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595 傳教神學
595 傳教神學
chuánjiào shénxué
MISSION, THEOLOG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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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594 傳教方法 137137 地方教會 240240 非基督宗教神學
(一)概念說明和歷史背景:
(1) 傳教神學theology of mission是一門新興的神學科目,研究的範圍包括教會傳教的使命、來源、目的、範圍和作法等,所涵蓋的科目有系統傳教神學、傳教方法、傳教歷史、傳教法律、神修學等。傳教神學屬於實用神學;可是因為現代教會與世界的關係有很多新的情況出現,例如教會與非基督宗教的文化、宗教等的接觸,所以傳教神學也會牽涉到系統神學的問題。它是一門神學性和規範性的學問,研究教會怎樣在一個缺乏基督福音臨在的人世間,初步地實現它的使命,使它變成一種在基督內天人親密結合和人類團結的記號與工具。
(2) 教會不但在本質上是傳教性的,是一個不能隱藏在山上的城(瑪五14),而且其基本使命也是傳教:「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谷十六15)。新約教會就是全面性的傳教,它的歷史(宗徒大事錄)和神學(福音和書信)就是傳教歷史和傳教神學。可是宗徒時代之後,教會認為傳教使命是派人到全世界傳福音,而宗徒已完成這個使命,因此不再特別注意向外的傳教工作;但教會本身依然是傳教性的,所以繼續吸引人,且不斷擴展。
(3) 殖民主義時代,教會又開始負責經常的派傳教士到新發現的地區。十九世紀末,跟著西方國家在殖民地區的文化使命感,以及基督徒和傳教組織的傳教熱誠,特別是在德、英、荷等國,開始系統性的反省傳教工作和建立教會的事業,把此系統的反省當作一門獨立的神學科目。在德國有基督教的牧師華納克(G.Warneck, 1834-1910)在1892-1905年間寫出第一本完整的傳教學。接著席米林(J.Schmidlin, 1876-1944)在1919年出版第一本天主教的傳教學。在當時「傳教」只是教會各種工作當中的一項而已,所研究的是傳教的具體方法和組織,神學反省卻不多,因為目標是為建立一個永遠相傳不變的具體的教會模型。
(4) 殖民地時代過去之後,傳教論碰到許多神學上尚未考慮到的問題;這些問題基本上是關於教會如何面對一個非常強調個人是自由的主體的世界,面對科學界、勞動界、非基督化的文化和宗教、人類歷史、貧窮世界等。因此,現代的傳教神學就集中在這些基本的、神學性的問題上。同時也牽涉到教會論的問題,像地方教會、地方神學、基層基督徒團體、基督徒的合一等。結果又造成傳教神學的研究對象太廣,似乎有失去專門性的趨勢。
(二)傳教神學的模式:
(1) 天主教的傳教神學最初有兩派學說:一派是席米林所代表的以救人的靈魂為目的的皈依傳教模式,強調傳教的目的是要人悔改領洗,然後加入羅馬教會。另一派是在比利時魯汶的耶穌會士查理(P. Charles, 1883-1954)和馬森(J. Masson, 1908- ),主張傳教的目的是培植教會,有了教會,就可行聖事,人們就有機會得救。兩派學說都認為除了加入羅馬教會以外,幾乎不能得救。教會就等於世界上的天國,是天主所建立的、永遠不變的、法律性的組織,只照管人的靈魂,至於人的社會性、文化等向度為人類的得救並不重要。這種看法的神學基礎是把人性和恩寵分開。
(2) 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提出很多新的概念:1)傳教以地方教會為主體,而不再是西方教會。2)整個教會,每個教友都應當負責傳教,而不只是少數專業傳教士的責任。3)傳教的定義是在教會尚未生根的民族或人群中宣傳福音和培植教會(傳教),個人悔改和培養教會團體必需同時進行。1975年,教宗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在《在新世界中傳福音》勸諭中強調傳教對象的整體性,包括靈魂和肉體,個人和社會、思想、經濟、文化之間的關係,就是整個人的生活。從此開始用「宣傳福音」(簡稱「福傳」)或「福音化」(evangelization)這個名詞代替「傳教」,並且強調生活的見証。傳教不只為救人的靈魂,而是要把人從被迫害的各種勢力(疾病、貧窮、暴力、經濟、政治和文化方面的控制,尤其是罪惡和魔鬼的奴役)中解救出來。所以為正義、解放、開發、世界的和平和環保等各方面的努力,都是屬於傳教或福音化的一部份,而不是一種可用可不用的方法而已。這一切傳教概念的改變是出於教會對世界的態度的改變,不再把世界當作一個無聲音的對象,不再封閉地把自己當作一個有絕對真理和一切救恩的自足社會;現在教會願意以交談的方式與世界來往,並提供力量以建立一個更美善的未來。福音就是教會以交談的方式所帶給世界的特殊貢獻。
(三)關於教會的傳教使命,現代有兩種神學模式:以教會為中心的救恩史的傳教模式和以世界為中心的許諾史的傳教模式:
(1) 救恩史的傳教模式:
1)救恩史的傳教模式以揀選亞巴郎為出發點,在他內天主揀選了整個以色列(出十九5~6;伯前2,9),代表人類獻上讚美和感恩之祭,在生活中反映天主的聖潔。可是實際上在以色列民族跟天主來往的過程中,回答的人愈來愈少,只有這民族的一個神聖遺民(匝八10),或新約中幾位義人(路一6),瑪利亞等,最後只有耶穌一個代表。祂在人類中是聖潔的,是犧牲一切的司祭,實現以色列的使命,所以天主在祂身上彰顯了圓滿的救恩,因聖神而復活的新生命!耶穌基督也將這救恩的根源─ 聖神賜給祂所揀選的門徒,派他們到萬民中去宣傳救恩的福音。直到福音傳給全人類,基督將會第二次光榮的來臨,完成人類得救的計劃。傳教的進行變成人類歷史的鐘錶,因為「福音必須先傳於萬國」(谷十三10),最後的時刻才到。由於傳福音萬民就會來朝聖,在天國裡一起坐席(瑪八11)。這就是以教會為中心的救恩史,教會中的聖體聖事已經預告這末世饗宴。領洗聖事也是一個傳教聖事,因為它代表一個人脫離罪惡的人類,皈依基督的聖潔國民─ 教會。可是傳教的目的不是教會本身而是天主的國。教會是旅途中的天主子民,是萬民救恩的聖事,在每個民族中的地方教會是這民族中天主的聖潔子民和司祭,所以教會在各個民族中,在它愛的團結中初步地實現天主聖三的救恩,提供一種服從天主旨意的生活榜樣,以及用言語和聖事宣傳天主的救恩。
2)這種救恩史的傳教模式比較普遍被接受,這也是梵二的基本構想,在聖經和傳統上有很深厚的基礎。可是在現代此傳教模式也備受批評;最主要的批評是它把人類的救恩過程界定為特殊性的救恩史(以色列和教會的傳教歷史),而其他如各個民族的、文化的、宗教的歷史則無特別意義;或是說天主的計劃和人類的努力有什麼關係?天主是否只救這世界的小部份?教會以外天主不管嗎?這個模式強調教會和救恩史的特殊性,在宗教和世俗、靈魂和肉身、精神和物質、來世和現世、恩寵和人性等關係中,強調前者而忽略後者,教會當作救恩的記號重於當作救恩的工具。
(2) 許諾史的傳教模式:
1)這種傳教模式的出發點是天主與諾厄所訂立的盟約,天主在這盟約中建立神與全世界的關係,祂保証要保存大地而要求人管理並對人的生命負責(創八21~九17),祂不只關心以色列或教會(亞九7;弟前二3),而是全人類,像聖保祿所說「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因為受造之物被屈伏在敗壞的狀態之下,並不是出於自願……」(羅八19),最後的許諾是一個新天新地(默廿一1;依二3~5)。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並得以認識真理」(弟前二3),所以祂自己負責救人的工作(missio Dei)。從開始天主便把自己啟示給全人類,就是透過祂的創造活動,透過聖神所產生的智慧、虔誠信仰及善事等,而確定性地經過耶穌和教會。天主救世工作的範圍比特別救恩及教會本身大,教會是天主傳教使命中末世性的功能。最後的審判也不會提到純粹宗教性的活動(瑪七22),而只要求人照顧他的近人(瑪廿五31~46)。「在天主父前,純正無瑕的虔誠就是看顧患難中的孤兒和寡婦,保持自己不受世俗的玷污」(雅一26),這是指關心社會的正義和避免世俗的價值觀。
2)這種傳教模式最大的特點是對人類歷史的看法;它以聖經的歷史觀視人類的歷史為許諾史。大部分文化的歷史觀,是以過去黃金時代為標準。當今的科技時代則以樂觀的機械性進步為其歷史觀。兩者都是以過去為根據。聖經的歷史觀則是以天主所許諾的未來為關鍵。天主對梅瑟說:「我必與你同在,幾時你將我的百姓由埃及領出來,你們要在這座山上崇拜天主,你要以此作為我派你的憑據」(出三11),所以這憑據是未來的事。以色列在沙漠裡沒有可留戀的過去,也沒有可依靠的現況(沙漠),只有靠信仰往天主所許諾的福地去。耶穌復活後,門徒問:「主,是此時要給以色列復興國家嗎?」(宗一6),祂回答他們:要依靠天主所許諾的聖神去為耶穌的新生活作見証,同時要期待祂和一個新天新地光榮的回來。所以教會也是靠這個許諾,以開放和期望的心情去傳教。傳教不是為了保存或擴大現在教會的組織。教會的作用是為了傳福音,為了天主更偉大的救世計劃。
3)許諾史傳教模式的另一個特點是傳教的內容。這不只是講道理和立一個好榜樣或施捨,或只是宗教性、靈魂方面、個人方面的,而是參與世俗的,關心人的整體性、社會性的。福音中的耶穌的傳教活動把法利塞人所強調純粹宗教性的規定放在關懷人的倫理道德之下(谷六1~18),施捨、祈禱、禁食等宗教行為最好是暗地裡去做(瑪六1~18)。耶穌強調的是做人的態度和價值觀,祂的傳教是入世的,影響到整個社會,直到當時的執政者以政治犯的罪名處死祂,「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仰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二26)。教會應先作地上的鹽,才能作世界的光;人的善行才會光榮天主(瑪五13~16),教會在社會的行動應該像耶穌那樣,去分擔弱者、窮者的生命,跟他們一起向天主所許諾的新天新地奮鬥。
傳教的工作主要是去體驗天國的臨在,天主已經在許多人所做的善事中,比方在為正義、為和平、為解放等世俗的運動中實行祂的救世計劃。南美的解放神學希望整個教會都悔改而參與援救窮人的工作,教會使命是以天主在這世界所開始的救世工程為中心。
4)許諾史的傳教模式是徹底入世的,對救世的工作過分樂觀,好像可以直接建立天主的國而不需把十字架算進去。強調入世的行動,可是不夠重視悔改的層面。在人的得救方面強調現世而忽略來世。
(3) 以上兩種傳教模式都有很好的聖經基礎,可惜尚未找到較均衡的看法。這兩種傳教模式的分別在於教會的角色方面:一種強調教會自己的事務及功能,所以耗費許多精力於教會本身,而不夠注意世界的問題;另一種把教會當作救恩的工具,推動解救人的具體工作,而不夠注意推動者本身(教會)的精神生活。
初期的教會因為相信浩劫的世界末日(apocalypse)快到,因此大膽的改變當時的社會制度,使之更適合天主的國,把所有財產歸公,再按每人的需要分配(宗二44~45)。現代的人類因科技的進步,重新相信社會制度是可以徹底改進的。所以教會在這種新的情況之下,該趁此機會大膽的為一個更公正、更適合天主國的社會制度而努力,尤其是與社會的窮人一起追求一個更尊嚴的社會地位。
改進人類社會制度只是改進人際關係的管道而已,可是人的得救在於這些關係本身,就是在於人能發揮具有天主肖像的人性。藉著信望愛的精神來發揮人性的範圍僅限於宗教活動或個人神修,而是應該在一個愛人如己的社會生活當中。耶穌因為關懷窮人而要求整個社會悔改。教會在改進社會的過程當中就把信望愛的精神發揮到極致。
所以,許諾史的傳教模式可以肯定,但是重點不應該在改進社會的實際效果,而是在於過程中所發揮的精神。為了能保持這個精神,需要一個互相勉勵紀念耶穌的團體生活,就是教會。
教會團體以聚餐為中心,因圓滿的救恩以末世的盛宴為圖像。耶穌在祂的傳教工作中把聚餐推展到社會裡去,利用各種機會跟好人壞人一起吃飯,請他們彼此接納,尤其是叫富有人多請窮人吃飯(路十四7~24)。這樣,耶穌直接攻擊改進社會的最大的障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和自私。教會常紀念耶穌的最後晚餐,以將祂的行為和精神推廣到社會上去,在社會裡推動人與人之間的寬恕和團結。為了能夠做到這一點需要很強的使命感和犧性精神。所以,傳教者應該彼此鼓勵,並加強他們的自我認同和使命感。這是教會對內傳教的重要性。
此外,教會不是為它自己,而是天國的記號和工具:在救世的工作當中才能找到自己,在跟隨耶穌進入社會犧性自己,才能救他的靈魂(瑪十六24~26),或說要達到愛天主在萬有之上,就要遵循愛近人如己和為朋友犧牲自己這條誡命。教會也只能在救世的工作當中找到自己。
以上的兩個傳教模式代表基督生命中的兩面,而現在還沒有提出一個包含兩面的統一的傳教模式。
傳教神學現在已經更清楚教會的傳教使命、傳教範圍及方法等,可是因為基本神學尚未在教會、天主的國和人類歷史、文化、宗教三者之間的關係上,找到一個共同確認的理論,所以,傳教神學還有繼續發展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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