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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辭典:408 教理書
408 教理書

jiàolǐ shū

CATECHISM

參閱: 409409 教理講授  410410 教理講授學  646646 慕道者  647647 慕道期  324324 信經


(一)概念說明:教理書catechism一詞俗稱「教理問答」,因是以答案回覆發問的人,或以提出問題引出答案的方式教導信仰,通常是為準備領洗、堅振及領聖體者的信仰培育。

(二)簡史:

(1) 初期教會在教理講授時,講授者會設定一些問題,如:你信全能的天主父嗎?你棄絕魔鬼嗎?然後再從救恩角度導入信仰意義。許多著名教父都寫下精闢的教理書,成為當時及後代的範本,尤以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貢獻良多,影響後代深遠。奧斯定注重有系統地從信、望、愛三向度解釋基本信理,他以信經綜結信,以天主經涵蓋望,以愛天主和愛人如已的誡命解釋愛;他對啟蒙者則以聖經為主解說救恩史,並視教會為神聖歷史之一部份。他的教理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救恩史,包含了倫理教導,倫理則以十誡或其愛天主、愛人如已的總綱為架構;

他也注重以數字「七」綜結許多信仰道理,例:聖神七恩、救恩史七個時期,天主經七項祈求。後來教理書只受到他邏輯、理性推論信理的影響,卻忽略了他的聖經救恩史架構。

(2) 真正典型有系統的教理書(教理問答)出現於宗教改革時期(參 273273 宗教改革)。在1529 年馬丁路德(M. Luther, 1483-1546)出版德文教理問答;天主教為護教而相繼出版了清晰、一致的表達信仰的條文格式。教理問答書的特點是注重邏輯及辯護,以確切、科學、哲學性的詞句,衛護信理。

1)其中著名的是德國聖加尼修(P. Canisius, 1521-1597)於1555年陸續出版的三種教理問答書(為教師、兒童及青年),其中有教會早期講授〈天主經〉、〈信經〉的要點,並有五十九項問答,他的書影響德國二個世紀以上。

2) 1597年聖貝拉明(R. Bellarmine, 1542-1621)又編寫了適用於不同對象的教理問答書,此書詳細、清晰解說教理條文格式及定義,其書遍佈義大利及傳教區。

3)聖包洛梅(C.Borromeo, 1538-1584)受特利騰大公會議(1545-1563)委託編寫了司鐸本《羅馬要理問答》;此書按信理性質編輯材料,分為信經、聖事、十誡、祈禱四部份,保存了救恩內在一體性。原為司鐸參考,後來都成為兒童用本,並且流傳、使用至今。

(3) 本世紀教理書吸取慕尼黑教學法,注重兒童心理及學習能力,每課針對主題,以兒童熟悉的生活事件、經驗著手,協助兒童觀察、體會,然後引伸講解意義,導入信仰,並藉複習、記憶、作業應用所學,這種教授法取代以前的背誦法、問答法。初傳(宣報)運動(kerygmatic movement)後,教理書在內容上改變為綜合聖經、禮儀及信理為一體,注重為基督見証,而不是一味地護教、辯解。

(4) 梵二大公會議(1962-1965)以後,教會各地都繼續在革新,出版適用於兒童、青少年、青年及成人的各種教理書,有些過於強調信仰知識的了解及記憶,有些則只注重生活經驗的分享和感受,有的缺乏以聖言為中心的完整、有系統的救恩訊息。

教宗保祿六世(Paul VI, 1963-1978)在《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勸諭(1978)中,提出必要的準則:應觸及當代人的不安、問題、掙扎和希望;應運用現代人能瞭解的語言;具有基督和教會的完整信息;協助人更深認識基督,真正皈依,而按天主旨意生活(49號);還應忠於啟示的主要內涵,以及運用現代化方法,以堅強各年齡層的基督徒信仰(50號)。這些準則可協助我們在五花八門的各種教理書中,辨識及採用符合條件的書,以達到培育成熟信仰的目標。

(5) 1985年世界主教會議的非常會中,與會主教們表達了共同願望:提議編訂一套教理或綜合摘要,論述全部天主教信理及倫理事宜,作為各地教理本或教理摘要的參照本。次年成立專門委員會,分三階段進行編訂工作。過程中不斷修改,並徵求全球各地主教的意見,最後於1992年出版《天主教教理》(The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1)《天主教教理》分為四卷:卷一:信仰的宣認;卷二:基督徒奧蹟的慶祝;卷三:在基督內生活;卷四:基督徒的祈禱。這種結構類似路德及羅馬要理問答,有內在的合一及連貫,注重天主恩寵的重要、優先性(卷一、卷二佔了整本教理三分之二)。每卷都分為二部分,第一部分猶如導論,表達神學基礎;四卷分別在第二部分具體解釋信經、聖事、十誡、天主經。

2)《天主教教理》的對象是主教及負責教理講授的專家,以教會權威肯定教會整體而真實的信仰,顯示信仰根源和過去的聯繫,並不教導人如何陳述、應用信仰的泉源。此書是普世性的信仰工具書,故一方面較缺乏適應具體文化、人心需求及教育方法的敏感度,但另一方面,它仍提供為編寫本位化教理書的重要參考資料。

(三)教理在中國:在中國,梵二以前大家都採用《要理問答》譯本。梵二以後,1970年主教團教義委員會編訂了適應中國文化的《天主教的信仰》。此書注意到慕道前需要碰到慕道者的心,內容涵括中國人的天道觀、倫理觀、儒家文化及社會問題,正文則以聖經救恩史架構,嚴謹、有系統地傳達信仰內容。此書在中國傳統文化影響下的人中,廣受歡迎,後來許多簡化本、普及本、改良本教理書均以《天主教的信仰》為基調,以適應各次文化人群。

基督信仰團體為了有效傳播、分享信仰,需要各種類型教理書,以適應多元文化、對象、年齡、神修生活及社會、教會環境。如何持守一體性的信仰及多元化的信仰表達方式常是挑戰,並具內在性張力,需要大家不斷的反省、交談及修改,使基督徒們所講授的信仰能深入人心並轉化人心,歸向天主。


參考書目:

《天主教教理》(The Catechism of the Catholic Church, 1992),1996。

朱修德,〈天主教教理如何引用聖經、禮儀、教父、聖人著作和訓導文件?〉,《神學論集》100 (1994),209-236。

房志榮,〈三部要理書的比較(要理問答、天主教的信仰、公教要理)〉,同上,237-247。

溫保祿,〈新要理的結構及其神學特徵〉,同上,196-208。

韓大輝,〈天主教要理的背景及產生過程〉,同上,183-193,

奧斯定(Augustine),田永正譯,《奧斯定基本教理講授選集》,台南:聞道,1984,212-293,299-255。

劉鴻蔭譯,《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勸諭》,台北:天主教教務協進會,1980。

Groome, Th. Christian Religious Education. San Francisco: Harper and Row, Publishers, 1980. 160-161.

Trachta, B. Catechetics Today. San Antonio: Confraternity of Christian Doctrine, 1963.

韋薇