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宗徒信經 神學辭典 使徒網站 |網路使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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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宗徒信經

zōngtú xìnjīng

CREED, APOSTO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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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0 亞大納修信經  328328 宣佈信仰  418418 教會訓導權


(一)概念說明:西方各教會在教導慕道者時所用的信經句子差不多都是古老的《羅馬信經》的各式版本;這種羅馬信經大概在二世紀末慢慢定型(參 324324 信經)。亞桂烈亞的路費努(Rufinus of Aquileia, 345-411)曾經提到一首《宗徒信經》(Apostolic Creed),而這信經竟然與《羅馬信經》(DS 10, 12) (又名「R」式信經)十分雷同。根據路費努的說法,在宗徒們離別之時,他們首先確定好將來在宣講上的標準模式。於是十二宗徒聚在一處,他們充滿聖神,合力完成了一篇作為他們將來宣講時的憑據的信經。路費努的故事還說十二宗徒每人提供一句,而成就了這恰好有十二句子的信經格式。這故事反映一個很古老的傳統,儒斯定(Justin the Matyr, 約+165)、依雷內(Irenaeus, 約140-202),戴爾都良(Q.S.F. Tertullian, 約160-230),聖盎博羅修(Ambrosius, 約339-397)都聲稱有一個由宗徒所傳授下來的「信仰規則」。

今日神學歷史學家大多不接受這源自宗徒的信經的傳說。一方面固然是由於這傳說毫無根據,另方面,許多証據均顯示羅馬教會在二世紀末出於教理傳授的需要慢慢形成信經,這信經同時在米蘭、杜林、拉溫那(Ravenna)、巴爾幹區域流行;在這些地區內所用的信經都以《羅馬信經》為基礎,與後者也只有些微的分別。

(二)而所謂《宗徒信經》的「公認經文」(textus receptus) (DS 28,30) (又名「T」式信經) 則是指記載於710到724年之間由皮密紐(Pirminius of Reichenau, +753)所編寫的《基督徒教義》手冊中的經文。另外,在第七或第八世紀的波比奧(Bobbio)彌撒經文中,以及在第八世紀完成於高盧的古高盧彌撒經之中亦引述了這一公認經文。第七世紀,《宗徒信經》的公認經文被列於晚禱之中,到了第九世紀,在晨禱前和晚禱後皆誦念《宗徒信經》。很有可能,這一則「公認經文」是寫成於高盧南部而不是在羅馬。

查理曼改革(Carolingian reforms)集中在聖職人員和平信徒的宗教培育上;這個改革的主要部分就是認識《宗徒信經》,並有能力解釋它。這信經的經文也被收錄在《查理曼聖詠集》中。然而,它卻要遲至十世紀末甚或十一世紀初才在羅馬取代了《君士坦丁堡信經》的地位。直至教宗依諾森三世(Innocent III, 1198-1216)的時候,《宗徒信經》才在西方教會中受到普遍的承認,成為教會的官方正式信經。此後,它更得到多瑪斯的註釋。然而,令人驚訝的是,在佛羅倫斯大公會議中(1439-1445),東方教會的代表卻表示從沒有聽過它的存在。不過,在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參 273273 宗教改革)期間,它得到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加爾文 (J. Calvin 1509-1564),及次溫格利(U.H. Zwingli, 1484-1531)的承認,接受它是基督徒信仰的主要條文。英國教會也在1920年舉行的林伯會議(Lambeth Conference)中推許它。最後1927年舉行的信仰和牧職的普世會議中(World Conference of Faith and Order),它更被推崇為教會合一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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