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辭典:594 傳教方法
594 傳教方法
chuánjiào fāngfǎ
METHOD, MISSIONARY
參閱: 98098 本位化 248248 使命 593593 傳教士
595595 傳教神學 412412 教會史 498498 場合神學
(一)概念說明:傳教方法missionary method是為了達到傳教的目的所使用的方法;教會的傳教目的是在一個沒有教會團體存在的社會中宣傳福音和培植地方教會(AG 6)。因此傳教方法要特別考慮到如何來通傳訊息和組織團體。此訊息不只是知識方面的,也包括終極信仰和基本價值觀,亦即要求接受福音者徹底改變基本人生觀和價值觀;因此僅靠宣傳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生活上的見証;不僅是耶穌和聖人的榜樣,也是宣講者本身的生活方式。在非基督信仰的國家也要考慮到如何把福音的訊息和生活見証翻譯成當地文化所能理解的訊息,好讓福音就地生根。所以除了需要用當地的語言、象徵、禮儀來表達之外,同時也需要新基督徒團體持續地把信仰生活出來,且以配合當地文化的方式表達,也就是本位化。
宣傳福音的方法很多,包括個人的接觸、交談、公開宣講、用大眾傳播媒體、要理講授、送聖經和書籍等。生活見証是指修道生活、禮儀、殉道、慈善事業、改善窮人的生活(教育、醫院、經濟發展等)、為正義與和平作先知性的努力、信徒團體的合一和友愛等等。由於各地社會情況不同,所以傳福音的方式也就要因地制宜了。
(二)新約:
(1) 耶穌的傳教方法,首先是關懷當時社會的不公平,並在若翰的洗禮時表示願意為此負責;其次是到各個地方宣講悔改和天主仁慈(天國)的福音,並用奇跡証明天國的臨在;第三是關懷被社會遺棄的窮人、罪人等,嚴厲指責當時領導階層漠不關心;第四是組成以祂為中心的傳福音小團體;最後以祂的犧牲生命為福音作見証。
(2) 初期教會一方面以團體生活的虔誠和熱心吸引眾人,尤其是比較窮苦的人,另一方面有些傳教士巡迴各處傳教並任命長老建立基督徒小團體如宗徒大事錄所描述。
(三)簡史:
(1) 313年,羅馬帝國接受基督宗教以後,基督宗教也成為高等文化的代表,因而吸引歐洲一些比較原始的民族集體歸化,接受信仰,可是為了使信仰在他們的日常生活中紮根,卻歷時整個中世紀。
(2) 發現時代(從第十六世紀起),傳教士跟著征服者的足跡遠征各處,不但傳福音,也作教化的工作,不分信仰與文化,一視同仁,這種方法使信仰的紮根進行得很緩慢,因為先要接受別的文化,才能進一步開導。結果,長期需要外來的傳教士培養信仰和領導信徒。最典型的例子是巴拉圭印第安人的村莊。耶穌會的傳教士所用的方法是把半遊牧的印第安部落集中定居在一處,然後幫助他們組織一個基督化的文明社會。同時,傳揚信仰與文化對比較原始文化的部落較有效,但對已有高等文化的民族,像印度、中國等則效果不彰。
(3) 從1859年起,天主教在台灣傳教的方法是:一群教友住在一起,彼此相互支持,這樣才能長期的維持他們新的宗教信仰(也就是所謂老教友),可是由於信仰沒有中國化,且閉關自守,以致福音不能廣傳。
(4) 有一些基督長老教會的傳教士(1865年英國傳教士在台灣南部,1872年在台灣北部開始宣教工作),他們用聖保祿的方法,很快的組織獨立的地方教會,並且要他們負責本地的傳教工作;地方教會就按照自治、自養、自傳的「三自原則」,蓬勃發展。有的傳教士只教聖經,接受的人要立即轉教給別人,這種現學現傳的方式在韓國很盛行,在中國也很有效,可是所發展出來的教會不一定很正統,派別也很多。
(5) 廿世紀,在美國有所謂「教會成長」的傳教策略,系統性的研究那個傳教方法效率最高,儘量利用大眾傳播方式,希望在這個世代把福音傳到全世界。這種求立即見效的方法忽略了信仰生活內在的品質和新教會團體基督化生活的品質。
(6) 一直到廿紀中葉,傳教的方法有:1)按照傳教人員之多少採用廣泛或密集方式傳教,傳教士有專門訓練,用聖職人員或平信徒;另外有系統的規劃傳教區和成立各種組織。2)接觸外教人的方法是採用街頭宣講,挨戶訪問,散發傳單或聖經,用大眾傳播工具,發展教育或興辦慈善事業等方式。3)信仰的表達適應教外人的文化,以交談的方式作見証。
(7) 第二次世界大戰(1939-1945)以後,因傳教地區的獨立和自我肯定以及神學的反省,在傳教方法方面有很大的改變;最重要的是,開始重視傳教對方的主體性,不再視之為被動的傳教對象。
(四)依靠今日傳教神學的研究,教宗若望保祿二世(John Paul II, 1978-)在《救主的使命》(Redemptoris missio)通諭(1990)的40-60號中提出下面幾點作為傳教方法的基本原則:
(1) 地方教會要儘量自己負責本地的傳教工作,外來的傳教士只是協助。傳教使命不再只是專業傳教士的責任,而每個信徒都應該在他的範圍內負起傳福音的責任。
(2) 藉宗教學的研究,教會更了解其他非基督宗教,承認他們也有聖的和善的成份,所以傳教的方法一定要以誠懇的交談做為基本的態度;交談的首要內容是分享自己的信仰,彼此作見証,而相信聖神會把人引入一切真理(若十六13)。
(3) 人類學的研究發現每種信仰為了表達自己,需要適合它的文化;在傳教方面最重要的工作是用本位化的方式表達信仰的意義,一方面儘量用教外人文化中合適的象徵、禮俗、智慧等,另一方面創造新的、適合當地文化的表達方式,此亦即文化福音化或福音本位化。
(4) 解放神學強調,天主的救恩是經過行動而體會的,所以傳教的方法是組成基督徒的生活小團體,幫助他們意識到自己所承受各方的壓力,例如經濟、政治、文化和彼此之間的罪惡等;然後再參閱聖經,了解天主面對這些情況的救援計劃;最後設計基督化的解放行動。靠這些屬於不同文化團體的生活經驗,才能創造出一個徹底本位化的信仰表達方式(行動、聚會、語言等)以作為地方神學的基礎。這種方法以窮人為優先,而這也是聖經所肯定的天主的救世計劃。所以傳教的方法不再是教會的某一個行動,「整個教會是傳教的……宣傳福音的工作是天主子民的基本任務」(LG 35)。
參考書目:
梵二,《教會傳教工作》法令,羅馬,1965。
梵二,《教友傳教》法令,羅馬,1965。
保祿六世,《在新世界中傳福音》文告,羅馬,1975。
中國主教團傳教委員會,《福傳大會(1988年2月8-13日)專輯》,台北,1988。
若望保祿二世,《救主的使命》(Redemptoris missio)通諭,羅馬,1990。
Allen, R. Missionary Principl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4.
Luzbetak, L. J. The Church and Cultures: New Perspectives in Missiological Anthropology. New York: Orbis Books, 1988.
Schineller, P. A Handbook on Inculturation. New York: Paulist Press, 1990.
Shorter, A. Toward a Theology of Inculturation. New York: Orbis Books, 1988.
柯博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