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
186 多瑪斯學派
duōmǎsī xuépài
THOMISM
參閱: 19019 士林神學 20020 士林學派
221221 亞里斯多德主義 148148 存有論 194194 形上學
(一)概念說明:多瑪斯學派通常指以多瑪斯(Thomas Aquinas, 約1225-1274)學說為基礎的哲學、神學體系和學派。由於起初多瑪斯為對抗十三世紀的奧斯定主義(Augustinianism)(參 601601 奧斯定主義)和拉丁的亞威洛哀主義(Averroism)而綜合了亞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和天主教的思想。從十三世紀到二十世紀,許許多多此類的神哲學運動,試圖系統地去理解、發揮多瑪斯的思想和精神,並應用在各時代的問題和需要上。因為不同時代,不同的哲人所關心的問題彼此不同,而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到十六世紀,各修會著名神哲學家為護衛天主教思想而採用多瑪斯思想,使此思想得以復興;十九世紀受教宗良十三世(Leo XIII, 1878-1903)及其繼位者的鼓勵,以多瑪斯的智慧與嚴謹的哲學分析面對現代錯誤和社會秩序問題。此二度復興稱為新多瑪斯主義(Neo-Thomism),有時亦稱為新士林學派(參 609609 新士林學派)。廣義的多瑪斯主義指凡聲稱奉多瑪斯的精神與基本原則的哲學或神學,如蘇亞雷學派Suarezianism) (參 700700 蘇亞雷學派);嚴格而論,多瑪斯學派指避開折衷主義,涵蓋正宗多瑪斯的原則和結論,又符合多瑪斯學派的思想主流的哲學和神學,如卡耶大努(Th. Cajetanus de Vio, 1469-1534)、巴搦(D. Bánez, 1528-1604)、瑪里旦(J. Maritain, 1882-1973)等可為典型的代表。
(二)學說特徵:
(1) 多瑪斯學派明確劃分本性與超性(超自然)界(理智、哲學與信仰、神學的範圍);雖然他們有嚴謹的哲學名著,主要貢獻卻在於神學思想,因他們與日後的多瑪斯派都把哲學原則視為替神學服務的。
(2) 多瑪斯學派的神學特徵如下:
1)啟示、恩寵、預選與榮福等皆屬超性界;超性界不僅在程度,且在本質上都超越了本性的能力。
2)信仰與恩寵雖具超越性,可是信仰與理智、恩寵與本性並無矛盾。
3)理智雖可証明天主的存在與眷顧、靈魂的不死不滅和其他的信仰前提,但絕不能証明天主降生、預定、永生以及聖三奧蹟等啟示的真理。
4)人行善皆因天主的恩寵,人作惡乃出於他自已。因為人的本性可自由行動,天主不剝奪人的自由。
5)預定某些人得恩寵和榮福,是由於仁慈天主的自由恩賜;天主對被預選人的預知,全出於祂的自由選擇,而非藉 「中間知識」(scientia media)或預知人對恩寵將如何反應而來。
6)聖言降生的首要目的是救贖墮落的人類;若亞當不犯罪,天主就不會降生成人了。
7)就與基督的苦難和死亡之相遇而言,聖事不只是信仰的象徵,也是靈魂與教會獲得恩寵的工具因;既然基督是聖事的真正施行者,故聖事具有「事效性」(ex opere operato)能產生救恩效果。
8)教會是信仰和聖事的唯一保管者;此身份與教義在聖神引導下的不斷發展絕無矛盾。
9)永生主要在於面對面享見天主;真福的本質在於理智的直觀,為達此境界,受造理智必須受「榮福之光」的提昇。
10)聖母是救主的合作者,所以是一切聖寵的中保(mediatrix) (參 554554 聖母中保)。但為維護救援的普遍性,多瑪斯學派反對「聖母無染原罪」的說法,而認為她本來有原罪,但在產前或受孕後,或在她肉身與靈魂結合後就蒙赦免。
(三)簡史:
(1) 多瑪斯死後不久,他的著作學說已經吸引了不少人;此現象在道明會內更為明顯。第一代的多瑪斯學派思想家的學說彼此不一,有的以反省的註解來護衛多瑪斯,有的主張修正、發揮多瑪斯的學說。如此,多瑪斯的思想特徵在與對手爭論中和1277年官方的譴責下突顯出來:如存有與本質的區分、靈魂是身體的形式、感覺對理解的重要。由於被論爭情勢所逼,道明會當局維護多瑪斯學說權威的態度日趨堅決;到1309年會內一切教導全依多瑪斯學說而成;多瑪斯的權威終於在1324年因他列入聖品而得以確保。
(2) 然而這種權威並未普及整個教會,僅遍行於道明會內;直到十五世紀中葉,義大利道明會內部新興的註解家及聲勢浩大的改革運動,加上在教廷中多瑪斯學派思想家的蔚起,情況才逐漸改觀。十六世紀在西班牙的撒拉曼加(Salamanca)大學激起多瑪斯學派的首度復興;維多利亞(F. de Vitoria, 1486-1546)註解的多瑪斯《神學大全》,促使「大全」取代通行的神學指導手冊《格言錄(Sentences)》;他開了西班牙多瑪斯學派的先河。此後加諾(M. Cano, 1509-1560)、索多(D. Soto, 1494-1560)和巴搦等脫穎而出,重整該學派,並透過他們在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前後的影響力,促進多瑪斯思想成為教會內最權威的傳統。因此,該學派的術語和學說便日漸普及。
(3) 新創不久的耶穌會(1540)很快就加入註解多瑪斯的行列,如多雷鐸的方濟(F. de Toledo, 1534-1596)和貝拉明(R. Bellarmine, 1542-1621)等。可是蘇亞雷(F. Suárez, 1548-1619)卻不能歸入多瑪斯學派;他的思想與該學派在士林學派中並駕齊驅。十七世紀的修會大抵走多瑪斯思想路線;赤足的加爾默羅(Carmelites)在亞爾嘉拉(Alcala)和塞拉曼加二大學的合作研究推出的註解成了教科書,例如取材於《神學大全》的《神學課本》(Cursus theologicus, 1631-1712)和《倫理神學課本》(Cursus theologiae moralis, 1665-1724)。到了十八世紀,多瑪斯學派遭受現代哲學、科學的衝擊,元氣大傷;但並未因此絕跡(在道明會內最明顯)。十九世紀新多瑪斯學派東山再起,影響迄今。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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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er, Fr. The Medieval World: Europe 1100-1350. New York: New American Library, 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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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sch, O. H. Thomas d'Aquin: Limits et grandeur de la thélogie médiévale. Une introduction. Paris: Cerf,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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