;耶和華見証人即是典型代表。

(3) 內省型(Introversionists):強調避世為救恩之道,注重團體內部聖潔的培養,如美國Hutterites,因胡特爾(J. Hutter, +1536)而得名,信徒大多是農人。

(4) 心智操縱型(Manipulationists):強調特殊知識,認為經驗可使人達致和諧與幸福,如基督教科學派。

(5) 神奇型(Thaumaturgical Sects):想奇跡式地脫離正常的因果運作,以使個人超越世界的邪惡,如精神主義(Spiritualism)。

(6) 改革型:把推動社會情況的逐步改善當作救恩之道,如現代的貴格會(Quakers)此派為聖公會的福克斯(G. Fox, 1624-1691)於1668年所創,又名Society of Friends友愛會。

(7) 理想國型:相信只要人依照天主的藍圖重建社會,就能戰勝邪惡,如美國的震盪會(Shakers)。

(8) 傳道會(Missionary Societies)型:以特殊姿態出現,打破教派界線,只要以聖經為依歸即可加入。典型代表有信義宗的Gossner Mission Society由郭斯內(J.E.Gossner, 1773-1858)建立和1865年泰勒(J.H. Taylor, 1832-1905)創於中國內陸的中國內地會(China Inland Mission);最近此類型增為380個傳道會,其中以基督教的基要主義者(參 431431 基要主義)佔絕大多數,他們既熱誠又活躍,但尚談不到具有大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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